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朱正廷忙于学业,还兼职做了两个孩子的家庭教师,日子忙碌充实,偶尔有时间他会想想自己是为什么要来北京,总是要想上几分钟才会记起来是为了黄明昊。黄明昊,黄明昊,他在口中轻轻念这个名字,自己当时是图的啥啊,他已经快记不清那个小孩说话的声音了。
但他不是个爱自怨自艾的人,所以一直没有想过后不后悔这件事。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好,比高中时候要好很多,没有太大压力,也不受人欺负。由于自己高了录取分数线很多,也并没有很大的学习压力。
他在北京的日子里,从来没有见到黄明昊。
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俩再一次相见,居然是在国外。
他,朱正廷,已经大四了。老师手上有几个交换生名额,看他学习勤奋还吃得起苦,就分了他一个。是去英国伦敦,他就出发了。
来伦敦几个月,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每天早上带上牛奶和报纸,骑单车去学校,清新的晨阳从欧式建筑的缝隙钻进来,已经入秋了,泰晤士河边的悬铃木开始落叶。
然而,在某一天,朱正廷久违的去逛了一下附近的超市,平时他有什么必需品都是在小卖部解决,很少去超市。生活用品区好像有镜子卖的吧,上次那个镜子被自己打碎了,得再买一个啊。朱正廷浏览着货架,突然看到一面精致的小镜子,带把的,背面镶了几颗水钻。
和他的那面好像。朱正廷忍不住伸手去拿,却有另一只手先他一步拿下了这面镜子。
——黄明昊!朱正廷在心中惊呼了出来,瞪着他的卡姿兰大眼睛看着对方。他们有几年没见了?掰指头数数,也有四年还多了。四年不见,这孩子长高了不是一点点,脸也不那么稚气了,但没有太大变化,所以看起来像突然被拔高的水稻。
接下来该说什么?
最近怎样?好久不见?还是你为什么不告而别?
怎么说都不是朱正廷的风格。
天地良心,黄明昊是想带着朱正廷走的。
孤儿院的桃花还只有花骨朵儿的时候,来了挺贵气的一男一女,看样子是夫妻。女的大概是不孕,说要挑个长得福气的小男娃回去当儿子。
黄明昊傻里傻气,自然被选中,可是他无论无何也不愿意走,偏要去找一个在高级中学读书的什么哥哥一起走哦。贵妇问王老师他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哥哥,王老师媚着眼睛说哪有啊,是个天天来找他玩的小男孩罢了,也是个孤儿,但是长得没有福气,只有一副薄情相,他父母怕都是被他克死的。
既然进入了富贵家庭,怎么能跟那种可怜兮兮的“哥哥”再有联系啊。小孩子被骗了,说着是带他去找哥哥要巧克力吃啊,结果车不往高级中学跑,直接跑到了机场,偏离高级中学三十公里,好家伙。
黄明昊在头等舱的哭声响彻整架飞机,他养父养母差点想着把他送回去。
无论如何,养父养母带他还是很不错的,他先前的痴痴呆呆好像也好了起来,愈发的成熟懂事,自己身上也出现了贵气。也就是今年的事,他为了逃避父母给他订的婚,只身跑到了伦敦。订婚的那个对象他也并不是没有见过,相反,之前不仅见过,还一直挺喜欢她的,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但是当知道她将是自己的未婚妻时,他还是很不愿意接受。
总不可能是还把朱正廷放在心里吧,他自我安慰似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