回忆:
芷晴七岁被拐,八岁被卖到养父母家做女仆,改名为李婷婷。而这个家,除了有芷晴,还有一个比芷晴小一岁的妹妹,名字叫李婷月。
这个妹妹处处刁难芷晴,芷晴有的、她喜欢的都抢去了。一天,芷晴拿着王源给的发夹,回忆着他们两个之间的过去。
这时,李婷月走进她的房间,看见了发夹,非常喜欢。伸手就要抢,芷晴躲了过去。
"啪!"李婷月打了芷晴。
李婷月我告诉你,我喜欢的,就必须给我!
郑芷晴不可以!我求求你别的都可以,把发夹还给我!
李婷月休想!
说着,伸手抢过发夹。
芷晴哭了,可是毕竟不是自己家,自己又是被卖来的,哭,只会遭来毒打。
再后来,芷晴考上南开,和王源再次见面了。而李婷月在手机上发现了芷晴和王源结婚的新闻,看到王源那么帅,所以又来和芷晴抢。谁叫她们天生长的像,信物又在李婷月手上。王源,选择相信李婷月。
王源你走吧,我们,两不相欠。
听了这话,芷晴什么也没说,收拾行李,走了。
她后悔告诉李婷月她的一切,谁叫她,太单纯,太单纯……
她恨王源,也恨李婷月,更恨的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