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你眼睛怎么回事,不会昨天晚上去做贼了吧!”
“你才做贼呢!昨天晚上我只不过是晚睡了而已。”
余笙烦躁的揉了揉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妥妥的一个熊猫眼。
“快,让开!”
后面传来一个紧张的声音,还来不及反应,就直接扑向了地面。
“你这是什么意思呀?”
易乐乐心疼的将余笙从地上拉起,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火气冲冲的逼问着。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男子毫无诚意的道歉着。
引的易乐乐更加火冒三丈。
“红毛怪?”
余笙靠着易乐乐的肩膀满脸疑惑但语气里却带着肯定的问道。
男子气愤的抓了抓头顶的毛发,撇嘴回答。
“嘿,碰瓷怪,你还记得我。”
秉承着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原则,男子也给余笙起了一个绰号。
偷瞄一眼余笙的腿,泥土混合着沙砾带着丝丝鲜血,一脸嫌弃的说:
“你这也太娇贵了吧?我不就碰你一下就流血了。”
“马上就要上课了,小爷就勉为其难的背你去上教室。”
“我今天没课,只是来学校报到一下的。”
对于这种臭不要脸的人,余笙选择性忽视。
撇了一眼男子,然后就拉着易乐乐准备了离开。
可没有想到的是,男子一把抱住她。
忽然的失重感让她紧紧的抓着男子的脖子。
“你抓那么紧干嘛?你想把我勒死呀!”
男子摇了摇脑袋,企图让脖子上的手松一点。
这句贱嗖嗖的话,让身上的女子更加用力。
“轻点,嘶,你谋杀呀!”
对于余笙的行为,男子虽然嘴不饶人的说话,但手上却没有一丝放松。
看着放在腰间的手,余笙用劲一扭。
“把你的爪子给我松开。”
“我就不。”
“松开。”
“就不。”
任凭她怎么对待男子,腰上的手都纹丝未动。
不知不觉的已经到了校医室之中。
“小不点,你等一下,校医说她现在有事。”
余笙不自在的看了看周围,却发现了沈暮竟然在隔间里面。
紧张的收回了眼神,装作无意识地与男子攀谈起来。
“红毛怪,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周礼珏。”
看了看男生红色的头发和以及之前看到他所有的行为。
沉默一会,尴尬一笑。
“这个名字,和你真的挺不适合的。”
像是找到了知音,周礼珏兴奋地拉住女孩的手,像找到了知音般的点了点头。
“我也觉得这样的名字不适合我,不怎么霸气,我觉得我的名字应该更高大上一点。”
“周霸天?周霸地?”
开玩笑似的举了两个名字,原来和陌生人相处的不自在,全然消失。
“你呢?”
“余笙。”
“那一个sheng?”
“夜夜笙歌的笙。”
“噗嗤,你这解释真有意思。”
男子眼角含笑,带着半分调侃看着眼前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