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林琛与柳青儿初识也是在一个秋天。
那天枫叶初红,菊黄遍野。林琛对一袭红色劲装的柳青儿说他喜欢她。柳青儿指了指背后的长剑,说:“但是,它不喜欢你”。
林琛哈哈一笑道:“我虽不曾习武,但典章辞赋、兵法韬略无所不通。你的剑能做到的事,我同样能做到。你剑所不及之事,我皱一皱眉头没准也能做到。”
“那好。止戈山中有一窝贼匪,打劫过路、劫掠乡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人多势众,我一人剑有不及,你眉间可有良策?”
林琛收敛笑容,道:“这般恶匪,便是眉头皱断也要想出良策。”
此后的十天里,林琛雇了一些人在止戈山与止戈县之间观察打探。他每天将零星消息汇总起来,排查梳理。第三天,便发现了一条有用讯息。
一支商贾模样的五人小队早上从止戈山出发前往县城,傍晚又从县城回来。但他们的马车来去车辙都很轻,既未向县城卖货,也未从县城买货。当这支队伍在第十天又一次出现时,林琛遣散了眼线。
柳青儿跟踪发现,车队进城后便停在一处庭院不动。领头之人留在庭院,其余四人跑去青楼快活。柳青儿翻入庭院,便看到那人正在吃酒。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在旁陪侍。趁其酒色昏昏之时,柳青儿轻而易举地制服了两人。
一番盘问,那人正是止戈山的四当家吴明。吴明是大当家雷虎的亲信,因溜须跑腿有功,前不久刚刚被擢升为四当家。四当家吴明看着长剑在脖颈间滑来滑去,被那冰凉的触感一激,险些吓得失禁,忙不迭地将山寨布防、几个当家的武功绝技、大当家雷虎贪酒好色的性情等等,一股脑地都招了。
他自称一直当雷虎的狗腿早就受够了气,愿意配合二人行事,并亲笔写下“讨匪书”,言辞狠辣,以为投名之状。
三天后,柳青儿与林琛扮作走商的兄妹,拉着一大车酒水行进了止戈山路。在吴明随同之下,雷虎亲自带领一队山贼劫在当道。
柳青儿使出三分功力仗剑相博,不幸失手被擒。雷虎为人残暴,但对女人却格外宽容——他从不杀女人。这份宽容恰恰来自他对女人极端的歧视。他认为女人就像衣服,厌了旧了扔了便是,又何需撕烂了剪碎了再扔?
对漂亮的衣服,雷虎自然会喜爱得更久些,也更深些。柳青儿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如吴明所言,雷虎见了柳青儿,定是要抢回山做压寨夫人。当晚,雷虎宴请全寨,分食了那一车佳酿。
酒中自然是有毒的。只不过这种毒并不致命,只会让人乏力贪睡,是以无色无味,极难察觉。雷虎兴致勃发,喝的毒酒也最多。但他却是最后一个才倒下。
起初山里弟兄一个又一个倒下时,雷虎只当只酒醉,并未留心。直到他发现自己不止头晕,竟还泛起困时,才惊觉上当。
雷虎虎目猛地一瞪,看向林琛和柳青儿,两人负之淡然一笑。忽听得“扑通”一声闷响,却是同在两人一侧的吴明,被吓得瘫坐在地。
雷虎瞬间明白了一切,但为时已晚。
雷虎认为有些事还不算晚。至少,他还有余力一刀了断了吴明。而后,才大笑着倒在了柳青儿的剑下。
血,溅了一旁的林琛满头满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