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口袋里的十二块钱拿出其中五块钱买了一本日记本和一支笔,因为我想把自己的生活记录下去,这也算生活情趣的一种吧
我回到了那个桥洞,生了堆火,坐在火堆旁拿起笔在那写日记,虽然字歪歪扭扭的但总归能看,我写完后便把日记本搂在怀里,像护宝贝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夜晚比以前的都温暖
又是一个早晨,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在街上卖花,而昨天早上的那个老妇人依旧来我这里买花,而我也很乐意同她多讲几句话,卖了一段时间,总觉得有人在看我,而我看了一下四周,也没看见人
我瞅准时机把那个“偷窥贼”捉了个正急,看清人原来是上次的那个人,我问他看我做什么,他说因为我好看,我打断了他的马屁,说你要干嘛,他说请我吃饭,我想他一定疯了,谁会请一个乞丐吃饭,钱多烧着?
但他的确做了,他把我带到了一个面馆,笑着对我说这里的面超好吃,特别是那个番茄牛肉拉面,贼好吃,我听着他说自己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吃完面他又带着我去了钟楼,因为那里能看见整个城市,他拉着我的手,我看了我自己的手,也回握了回去,我感受着他的温度,觉得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没有这个温暖
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他在分别的时候吻了一下我,我的脑袋一片空白,他见我这样抱歉地说对不起,可是我喜欢你,我听着他的告白,希里糊涂地答应了,他好像很开心似的,抱了我好久
到最后才依依不舍地分别,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而我总是很期待他的到来
为此,我不惜花十块钱买了一把梳子、镜子和一个发夹,只为能漂漂亮亮地出现在他面前,渐渐地我越来越不想和他分开
他把我接到他所居住的房子里,他的家很温馨跟他自己一样,我时常都在想要是时间永远都停留在这里就好,没有别人只有我们,毕竟在一个圾极度缺爱的人身上,还一点温暖都己经是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