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是万物复苏的月份,尸骨一般的树枝开始冒出久违的绿.色。但城市里是看不到春天的,在高楼伫立的这里只有夏天和冬天。人们很配合的忘却了春天的样子,抱怨着夏天的炎酷和冬天的极寒,没有人记得春天如羽毛般温柔的风,如甘露一般清纯的雨。它想一个姑娘一样,既温柔,善良,也稍纵即逝。
我们都年纪不小了,在这城市里拼搏了好些年,像是被束缚住手脚的奴隶一样在光明的黑暗里摸索。到最后,这条路上留下的只有当初所谓的梦想的残骸和机器化的躯壳。我好久没有感受到生命力井喷时的那种震撼了,就像我也好久没有看到他们的笑容了。但除了老三!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记忆里的那个最初玩伴的印象似乎就是他。老三的外号叫奔头,是我小时候给起的,一直叫了几十年。
故事要从十年前说起,那是我们刚刚大学毕业,没有找到一个对口的工作。毕业生毕业眼界又高就没有从实习公司留下来。回家接了他老爸的盘,干起了医生,因为收入很可观,家里很是支持。但没多久就在家安奈不住了,看着我们在外面拼命打拼,他也眼红了,想出来看看。
奔头说他平凡的太久了。从出生到现在都像是一张白纸一样,没有难以忘怀的女孩,也没有悲痛欲绝的爱情。大学四年除了打游戏连谈恋爱这种事情都抛之脑后。这日子过得太没意思,必须要离开这个只有扒鸡的城市,趁着年轻出去闯一闯才行,哪怕是像老六那样在外面劳累的拼搏也好,总归德州是不能待了。
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想来成都看看并让我给他联系个工作。
我说行,没问题。
以奔头的学历至少可以当个经理或者副经理的位子,我给他找了我一个开咖啡店的朋友。那边正好缺个经理,就让他过去了。他过来我这边也算有个照应,好歹省去了一些求职上的不必要的麻烦。
我那朋友担心他年纪轻轻的恐怕有些不妥,我废了些口舌,做了担保人。吹了很多牛逼,听说奔头是个研究生就勉强同意了。
我问奔头,你管理这方面有经验吗。这可是个让你管人的活啊!
“没问题,这算啥事,小场面。”
“那就行,反正牛逼我已经给你吹下了。你要是弄不好,咱俩脸上都不好看。”
“放心吧,大哥。你还不了解我吗?这都不是问题!”
“行吧,行吧。说实话,你那边的工资比我的都高,我真没想到他能这么大方直接给你开价这么高。”
“哎……,工不工资的我到无所谓。我只是想出来看看,德州那地方我待够了。”
“其实啊,慢慢的你会发现。到最后还是家里好,毕竟金窝银窝也赶不上自己的那个小窝。”我装作语重心长的跟他说道。
“行了行了,你别给我说那些大道理了。直接告诉我啥时候去上班。”
“随时,你安顿好了过去就行。”
“嗯。”说罢我们便挂断了电话。
奔头来这边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三个月过去了也算是顺风顺水。坐着经理的位子,看上去很大的官,但手底下其实也没几个人。这家咖啡馆是全国连锁的,这是一个分店。他在这里可以算的上是一把手。
生活自在的仿佛就像是和在德州一样平凡,他又觉得没意思了。叫着我去喝酒蹦迪唱歌,我问他,你拿这些钱不去和你手底下的人搞团建,何必这么造作呢?
他说,和手底下的人玩没意思,他们放不开。还是和兄弟一起开心。我心想,我是让你去和他们玩吗,我是让你搞好上下层关系。真是操心啊。
“算了算了,平时我也忙的很。偶尔出来一次就全当放放松了。”
他笑嘻嘻的说,就是,你给我介绍的工作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今天的消费我全部买单行不行!
“那你说要请客,当然没问题。走着!”
七月,烈火骄阳。成都的夏天很热也很湿,像是蒸笼一样的这里每一个上班族都没有停下忙碌的脚步。除了老三,他太悠闲了。除了坐在办公室算一些无关紧要的账本,就是喝喝免费的咖啡,明明二十刚出头的年龄却过着四五十岁成功人士的生活。
有时我来找他,都止不住的羡慕这家伙。来到这边,我们俩除了彼此,就都是孤家寡人一个。但好歹我有女朋友,不至于他那么寂寞。
他说,自己一个人住太孤单。我想了一想就把我家的大金毛-毛毛给他送过去了,就当陪陪他。正好我和小雨也没时间在家照顾毛毛。
起初小雨是不太愿意的,她怕老三照顾不好,担心毛毛生病。我废了好大一顿口舌才说服了她,争得了她的同意我才敢把毛毛送到老三的住处。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照顾好,不然你大嫂会杀了我的!
他满不在乎的笑了笑,“大哥啊!你还怕老婆?”
“你快滚,你嫂子的脾气你是了解的。我们平时是相敬如宾,但她发起脾气来谁遭得住。”
“行了行了,毛毛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也算它半个主人。我会好好照顾它的,你放心回去吧。”
毛毛似乎听懂了的样子,乖乖的摇了摇尾巴蹭到老三的腿下了,似乎已经背叛了的样子。忽然之间苦不堪言,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老三以后的日子里就有多了一件事,又或者是多了很多事。养狗看起来很简单,但这里毕竟不是农村,除了各种手续,疫苗定期检查。还有就是遛狗,狗粮,铲屎!乱七八糟。
一只毛毛就把他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占满了,他没什么介意的,一人一狗过得很是幸福。只要生活不是简简单单就好。
我们都想争取把生活过得简简单单,而他却想法设法的把生活过的复杂。在这个城市里他或许是个奇葩,但很适合在这里生存。因为,他简单的太久了,最不怕的就是麻烦。
那天早上,老三一如往常的领着毛毛出去散步。时刻留意着毛毛的动向,防止拉便便拉在路上没法处理。所以,老三手里常拿着一块纸板,只要毛毛一有动向,就把纸板放到它的屁股底下。遛狗是一个必须要全神贯注聚精会神的事情,不能随便分神。
可那一道亮丽的风景属实是把他吸引了,没有一个男孩能够抵抗一个早期晨跑的女孩,一身紧身的运动装将那笔直切修长的身材修饰的只能用完美两个字来形容,浑身透漏着性感,男人看见就想扑倒的那种。天使般的面孔上挂了几滴汗珠,扎的很高的马尾辫显得格外精神。
老三看的痴了,眼睛就像是被牢牢的吸引了一样。直到那女孩的身影实在模糊了才回过神了,重新聚焦的瞳孔里似乎闪过一丝无奈,再定睛一看毛毛已经拉了。而且还是稀的,哎呀!毛毛啊,你咋这么会挑时候呢。你这这这……让我咋弄?
嘴上说着,但心里那个身影却依然挥之不去,甚至一想起来脸上还不知为何的挂上了一丝笑容。
回头他给我说的时候,那种喜悦是无法隐藏的。他用尽全力的给我诉说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妙,我非常认真的听着。因为在我的记忆里,老三从小到大都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孩感兴趣过。能够有这样的一次经历实属不易,而且对于他性取向的问题终于也不用再担心了。
从那天之后,老三便很准时的都领着毛毛外出散步。果不其然,能够起来晨跑的女孩都是很自律的,两人每天都能在几乎固定的地点见面。与其说是见面,不如说是老三的有意跟踪。就这样一个月下来,两个人还真算混了个脸熟,虽说两人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但一见面也很默契的点点头打打招呼。
我绝对相信,那个女孩能够对老三有许些记忆完全是因为毛毛的原因。一直萌萌可爱的大狗绝对是一条街上最亮的仔。也同样带来了极高的回头率。否则就凭借老三这张大众的不能再大众的大众脸,完全没有可能让女孩记住他。
我记得有一个定律是咋说的来着,具体的我忘了。反正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你一直注意一个人或者一件事,那么这个人或者这件事就会必然和你发生关系。说是什么科学证明玄学乱七八糟的,说的挺玄乎还有科学道理。我也不懂,但从老三身上证实了。我也就觉得这说法有那么一丝道理。
没错,老三和那个女孩相识了。女孩叫蒋小圆,非常清新脱俗的名字就像她的模样一样给人一种初恋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