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半,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手上正在整理明天讲课要用的教案。
文件夹里的纸张在公寓的灯下是刺眼的白,液晶显示屏上爬满了跳动的字符。墙壁上的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吵得我愈发头痛欲裂,整个人都处在身心俱疲的节点。
城市的夜晚绝不输白日的喧闹,甚至更加鲜活。窗外流转的灯光还亮着,车辆依旧川流不息。绚烂的霓虹在头顶晕染开,对于很多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放在贴身口袋里的手机发出轻微的震动,隔着一层布料将我从无边的寂静中拉回。随手滑开屏幕扫了一眼,陌生号码,归属地是我的家乡。
从内容上看,整句话显得没头没尾,像是没有营养的群发鸡汤。我无暇理会,刚摁熄打在脸上的光线,它又不依不饶地亮了起来。
“恐惧黑暗的人一定要追逐太阳吗。”
“或者说,你有追过太阳吗,老师。”
我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教师,定时下班,定点发薪,规规矩矩的生活。任职的高中是一所二流高中,我拒绝了几个大公司的offer,跑到三线城市苟延残喘。教师资格证是大学时利用闲暇时间考的,十分顺利的一次通过。
跟这座城市里每个平庸的人一样,我早晨汇入人潮,挤着罐头似的地铁出行,傍晚踩着夕阳离开,循规蹈矩,眨眼就找不到了踪迹。背影看起来清瘦挺拔,一步步迈向生活索然无趣的终点。
如果非要说什么评价,最多的一定是性子软,好拿捏。
我当过一年班主任,因为脾气太好,在学生们心里几乎没有什么威信可言。当老师的想法是临时起意,选择高中时却毫不犹豫。原因很简单,高中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那些用纸笔书写出的孤勇,是我缺失了半辈子的意气风发。
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叛逆的时节。身边同龄的男孩子喜欢摇滚,喜欢热血动漫,大课间放学后会讨论得热火朝天。
但我对那些提不起任何兴趣。
我从小跟一个酗酒成瘾的爸混在一起,每到半夜都要披着晨霜把他从酒馆里拖回来,到了家再听他醉醺醺地念叨那个把我生出来就撒手人寰的妈。
破败的出租屋四面漏风,每到下雨就得漏成个筛子。潮气阴冷的房间掩住了少年所有的血气方刚,于是我与众不同的看起了小诗,耳机里循环播放的是嘶吼着演绎肝肠寸断的抒情乐。
高一时我成绩很好,因为孤僻冷漠的性格,我没什么朋友,跟班里的同学顶多算个点头之交。
学校里的生活很无趣,我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回家,踩着自己的影子遥遥比着天上的霞光。归巢的飞鸟从我眼前滑过,很快便模糊成了一个白点。我盯着它远去的方向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夜幕沉沉,月亮爬上了树梢。
生养我的土地是一座边城,地方很小,有能力的人都奋力跳出了这一方狭隘的铁圈,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可能是因为人少的缘故,这里的夜晚很安静,只有模糊的蝉鸣和呼啸的风声。
当时的经济比较落后,镇子里几乎看不到特别高的建筑物,甚至没有路灯。好在月光够亮,洒下一把清泉就能照亮一方天。
落脚的出租屋顶楼有一片荒废的天台,算是这座小镇上视野较开阔的地方。各种乱七八糟的物件堆放在一起历经风吹日晒,其中纸质品居多,老远就能闻到浓烈的腐烂味。天台周围有一圈摇摇欲坠的铁护栏,表面已经爬满了锈迹,轻轻一碰就能蹭一手。可我不嫌脏,经常扯几页报纸在上面一坐就是一天。
白天和夜晚的温差较大,风拍在脸上很冷。我喜静,模糊粘稠的黑夜是思考的最佳时间,但今天并不安静,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长空,一辆红色的改装摩托飞驰而过,流畅的车身和张牙舞爪的喷漆鲜亮得刺眼。
父亲对我的管束形同虚设,我可以在大街上游荡到另一天破晓。
可能是被那种恣意的嚣张所吸引,眼里的那抹亮红刚一消失我就跃了起来,双脚不受控制地向着摩托离开的方向奔去。那是一条小道,路的尽头是一家亮着招牌的酒吧。
小镇里的酒吧寥寥无几,我推开门,里面灯光闪烁,色彩纷呈到让人眼花缭乱。人不算多,全都聚集在一个舞台前围成一圈。
说是舞台,其实简陋到连话筒都没有。主唱是一个看起来年纪和我差不多的男孩,他吼得很卖力,声嘶力竭到握着吉他的手都爆出了几根跳动的青筋。他的眼底是一片空洞,从里刮出凛冽的寒风席卷全场。灯光打到他高挺的鼻梁上,又在沁出的汗珠上反弹回来散射到四面八方。
他唱的那首歌是我从未听闻的旋律,嗓音沙哑低沉使我印象深刻。直到很多年后我还记得从他喉咙里淌出的孤独沧桑,像是森林里仅剩的一颗古树,守着大片光秃秃的树桩笔直矗立,在空荡的草地上落了一地的黄叶。
最后一个音节扩散在空气里,台下的人也散得七七八八。主唱干脆利落的黑色短发盖过眉毛,低头就掉下一簇微湿的发梢。他的眉眼很锋利,像一把开了刃的尖刀,在灯下幽幽闪着寒光。拨弦的手也很漂亮,修长白皙,只是由于长期练习,皮肤上长了一层薄薄的茧。
我喜欢他的歌,此后的每天晚上一扔下书包我就往酒吧里跑,有时甚至会坐在天台上守着他那辆扎眼的红车。那里的顾客越来越多,几乎全是奔着他来的,所以酒吧老板特得为他去买了一套音响,连带修整了一下破旧的舞台,叫人在天花板上安了纯白的聚光灯。
去得时间久了,就算老师偶尔拖堂,我也能踩着点听到前奏响起,吧台角落的一张小凳子总是会空着,杯子里的液体从啤酒换成了橙汁。我忽略了这些不平常的小细节,只是单纯的沉醉于他的歌声。演唱结束的时候他会走后门离开——至少他一直是这么做的。但今天他拎起吉他往我这边跨来,带着山海沉寂的烟火站在我面前,平日里锋芒毕露的羁傲敛成眉间一簇凹凸不平。
“你今天晚了整整一个小时。”
我愣在原地,飞速思考使我脑细胞彻底失载成了一滩浆糊。他也没给我开口的机会,扯起我的手腕坐上了那辆改装机车。
震耳欲聋的摩擦声响在耳边,他抓过我的手环在腰间,一转眼酒吧的招牌就消失在我的视线。
在这条被冻住的街道上,只有刮过皮肉的风席卷而来。我们好像很早就认识了一般自然,他带着我驰骋在空无一人的旷野,张开手臂混合着呼啸的夜色尖叫,直到声线嘶哑黎明将近,我们才在一片小湖边停下脚步。
那是一片草地,周围圈着群山,湖面宽广又浩荡,唯一的缺口是我们来时的走那条路。
正是春天,他坐在树下花团锦簇的角落朝我笑,眼里含了直指天幕的红云,鬓角染上晨光四射的骄阳。他拍拍旁边的空位示意我过去,于是我扒拉着草根坐下来,慢半拍的脑子突然重新运作,我扭头问他为什么要带我出来,他答非所问,自顾自讲起了他的光辉历史。
主唱本是跟几个朋友出来闯荡,凭借一腔热血组建了属于自己的乐队,队长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鼓手,模样看起来清清秀秀,鼓棒敲在薄面上意外的雄浑有力。乐队初成规模,他们画了一张巨大的蓝图,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各个酒吧,虽然各项技术不算顶尖,男孩们用尽全身气力唱出的青春却一往无前,一段日子下来,他们积攒了一波小小的人气。
四个男孩挤在狭隘的出租屋里休息,日复一日地练习,但这条路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好走,听众厌倦了这支乐队一成不变的曲风,他们可以追捧无数新歌手,也可以打破无数人的梦。原本冲着乐队的掌声毫无预警转了向,巨大的落差使成员们开始消极怠工。
开始有人离开,这成为乐队分崩离析的导火索。到最后出租屋里只剩下鼓手和主唱,原本拥挤的房间转眼变得空荡荡,洒了一地的空酒瓶叮啷作响。
但鼓手也没能熬过城市里凛冽的寒冬,他走之前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挑了一个夜晚搭车回了老家,一句话也没留下。
但主唱记得他那双眼睛,里面蜷缩着一团火,表演时他敲出的不是鼓声,而是灵魂震荡的余波。
“在我唱歌的时候,你的眼睛跟鼓手一样亮。”
主唱抽抽鼻子坐在我面前,眼尾上翘却红了一半。他补完这句话后再没了动静,我就这么陪他坐了整整一个小时。天亮时他拼命仰起头,我看见有什么晶亮的东西混合阳光滑下来,滴在草地上落了一地晨露。
走之前我主动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我们熟络得很快,但从没打过一通电话。有时他会骑着那辆机车带我去各处转悠,我们肆无忌惮地穿梭在每一片街道,揣着大箱啤酒在过往的小巷中边喝边洒。他会在淡白的月光下借着醉意和我接吻,但另一天早晨就忘得干干净净。
主唱的嘴唇和他本人是如出一辙的冷,内里却火热滚烫。主唱不抽烟,但喜欢吃糖,薄荷味的,夹着劣质啤酒的苦涩浇在我嘴里,那时我分明没醉,却又好像迷蒙在那股酒香里。
当我察觉到我对主唱的感情似乎有些不一样时已经到了深夏,接近立秋。
七夕节那天演出结束得很早,因为主唱的声线不适合唱情歌,酒吧特地请了一个甜嗓子的女歌手来渲染气氛。
他草草开完场,丢下话筒从后门离开,一晃眼就没了影,走得太快乃至于把吉他忘在了酒吧。
我在吧台前抻着脖子看了好久,人一动身我就弹了起来,快步从拥挤的舞池中挤过但没能赶上,吃完一嘴车尾气后往回走,经过后台时有人叫住我,那把吉他就被我带回了家。
吉他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但因为原主的精心保护,表面磨损度没有多高。我魔怔似的盯着它,好像看见主唱眉眼弯弯站在我面前边弹边唱,嘴里哼出的曲子是那个女歌手今晚压轴的法国情歌。
主唱的声音辩识度很高,是一副唱歌的好嗓子。我躺在床上摸出手机,停顿半晌给主唱打了第一通电话。朝思暮想的清冷声线响在耳边,震得我手机差点没拿稳。我心不在焉说清缘由,拿着吉他坐在约好的地方吹了半小时冷风。
主唱没有骑车,所以迟到了几分钟。接过吉他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我的手,主唱抬头看看我,眉毛瞬间皱起来成了一团小疙瘩。
“怎么会这么凉。”
他一边嘟囔一边絮絮叨叨地数落,调整站位挡住从正面吹来的风。接着掌心朝内裹住我的手,垂下睫毛低头轻轻揉搓。
“傻不傻,冷就进去躺着,这儿离你家又不远,我到了再给你打电话不就好了。”
可怜的吉他被扔在地上,我红了脸,想把手抽出又贪恋他的温度。主唱说话时的气流喷到我手上,我目不转睛看着他,只吭气不回话,主唱抬手拍下我脑袋,在头顶蹭了蹭叫我快回家。我点头顺从离开,一步三回头向他招手。
主唱第二次吻我是在我的18岁生日。那天父亲难得给我塞了几百块钱,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挥手让我跟同学们好好去玩。
可我没什么朋友,唯一能想到的只有主唱。我打开页面删删减减,最后给他发了一条再简单不得的短信,没多久就看见他穿着驼色大衣往我这边走来,手里拎着一盒小小的蛋糕。做工并不精致,上面的奶油因晃动而变得歪七扭八,画的一只小猫横在表面张牙舞爪,滑稽的鬼脸旁用巧克力酱写了我的名字和硕大的数字18。
那是我18年来第一次吹蜡烛许愿,我闭眼合掌一口气吹熄了那束烛火,主唱就抓了一把奶油拍在我脸上。他笑得很张扬,跟他那辆红色的机车一样热烈,可我没有来由的意识到他不应该笑,凌乱的头发丝昭示着主唱纠缠成一团的糟糕现状。
主唱被一家公司看中了,他们邀请主唱成为签约歌手。
他咬着蛋糕叉漫不经心跟我提了一嘴,低着头用脚在地上一圈一圈画十字。“哈,这是好事啊,以后你就是大明星了,说不定还能在娱乐圈找个漂亮女朋友,只是我听说那里面水很深,你不要被欺负了……”我有些难过,但还是僵着身子提高语调跟他搭话,絮絮叨叨像个年迈碎嘴的老头子,但我没能说完,主唱忍无可忍堵上我的嘴,奶油特有的甜腻蔓延开来,自带反差的主唱大人怒发冲冠,当场气成了一只巨型河豚。
他咬咬我的舌尖,用略带委屈的声音控诉:“我都要被你欺负没了。”
主唱还是去了那家公司,在那之前我们确认了关系,走之前他抱抱我,表情虔诚一口吻在我额头。紧锣密鼓的出道工作开展起来,几个月后我翘课参加了他的新歌发布会,我戴着工作人员的牌子坐在第一排,结束后被他压在化妆室的墙面上亲到两腿发软。
意料之中的,他红得很快,公司的大力包装也使专辑销量一张比一张高。主唱本来就长得好,身材比例更是一绝,偏混血的长相和他独特的嗓音吸引了一大波迷妹,女孩子们振臂高呼从此又多了一个老公,我也扼腕叹息从此多了千千万万的情敌。
主唱的事业低谷期来得措不及防,跟他突然的一炮而红一样莫名其妙。老套路,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180线小透明指着鼻子说主唱抄袭了他的原作曲,实锤什么的看得人连连点头,洗脑的功力绝对一顶一的流啤。事情后来发酵得很快,许多不明真相的路人选择跟风,小透明带着他的支持者们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主唱道歉。公司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发出一个疑似道歉的声明挂在首页,底下的评论瞬间炸裂,清一色的惊呼与责骂声。
我眼眶通红跟黑子决战了八百个回合,恶狠狠问候了人全家决定激情开麦到天亮。当时我跟敌方怼得正嗨,主唱大人冷不丁就给我打了一通电话,我义无反顾敲下最后一行字然后接起来,等了半天对面不出声。但我没有挂断,模糊压抑的呜咽顺着电话线传过来,像是不小心从牙齿缝里破出一道零碎又轻微的风。我撂下耳机往外面冲,推开门就看见主唱蜷缩着坐在我家前面第二节台阶上。
主唱喝了酒,醉醺醺地靠在墙边软成一摊烂泥。我把人拖进来安置好,他蹭过来抱着我流眼泪,第二天主唱就去请了一个律师跟那坑爹公司解约。
主唱解约回来欠了一大笔债,他神清气爽地发了一条长帖说清事实,也不管粉丝买不买帐,直接拍拍屁股跑去周游世界,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余额为负的失业青年。国际话费贵到发指,我们的联系从一周一次变为一月一次,甚至两月一次。我默默完成了高中的学业,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毕业后跑去当人民教师,累死累活被班里的小兔崽子们气到说不出话。
我送走了我的第三届学生,回头向学校提交了辞呈,带着一台相机开始走南闯北,日出时主唱的特推更新了威尼斯的圣马丁广场,我的相机记录下穿过叹息桥的贡多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