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苏悦先后哄好芽芽姐弟睡午觉,替两姐弟掖好被子后,她下楼来,看见迟林枫正在厨房里忙活。
她环胸斜着门框,看他有条不紊做着厨活儿。
视线里,是他迷人的侧脸,她越看,越觉得熟悉,仿若在很久以前,她就认识他。
久到,她自己都记不清时间了。
于是她说出这样的句子,“我总觉得,我在很久很久的时候就认识你了。”
“是,你五年前就已经认识我了。”
迟林枫手上的动作依旧没有停,他的宝贝女儿说睡醒后想吃虾球芝士披萨,所以他必须要在女儿睡醒前将披萨烤好。
“不对,感觉像是在更久之前……”
苏悦拍拍脑袋,硬是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人们都说一孕傻三年,何况她还生了两个!
迟林枫整理虾的手蓦然一顿,转眼看她,“你记起来了?”
她果真记起了那个闹市区的相遇,那个他决定要与她从此厮守终身的决定的起源了吗?
“我应该记起什么吗?”
苏悦迷茫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她不知为何他冷不丁的问出这个问题来,可是,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呢?
“罢了。”
迟林枫轻叹一口气,继续手头的工序,果然,那次的相遇,只有他是深深印在脑海里。他的妻子果然是将那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呢?”
苏悦再次问自己,她退出厨房,边走边想,却如何也想不起来。
看着消失在厨房门口的背影,迟林枫摇摇头,将已经做好的披萨胚放进已预热好的烤箱里。
……
“我怎么觉得这件大衣这么熟悉?”
某日,迟林枫正坐在沙发上看报,苏悦拎着一件驼色的大衣送到他的眼前,上面还有淡淡的,被洒上某个不明液体的痕迹。
迟林枫抬眼,看着她手中的衣服,心里蓦然一颤,“这个……”
他一时竟忘记该如何解释,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好好保管着这件衣服。
“里面还有钱,你看。”苏悦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币来,“我数过了,整整五百二十元呢。”
迟林枫摇摇头,把她手中的大衣放置一旁,一把把她拉入自己怀里,轻柔启声,“你真的不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了?”
“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不是在断梦阁吗?”
她扑闪着眼睛,看着她。
“你的记忆真是比鱼还短。”
迟林枫轻戳她的额头,整句话里却没有一丝的责备。
“咦……难道不是吗?”
苏悦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六年前的冬天,我在闹市区等红灯,却被一个冒失鬼泼了一身的奶茶……”
无奈,他只得主动提及这件事情。
“啊!你是……”
苏悦恍然大悟,难怪一直都觉得他身上的气息很熟悉,难怪觉得总是在哪里见过他,原来如此啊!
她记得,那日,同寝室的一个小伙伴过生日,因为楚雷找他有事情,所以她去晚了。
在去的路上,在某家电影院看到了阿汤哥的巨幅海报,于是她想也没想的便拨通了楚雷的电话,要他陪着一起去看首映。
没想到,楚雷那天刚好有事,没办法去。
她自然是不允的,强烈要求他陪同。
她不知自己是如何撞上人的,亦不知自己是如何把奶茶泼到对方衣服上的,当她回过神来,她不由得暗抽一口凉气。
楚雷在那边问她怎么了,但她已不顾,胡乱挂断电话。
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她都不敢抬头看对方的脸色,只得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撇对方。
而那件正在滴水的外套,从面料和设计上看,她粗虐估计,起码五位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