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相亲对象长得不差,性格也很温柔,一看就是很会讨人喜欢的类型。
本来我不想来相亲的,可是一想到要去朱正廷家拜年,那还不如相亲来得自在。
这个相亲对象懂礼貌,知道分寸,又很会说话,不会让气氛尴尬冷场。不像朱正廷,跟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嘴挑得要命,这个不吃那个不吃,非要人哄着才肯吃上两口。从来都不会哄人开心,一句话能让人噎死。每次他说我牙上有口红时,我都想给他一个白眼。相亲对象看到我坐在窗边,被太阳晒到,主动提出跟我了换位置,真体贴。哪像朱正廷,他一被晒到就鬼喊鬼叫的要跟我换位置,从来都是我在太阳底下坐着,他在阴凉底下看着。
我晃了晃脑袋,该死,又想到朱正廷了。
十年,十年这个词听起来就觉得很漫长,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这十年他已经深深烙印在我的灵魂里,要把他去掉谈何容易。
我需要用绝对的理智和清醒压住对他疯狂的喜欢和想念。
相亲对象看我吃饭的时候一直心不在焉,可能是看不上他,便很懂事的说有事需要提前离开,走之前还礼貌的问了一句需不需要送我回家。我摇摇头拒绝了,心里对他有点抱歉,但我实在没办法现在就开展一段新恋情。
正巧发小在酒吧组了个局,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心情太过郁闷,正想喝点酒,也就答应了。
从前的我总以为朱正廷喜欢栀子花一样的女孩子,就像他当初的初恋一样,清纯又温柔。所以我努力想成为这样的女孩子。而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我拿着酒杯,看着灯红酒绿,跟着发小到舞池中间跳动,撕开了表面,这样的我,反而才是最真实的我,那个毫无顾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