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相,一个连本名都不敢告诉别人的将后。
他的父亲,是敌国的护国大将军,生性蛮横霸道,在战场上就是一只野狼。
见过他厮杀模样的人都说那是他噩梦里必有的东西。
分明是一国的栋梁,却生生成为了大人用来吓唬小孩儿的丑角。
阿相就在这样的熏陶下,有了一个大志:将来他也一定要成为一个让天下都闻风丧胆的英雄!
凡夫俗子就是凡夫俗子,修仙门派呢也就是修仙门派,两者本来一直就毫不相干。可在阿相六岁那年,出了意外。
一场旷世离奇的大战就发生在两大强国之间,修仙人的“刀枪不入”实实地把大将军给磨死了,成了战俘。
小小的儿子成为他在牢里的唯一牵挂,却在他人头落地前老天爷都不赏这个昔日威风赫赫的大将军一脸,让他在九泉之下不得安息。
这位小小的儿子,却被白府的大夫人给带了回去。
当死侍是不可能的!当敌国人的死侍更是无稽之谈!
于是才十四岁的他经受了什么叫做酷刑,什么叫做威逼利诱。
他最终还是在“让你父亲落地归根”的条件下,不得不答应了。
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何这个尊贵的女人需要死侍。
后来他才知道,她要的只有让他保护好她的孩子。
她背着她丈夫和青梅竹马生下的孩子。
她的孩子或许也因此注定不幸,生来就是“极阴之体”的命格。
于是我做了平生的第一件违心的事,把和少爷同日子坠地的娃娃掉包了。
于是少爷得以存活,成了白府里锦衣玉食的无忧二少爷。
本以为我可以全身而退,从这份愧疚里抽出身来,可天注定了,做了坏事的人不可能安然。
在一次意外中,刚过了十周岁少爷见到了我,还赖上了我。
幸好大夫人本就想到了我这么个大活人迟早会败露,干脆把我安排在了少爷身边,凭着武艺成了少爷的随从。
那天正是初春时节,我也不过出门踏青,蓝天白云,草长莺飞。
那年也不过是再寻常的一年,我不过十七岁,少时的豪言已经听不见一点回音,十一年够我麻木了。
他生来多病,大夫人又无法经常陪他,于是我成了他唯一的玩伴。
幸得如此,我也懂得了什么叫“之乎者也”,什么叫“冤冤相报何时了”。
只是懂得越多,脚底就越发虚,那个娃娃死了没死?没死的话,他又懂得“冤冤相报何时了”吗?
晃晃荡荡的四年就这么过去了,十四岁的少爷个子却蹭蹭蹭地往上涨,已经有了十六七岁的模样,粗略估计是能齐平他的下巴了。阿相都怕他之后再也不长了。
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就这么四年,单纯懦弱又不甘的樵夫一下被鬼迷了心窍,生生从一只野狗蜕成了一匹野狼。
那天风光霁月,到了晚上都是月明星稀的好夜色,我和少爷偷偷地从府里逃出来。
可半路上却想起最重要的银子居然忘带了,阿相本来想回去取的,少爷却一时兴起,提议他去。
在这种事情上,我总是由着他闹。即使东窗事发后受罪的还是我。
就是这么凑巧又不凑巧的意外,让我遇见了他。
他的眸子猩红猩红的,像一匹饿狼,就像他时常噩梦里的老父亲一样。
可怜如他老父亲,在自己儿子的梦里,都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阿相不敢说没被惊到,他同时升起了一股怜悯,和足以让他有理由把他带走的好奇。
少年说他叫墨赎,我却总感觉怪怪的。
于是在某个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