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你是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的存在了~/
番外之病态的爱.
我叫王琳凯,你们可以叫我小鬼。
我有一个狗骨头你们知道吗?
是子异哥给我买的呢。
不过这都是上一世的事了。
对的呐,我重生了。
啧啧,果然改变了上一世的事不太好呢。
明明子异哥以前那么那么爱我的呢。
但是为了范丞丞那个小废物,他居然要牺牲我的狗骨头大人,真的太坏了。
没关系的,我会让那个小废物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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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了。
重生在出道后的一个星期。
我重生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亲爱的狗骨头。
可是哪也找不到。
看到子异哥的那一刻我才想起来,我们这时候还没有那么要好。
要好到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
对呐,就是你们理解那个在一起。
于是呢,我独自一人去了子异哥的家乡。
在那个天桥下找到了那个卖狗骨头的老人。
嗯……我打断了他的手。
这样他就做不了骨头玩具了呐。
我拿着我心爱的狗骨头回了宿舍。
真是讨厌呢。
我的小骨头怎么沾上血了呢。
真是不好的预兆。
我把他洗干净了。
找到了让我满心欢喜的子异哥的。
我把狗骨头塞进了他的嘴里。
看着他皱着清秀的眉头晦暗不明地看着我。
我忽然就笑了。
因为不管怎样。
至少他还在看着我。
不管是什么眼神我都接受。
可是啊,他拿下了那个小小的狗骨头,凑到我耳边笑着对我说,琳琳啊,怎么会有一股子血味呢。
我的心漏了一拍。
子异哥……不简单呐。
到后来我都没有懂子异哥那个举动,为什么要害我步入地狱呢。
他那个举动毁了我一生啊。
可是他还能笑得那么无辜。
把责任都推到陈立农身上。
真是丧尽天良啊。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暂且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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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琳凯。
也是一篇小说里的配角。
那篇小说叫《NPC:那个她》
在我死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发现我只是一个配角啊。
为推动主角感情而活。
他们也是一样的。
都是可怜虫罢了。
可是经过我一个月的观察。
我好像穿越到了平行世界。
嗯……可算是没有那个讨人厌的女主。
我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了吗?
那个女孩叫苏温然。
其实挺好笑的,明明那么温柔的名字性格却……
算了算了,不讲这些烦心事了。
我其实对范丞丞那个小废物挺感兴趣的。
明明生的一副小废物样……好吧,长得还不赖。
但是我就是想叫什么他小废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大概是另一个时空的事了。
要怪只能怪你在另一个时空得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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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窝(作者)王琳凯小朋友的番外就到这了哦。
酒窝(作者)经过番外你们应该知道他是啥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