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笙走过小镇发现大部分都已经被人搜过,毕竟太多人跳同一个地方了,于是便打算往南走,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小镇或小村庄可以搜。
平板的地图上显示格兰茨镇,也就是花笙现在的这个小镇下面还有一个小村庄。沿着这条公路就可以直接到达,路程大概五公里,是一个名叫阿尔戈纳的村庄,大概有三百个房屋的样子。
而且路边有很多的车,开一辆车去搜物资,简直不要太快。但是有个很大的问题,花笙根本不会开车,刚刚满二十周岁的他,只不过是大二的一个学生,没有条件去学车。
但是花笙还是硬着头皮开了一辆车走,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反正迟早都是要学着开的,要不然这么大一片地方,要是用走的,腿还不给走断掉。
好在这个系统还算人道,居然有一个说明书,大概就是教怎么发车,哪个刹车哪个离合啥的。主要是车开坏了也没事,反正不是自己的车,在换一辆就好了。
于是就有了一个少年花半个小时学车的故事,在半个小时的努力后,终于可以成功上路驾驶了。不过就是开一下停一下,主要是还不太会控制车速,五公里的路说远也不远,很快就到了。
沿途还搜了不少房子,比起昨天搜七八个房子还要提心吊胆的,今天不用顾忌那么多,搜的也就快了些。不要的东西也可以扔掉。
阿尔戈纳村好像没什么人。格兰茨镇的周围还有不少小村庄,而大部分人又都在格兰茨镇,就造成阿尔戈纳村人烟稀少。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花笙也已经把东西全部装车,然后全部带回去了。
“啪,”一声枪响拉开了一场大战的序幕。
紧接着就是“哒哒哒”的枪声,好像是有人在交战。
花笙在确定了打的不是自己之后,本应该开车走人的他又打算回头看看。按理来说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是能跑多远跑多远,免得殃及池鱼。
但是从未见过真实枪战的花笙并不决定放过这样一个观战的好机会,反正打的不是自己,躲在旁边看着,又不会被发现。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花笙决定带上装备去观战。这其实不过是想去看热闹而已。
一下午的努力成果,花笙已经搜到了不少装备和食物。原来的那个废物书包也终于可以扔掉,现在有了一个大型的战术背包,有六十厘米长,比自己的上半身还长,超大的容量和负重也可以适应各种环境。
花笙手持一把UZI,胸前挂着一把M16A4,还有一个红点瞄准器。背包里还准备的好几个烟个手雷,枪打的不准,但是有烟跑得快,就算被发现了,扔两个烟就跑就行了。
前面的枪声响响停停,仿佛是黄泉路上的哀乐。
花笙很快的就靠近了枪战地点,仔细一看发现是两边在对峙,中间的一条马路成了一道天堑。一边人数比较多,有六七个人,另一边却只有两个人,也不知道队友是不是战死了。
此时可能有人会说,六七个人直接莽上脸就行了。但是这不是个游戏,十米的马路至少也得一秒才能冲过去,更何况还拿着枪。冲过去意味着死亡率很大,生命就一条,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谁会不要命呢?虽然对面枪法很烂,但是万一打到,那不是白死,又不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就算是,大丈夫能屈能伸,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可能还会有人说,那两个人不会跑吗?跑了那就连最后的保护屏障都没有了,那对方就可以莽上脸,那是必死之举。
而事实就是,那六七个人一次次用投掷物开路,那两人在退让了无数的街道之后终于耗光了对面的投掷物。双方都奈何不了对方。
然而花笙在两百米外的楼上静静的看着这一切,此时他已经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看戏了。望远镜是个好东西,下午花笙就很幸运的找到一个。
花笙从望远镜中看到那六七个人,有些感觉已经四五十岁,有些感觉还是十五六岁的小伙子。看来也是临时组成的团队。
而路另一端的两人却让花笙大吃一惊。这两人是花笙的好朋友,用同穿一条裤子长大来形容也绝对不为过。
昨天晚上花笙还在担心着两人的安危,没想到今天就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