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快要落山的太阳,又看了看面前帽子里那稀稀拉拉的硬币纸币,我不禁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也就只能这样了——我也真是找死,街头卖唱却偏偏去弹重金属摇滚,想想还有昨天的乡村音乐,前天的轻金属……不过也没办法,刚来这个世界几天,我得找准了这个世界的流行走向才能更好地活下去——毕竟,我擅长的只有这个。
没错,我穿越了,至于怎么穿的我也不知道,只记得当时我的演出刚刚达到高潮。
我叫什么就不说了,因为没意义——只要知道,我喜欢音乐,擅长吉他,混在地下乐坛,这些就够了。
不是我不想往上混,实在是因为……老子不知是什么时候得罪了演艺圈中的某个大佬,能在地下混都是因为我的人气高以及……我还算是练过的缘故。
前几天,家里终于对我发最后通牒了——我要么回家,要么连地下乐坛也混不了。
那时我才知道,我为什么上不了地面。
没办法,凭家里的势力,想收拾我这个家族的叛逆,还真跟捏死只蚂蚁一般。
那就只有放弃了。
但就算是放弃,我也要放弃的轰轰烈烈。
于是,我的告别演出开始了。
用尽积蓄,我将这次演出的规模搞到最大,效果搞到最好。也许是知道我这是最后的疯狂的缘故,家里也没有为难我,演出非常顺利,至少没人捣乱,这还是那所谓的得罪圈中大佬之后的第一次。
那一次,我也发挥了我最高的水平,但也不明不白的来到了这里。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我的适应能力还是很不错的。而且,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这个世界类似于我那里的现代,说的也是英语(英语难不倒我)——要不是在地图上看到了完全不同于地球的大陆,我还真以为我瞬移到了欧洲。当然,是现代的欧洲。若是真的到了中世纪,估计我这点本事还真就不容易养活我自己。
不过,单单是穿越还不是最让我不爽的事。
我捡起帽子,整理出里面的钱——还好,钱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在最便宜的旅店里住一夜外加一顿最便宜的晚餐。
收拾了一下东西,背起心爱的吉他——这把吉他和我身上的演出服恐怕是我仅有的属于那个世界的纪念品——好了,得走了,这里的晚上是非常混乱的,我只是一个人,还是消停点的好。
这时,我突然发现街口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一个秃顶的猥亵男,配合他鼻子上贴的那块纱布,他那张脸显得更加猥亵。
一看到我,猥亵男就指着我大声喊道:“就是她!抓住她!”
之后,那群人就向我冲了过来。那猥亵男一边跑还一边念叨着:“臭婊子!让我逮住你,我一定要你好看!”
这句“臭婊子”顿时让我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突的蹦了起来。
没错,最让我不爽的事情,就是原本身为大老爷们的我,穿越后竟然变成了女人!
我可以肯定,我绝对不是灵魂附体,因为胳膊上那个漂亮的蝴蝶形胎记不但在,而且没发生任何改变,所以我可以肯定,现在的身体是我的身体,只是变……变身了……真是不爽啊,虽然没经过手术,毫无痛苦,但是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变身……实在是令我不爽到了极点。
而现在,猥亵男的那句“臭婊子”更是让我的真火“腾”的一下窜了上来。
看到猥亵男那令人忍不住想要踩两脚的脸,又瞧到他鼻子上那块纱布,我也想起了他来找我麻烦的原因。
那是昨天的这个时候,我正准备收拾走人,刚巧猥亵男和几个人经过这里,猥亵男看到我后对我说了句:“妞,给爷唱一个!”之后抬起手就奔着我的脸摸了过来。
结果下一刻,我的吉他干脆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要知道,虽然我很爱护吉他,但并不表示我是个把吉他当祖宗供着的人。相反,吉他不仅是我的伙伴,我的乐器,更是我的武器。
没穿越的时候,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只能混地下乐坛,但就是在地下,某人也不会让我舒服的混下去——我的演出经常有人捣乱,所以打架是家常便饭,用吉他砸人也就成了常事,为了让自己的吉他在不耽误弹奏的同时还能兼职砸人,我特地给吉他做了一系列改造。至于改造的结果,虽说从整体来看吉他离武器这个词还差得远,但其能砸人的地方却不比管制刀具差。
当然了,用吉他砸人只是最后的手段,毕竟吉他声一断,演出就肯定中断。所以一般情况下,我都是用脚踢人的,为此我还专门修习了卡波拉踢术。虽然程度还算不上大师,但是一边弹吉他一边踢人,我还是能做到等闲五六个人近不得身的。
所以,在下一刻,跟着猥亵男的两个人也被我麻利的踢翻在地——梁子,就这么结下来了。
今天再次听到猥亵男的声音我就有些火大——昨天多踢他两脚好了。
顶着满头暴起的青筋,愈发火大的我也马上做出了行动——转身就跑。
废话,不跑能行吗,对方至少有五十人啊,我虽然经常打架,但五十人却绝不是我一次性能对付得了的。
一边跑一边拿下帽子——毕竟这也算是吃饭的家伙,我轻蔑的回头看了眼追我的人群——追吧,小子们!本大爷虽然没什么优点,但身体绝对是一级棒的,因为我的理念是“想唱好重金属摇滚就必须要有一副好身体”,所以穿越前我就经常锻炼身体,体质自然比普通人强了许多,再加上穿越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好处,其中之一就是体质又被增强了许多,现在,我的体质至少是普通人的三四倍强!——跟我比跑步?小子们,等着被我拖死吧!
想到这我又不禁低下头,瞧了一眼尺寸也就是A,顶多是B的胸部——还好,不是肉弹,否则还真可能被这两团肉拖累——毕竟原来我可不是女人,胸前突然多了两大团肉真的不太好受,也不太方便啊!真不了解女性的心理……
心里吐着槽,我一阵风一般跑出街口,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这边,也堵着至少五十个人。
看来我是进套了,我回头看向猥亵男——至于吗,不就是砸了你一吉他吗,至于摆出这么大的阵仗吗……
“跑啊,”猥亵男仿佛肺痨般狂喘着说道,“怎么不跑了?”之后又来了句,“我看你往哪跑?”
之后猥亵男就如同一个三流反派一般一边和众人围上来一边得意的白唬了起来,那*的眼神就仿佛他一准吃定了我。
跑不了了吗?那就打吧!在这种情况下,打还有一线生机,不打我可以想象我会是什么下场。
秉着先下手为强这一宗旨,我猛地一把将吉他丢向还在自鸣得意的猥亵男,之后快速冲了上去。
如昨天一般,吉他再次拍中猥亵男的脸,随后跟上的我一把接回吉他,同时一脚蹬在他的肚子上。
之后,不理如虾米般倒在地上的猥亵男,我按动吉他上的机关,放出了藏于琴头和背板的大小折叠刃——既然已经拼命了,那就不能再藏着掖着了。
而这时,反应过来的众人也纷纷抄起棍棒,匕首,铁链等家伙,向我围了过来。
我厉喝一声,毫不畏惧的冲了上去。
虽然以我现在的体质,我绝对能做到十几个人近不得我身,但关键是这里的敌人不是十几个,而是加十倍的一百多,所以刚刚放倒了几个人,我自己就挨了一棍子,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挨打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渐渐的,我终于顶不住了。
“小娘皮,你不是挺拽吗,我看你一会到了床上还拽不拽?”在被我放倒后第一时间就被扶起来的猥亵男虽然惊讶于我的凶悍,但是看到我现在窘迫的样子又开始洋洋得意起来。
就在我将要到极限的时候,从街口处突然传来了几声惨叫。众人望去,却发现守着街口的几个人全都做起了空中飞人。
之后,一个有些张扬却富有磁性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哟,你们在开party吗?”
接着,一个银发的男子随着声音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