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飘来小雨,带着上帝的口臭味。
街角旮旯醒来的感觉糟透了,吵醒我的不只是一个人,是一组乐队,LONDONCALLING,玩摇滚朋克,汗水架子鼓,魅力电吉他,帅气的男孩儿们,我就用现在可怜的鬼样子谅解你们对摇滚的热爱,虽然我是流行乐。
肮脏的街道,浑浊的水坑,我路过它们,来到这个小型舞台前。
薄荷色味男孩儿,我要找的是你。眯眼的波斯猫,乳糖手指,电音麻过神经末梢,告诉我你的名字。
摔吉他的坏男孩儿,我的心也稀巴烂。
他掉进成年咖啡里,唱道:
“Forget it, brother, you can go at it alone。”
我就站在他前面,是否注意这个着迷的姑娘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连续两次了,我都无法知道他的名字。
第一次,在“月亮”里,我坐在点了一杯橙汁推给薄荷味男孩儿。
他一口谢绝,并且皱眉的把那东西还给我,手里的烟吸进嗓子,声音迷人。
“滚开。”
第二次,我在男厕门口递了根烟,他接过对我说。
“滚开。”
这有什么关系呢?尽管他两次驱逐我都不得不纠缠,不仅仅是求爱,因为我是个无家可归的穷鬼。
我不指望他肯像金硕珍一样给我来份体面的工作,只求一个能和他睡觉的地方。
“想和我睡觉的男人很多。”
我不懂他的意思,或许他想含蓄的告诉我他是个gay.但我仅仅只是在想我的眼睛是应该放在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大腿还是叼烟的嘴。
无聊的他放下吉他,躺倒在沙发上。
我如愿以偿和闵玧其睡了一觉,在两条肮脏的沙发上,沒有被子的凑合的一夜。
接下来的白天里,我站在各色的舞台后面盯着他的翘屁股,或许夜晚,我会坐在吧台看着闵玧其在台上演唱。
闵玧其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他打过很多人,吻过很多人,吸过很多二手烟(别人嘴里的)。
而我是个倒霉的狗,尽管我和他睡了好多觉,沒有被子只能凑合的那种。
我和啤酒总是有些恩怨,尤其是嗜血的碎片。
这天晚上,我又在街角旮旯里,那是个打架的好地方。闵玧其站在不远处shit,几个家伙野蛮地堵住他,嘴里也不干净。
“fuckyou!你个杂种!”
闵玧其是个男人,所以我觉得他们骂得很不对,杂种不是好东西,闵玧其仅仅不是好东西,杂种是他们。
闵玧其才踹了几脚就被打趴下了,几个人对着他的脸来了几拳。
沒有打不过的人。有一次,鼻青脸肿的闵玧其对我说。
于是,我举着吉他跑过去,给三个家伙爆头一击。
稀巴烂的吉他掉下来,砸到了闵玧其负伤的脸蛋,本想晃晃发麻的手,谁知道,发怒的冰啤酒的对着我的后脑勺开了一枪,顿时我就不省人事了。
最后,我记得那东西很凉,然后我的脸重重地砸向霉闵烂吉堡。
我醒来的时候,闵玧其嘴角的伤口裂出血,但他一点都不在乎,低头摆弄起他最爱的吉他。
前面我就说过我不懂摇滚,尤其是闵玧其这样的。所以他单调的弹着几个非常单调的音,我才发觉自己的脑袋缠了绷带,现在它很疼,很像被车轧过。
闵玧其真的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他看不到我是有多疼。我真的表现的非常痛苦,但他只是轻轻碰了我的脸,然后对我说。
“感谢你,南茜。”
如果他肯给我一个吻,我会接受的,也会不再假装。
自从我发现我和啤酒的缘分后,他就时常在半夜弹着曲子,或对着地面发呆。
“AndI'mgettingold.AndI'mgettingold。”
又是一个口水天,我看见长条口水落在闵玧其身上,流进了眼里,他也只是举着话筒重复唱到。
“I'mgettingold.I'mgettingold。”
这样成天肮脏的日子非常折磨人,所以我一把抹掉眼里的泪水,跑上去抢走了闵玧其。
他的吉他落在贝母脚旁。
歌曲仍在演唱,闵玧其任由我拉着,跑过肮脏的街道。
最后,我把闵玧其扔在街角涂鸦的墙上,问他。
“你愿意吻我吗?”
闵玧其推开了我,然后说。
“滚开。”
他没有回答,就像一开始。
邋遢女孩儿,雀斑脸蛋,金发碧眼,坐在闵玧其的月亮里喝着橙汁。
吻你,千万遍,爱你。
/END
/执笔©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