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你本来打算和花花去散步的,可花花说什么都不肯让你穿吊带短裙,原因竟然是太美了,让某花吃醋了!!
于是你便不开心了,
你又是那种脑急时,啥事都做的出来的人,
在你赌气把自己关进房间后,拿出手机,点开微博,哒哒的打字,随后便发了一条微博:
我觉得当代女性有自主选衣服的权力!!!
可不出一分钟,下面的评论便有自家花三岁的影子:
可是宝宝你不知道,你这样很容易让我吃醋的!哼!!
呵呵,你在幼儿园怼人还没怕过谁,于是乎,便有了下面你和花花的对人记录:
你:鬼才会信你,总之我生气了,哄不好的那种!
花:我不管,你就不能穿吊带短裙出门!
你:一群粉丝看着的呢,你就不怕我说出去……
花:你敢?
你:我就敢!
花:来啊,互相伤害啊!
你:家里的饭我做的!
花:我也做过饭!
你:呵,你那是做饭?分明就是生化武器!
花:碗,碗我洗的!
你:好,你很好,华晨宇你非常好,[死亡凝视]!
花:……我错了,不过你真的不能穿出去!
你:……
一群粉丝:[哇,这些比狗仔队爆出来的不知是真是假的料猛多了!]
[大哥大嫂继续啊!]
[憋停啊,继续继续!]
…………
…………
当你打字打累了,想出去喝口水时,却发现某花正在你的门口,笑吟吟地看着你:“宝宝,不生气了?”
你傲娇的把头偏在一边,还哼了一声。
这是,花花走过来,解掉自己衬衫的上两颗扣子…
“华,华华华晨宇,你别乱来啊,你不是人!”
花花一挑眉
“哦?我不是人?”
说罢,便走过来吻住你的唇,直到吻得你快窒息。
“你不是人,不是人!!!”
“我不是人,对吗?嗯?宝宝?”
“对!!!”
“好,那我就对宝宝做点不是人的事情,如何?”
还不等你否定,华晨宇便走了过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嘿嘿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