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见到了演唱会上的那个女孩子,离近看更漂亮了,身材也很好呢。
原来她叫程潇,是个中国女孩子呀。她会空翻,很厉害也很伤身体,要照顾好自己啊。
她来后台跟我打招呼了呢,声音很软糯,像甜甜的草莓。我一直看着她,故意朝她伸出了手想同她握手,她愣了一下,就握过来了。
她的手很小,也很软,想…一直握着。她跟我打了招呼,软软糯糯地叫我前辈,很正常的称呼,可感觉不够呢,总想更亲近一点。于是我对她说"叫我泰亨就好了",又想着粉丝们说我笑起来更让人觉得亲近,同时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她似乎有些惊讶地看向我,两个人的眼神没有预兆的交汇在一起,该死,心跳竟然加速了。不过,她的眼睛超级干净呢,眼里清晰地倒映着我的身影,好像她的眼里只有我。
我们对视了2秒,就见她慌乱的移开了眼睛,低下头,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真是可爱呀~于是,我笑的更灿烂了。
一旁的玧其哥见状,出言让我别调戏她了,可她的脸更红了,可真是容易害羞呢~脸红起来更像草莓了,也像小白兔,让人想欺负呢。
她的队友可真不可爱,拉着她就走了,不过她的步伐,真像落荒而逃,明明还没开始欺负呢。
她走之后,硕珍哥问我是不是喜欢她。想与她更亲近,想欺负她,让她的眼里只有我应该算是喜欢吧?于是我回答说喜欢。回来之后,回答完成员们一轮又一轮的追问,我回到房间开始思考我是真正的喜欢她吗?
好吧,我喜欢她。这是我在写这篇日记之前保存了九张她的照片并把其中一张设为了屏保之后才意识到的。我又去谷歌上搜索了一下,并去油管看了一些恋爱中的博主的分析,在遇见她之前我确定以及肯定我是一个相信"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个观点的人,但是我栽了,彻彻底底地栽了。
为了纪念我的初次恋爱以及这个打脸的时刻,这篇日记就光荣的诞生了。
我对她,见色起了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