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汉之立在战场上,那是他熟悉的硝烟味道。
手下的弟兄们死伤无数,可是北城,终于干干净净地属于中国人了。
真痛快,他想,他早该这么做!
这是个冬天,雪花慢慢地从天空中飘落,像是给这场盛大的死亡服丧。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也是这么个雪天,她还是那个小乞丐,眼睛那么亮,一笑还有豁牙,非说他是弟弟,之后也真把他当弟弟照顾。
那时候他身体不好,半夜发烧醒来,总能看到她不错眼珠地守着他,往他身上擦白酒。她握着他的手,在暗暗的烛光中,像一尊小小的菩萨。
后来不知道怎么着,爹娘生了场大气,原来她是个女娃。那时候他还四六不懂,慌里慌张地想给她求情。
他想,就算红小子是个女的也是我兄弟!给他爹气得直乐,一个脑瓢扇过去:“你随谁啊?长了个猪脑子!女的咋给你当兄弟……”
后来十几岁的中秋夜,他们俩陪爹娘喝酒,她这一方面一向没什么节制,很快喝得酩酊大醉,他偷奸耍滑,还清醒,就听见他爹说:“没用的俩崽子,酒量还得练!小虎子!你起来,把红儿扛回去。”
他嘟嘟囔囔地顶嘴:“干吗我扛?她沉得跟肥猪一样。”
他爹一个脑瓢就扇过去:“你媳妇儿你不扛谁扛?”
他一激灵,那点酒也醒了,就看娘朝他笑:“小虎子,把红儿许给你,你乐意不?”
“我才不,嗯……爹!是真的吗?是真的吗!红小子以后……以后是我老婆吗?”
他爹就笑:“那就看你本事了!红儿可不是一般女子,她不乐意,谁说都不算!”
那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月亮拨开云朵,亮的像年少的梦。
他把她抱回屋里,偷偷地亲了又亲。他想,你等我长大,我要比谁都聪明优秀,才能做你的男人。
他在美国拼了命地努力读书,练枪,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配得起她。
他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几年的课程,一想到她,他不累,虽然她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知道。
从美国学成归来那年,她拉着他去猎野猪,那一点血迹飞溅到她腮边,如同胭脂,艳得蛊惑人心,他的心就猛烈地躁动起来。
他终究是土匪的儿子。
此后一年,她逐渐学会去做一个女孩子该做的样子,会羞涩,也会与他亲昵。本想着她毕业之后,就是婚礼,再然后,他就带着她去美国远走高飞。
谁想,一朝战火起。
沈汉之无神地看着天空,他想起那一日回家,她看向他的眼睛,恨意昭然,把手上的戒指撸下来,狠狠地扔在他脸上。
那种眼神他熟悉无比,因为整整五年,她都是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他也想给爹报仇,可是更重要的,他始终记得爹遗留之际拉着他的手,说:“红儿和你娘,整个沈家,都交给你了。”
一个家族在乱世中保全,太难了。
她不懂他为什么要这片江山,因为乱世之中,不争,就是死。
于是他成了她最讨厌的那种人。
他其实并不贪心,他所有的委曲求全,只是希望有她、有爹娘、有个家。
可是――
可是――
那场大火,她就这么走了。
这辈子他最爱的女人,明亮得像太阳一样的女人,就这么在他新婚礼成那一刻,离开他,永永远远的。
那一刻世界悄无声息,他知道江山乱世,名利权欲,已经全然没有什么意义了。
他的生命自此只剩下咆哮的黑夜。
远处,他看见狙击手在瞄准,而他已经没有子弹了。
他闭着眼,听见了呼啸的风声,好像年少时节打猎归来,和他最喜欢的女孩共乘一骑。奔马像一阵旋风似的跑过来,山林、落日、扛着野猪热热闹闹的人群,都被抛在脑后,只有猎猎的风声作响。
“你说的话――得算数!”她大声朝他喊。
“我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当然算数。”
“啥?”风太大,她没有听清。
这辈子,竟然就这么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