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相伴一生,还是太短。”这是沈从文献给他的妻子的话。
一生太短,且十年懵懂,十年老弱,能算得上自己真正一生的又有几日?况且剩下的时日,还有一半时日是在寻他。可这人,也看命,能寻到的,又有几个?
最终与他人同床共枕,说着相敬如宾的委屈话语。
同岁的他们在一起了四十年,而立结婚,如今已经是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龄。
四十年里,他们比起一张纸上所确定的爱人,更像是朋友——很少牵手,从不拥抱,买房时特意选了两间卧室,只因为他们要分房睡。
“为什么结婚啊?”
正在削苹果的老人咧嘴一笑,毕竟已经是习惯被这么问了,破有耐心的解释道:“周围朋友都结婚了,父母也在催,所以就将就一下。”
躺在病床上的老人也跟着点点头,睁着已经变成灰色的眼睛“看着”已经发黄的苹果,伸出满是皱纹的手胡乱挥了挥,似乎是在找对方的手,笑着说道:“老张头,你手脚都不利索了,还逞能啊。把苹果放下,别割到手咯。”
削苹果的老人点点头,把苹果放在一边,又在衣服上胡乱擦了擦,连忙把这个眼睛就算看不见都还要呛自己的人扶起来,用枕头支着他的背:“来,咱们活动一下,别闷死在这了。”
阴暗的天空,透不出一丝光,把本来就散发着悲哀气氛的病房渲染得更甚。
“两男的在一起父母都同意啊?”
“哎,当初年轻嘛。”老人乐呵呵的笑了几声,仿佛说的不是自己的故事,而是别人的笑话,“铁了心要找个命中注定的,却天天被父母催,一气之下干脆找个男的,不仅完成了他们的心愿,也火了一把。”
“你们两个都这么想的?”
“嗯,是这样。”两个老年人,今天第一次异口同声的回答问题。
那年春天,这座城中已经开始有些暖意了,空气中夹杂着海水的腥气。也有许多人趁着这种天气出来活动一下,怕自己在家里发霉。
学校的篮球场上,就是最有年轻人活力的地方——一股子汗臭味。
“李昇,那个个子特别高的人你看见没?”
“看见啦?咋?”李昇叼着吸管,甩着挂在上面的牛奶盒,“个子高一般都傻,因为脑供血可能不足。”
这刚说完,就看见一遮天蔽日之庞然大物,向他的“俊脸”袭来——这篮球怎么飞过来了?
牛奶在地上画出唯有泼墨大师才可以绘出的画作,混着地上的灰尘,还带着点渐变效果。然后,鲜红色开始点缀期间……
李昇现在,有点头昏。
“同学,抱歉啊,能帮忙捡下球吗?”傻大个举起手,示意李昇向他那边看下。
“哦,等等啊。”李昇摇摇头,仰头擦了下鼻血,在四周人惊诧的目光下,一摇一晃的去捡球。
捡球,拿起,然后……对着学校的外墙就是一扔:“自己滚外面打啊!”
“你丫的是不是神经病啊!”那“傻大个”立刻跑了过来,提起李昇的衣领,把人带得悬空。
也不知是谁先骂了句娘,两个人就这么扭打起来,要不是政教主任来得及时,恐怕真要出人命。
也在那天,通过政教主任的审问,他们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李昇?你爸妈翻字典查的?”
“张乐天?你奶奶用来辟邪取的啊?”
这才刚刚进行了一次对话,就又厮打起来。最后张乐天凭借自己的身高优势,赢了对方。
“放开我!”
“叫我一声爹,我就放开你。”
“娘!放开我!”
“……”
可能这也算孽缘吧,要不是因为那篮球,这两人也不可能认识,在之后也不可能阴差阳错成为熟人,渐渐变成还过得去的朋友。
当李昇意识到自己喜欢张天乐时,已经是二人都莫名其妙一起到美国留学后了。
最开始他觉得二人同一个大学,并且同一个机会出国是一种缘分,所以自然也是给了这同在异国他乡的熟人,多了一份在意。
这份在意,也在时间的流逝中,变了味。
“喂,张乐天,要是你这辈子找不到女朋友,要不就咱们俩凑活着过吧,反正都这么有缘了。”他对着刚打完球的张乐天,装作开玩笑得说了这么一句。
然后,不出所料的,张天乐愣住了,果然高个子都有点傻。
这人真是过了很久,才指了指自己,眼睛睁着的形状,完全超过了黑猫警长那铜铃般的大眼。
“逗你玩呢!我可要找个命中注定的人,以后就带着他,去周游世界,过一辈子。”
“嗯。”
“毕竟,我和你都不是同性恋嘛。”
“嗯。”
“你是不是傻啊?只会‘嗯嗯’说话!”李昇的牛奶已经喝完了,又开始烦躁地咬着吸管,“这朋友,如果告白了,是不是就再也做不了朋友了?”
“是啊。”
“……”
不是恋人便是陌路,既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那还不如安于现状。
当时李昇是这么想的,但谁能知之后的变数又是怎样呢?
“你都三十了,妈不是想催你,但你天天说要找个合适的,可这哪来那么多合适的人?我和你爸还不是都凑活着过了这么多年?况且有时候可能你觉得合适,别人也不一定觉得合适啊……”
挂了电话,李昇走到阳台长长叹了口气,正好旁边的张乐天也打完了电话,跟着他一起叹气。
“你也被催了?”
“家常便饭嘛。”
李昇看了看自己不知何时纠缠在一起的手,说道:“反正我们在这地方的居住时间够长了,要不咱两明天就去领个证,回去吓吓那几个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