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狼群乱成了一团。
狼没有串客一说,除非是在狼族主城千傲宫,或者一雌一雄两只狼妖。
这只狼妖如果只是路过,绝不会如此高昂啸叫,既不是路过,便只有一种可能了。
这只狼妖,是想占领此地。
这并不奇怪,兽化妖后皆会占领一依山傍水之地,毫无疑问,这只狼妖看上了雨花山这座四季常青的山。可奇怪的是,狼妖的啸叫似乎是在高声召唤什么人。
想到此,便更为可怖了。
可以听出,这是一只母狼妖,在雨花山高声召唤,要么是召唤相好的雄狼妖,要么是召唤麾下狼群,不论是如何,这只狼妖绝不可能只是在雨花山召唤一下同伴然后就走了,在哪里召唤不行?为什么偏偏是雨花山?就算这是个巧合,可另一方面也能证明这只狼妖绝对别有所图。一般来说,无论这只母狼妖召唤的是雄狼妖还是麾下狼群,双方都不可能相隔太远,母狼妖只需轻轻唤上一声即可,何必高声召唤?怕是居心叵测,一方面召唤同伴,一方面威胁雨花山的食肉兽赶紧混蛋。
狼妖尖锐的啸叫声仍在山谷间不停回响,幼狼吓得钻进母狼怀里,每只狼脸上都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只有一只雌狼镇定自若。
这只雌狼蹲坐在突出地面的石头上,比其他狼的位置都要高出一截,显然,这只雌狼就是雨花狼群的狼王。
雨花狼群散布在这片沙地上,四周只有一块突出地面的宽大石头,有权坐在上面的只有狼王。
凡以社会形态生存的动物群体,王者的位置大约是三种,前方,中央,高处。在与敌害对抗时,王者站在群体前列,以证明自己的出类拔萃;平时王者处在群体中央,以表明自己是族群的核心;无论在哪儿,王者总会挑选一个高高在上能俯瞰臣民的位置,以象征自己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狮群象群兔群豺群等等乃至人类群体,皆是如此。(摘取沈石溪《混血豺王》第六章)
要成为一个群体的领袖,身体比起同类来必须显得高大雄伟,永远给臣民一种崇高的感觉,人类亦然,人类君王多是靠智力登上权位宝座的,要使自己身体高出同伴这一生物本能并没有消逝,他们千方百计制造能让自己显得高大的物体,例如皇冠。哪怕皇冠再重再不舒服,不还是有无数人抢着戴吗?因为戴着高高的皇冠会给人一种高大的错觉。帝王的龙椅比大臣们的座位高出许多,大臣们在上朝时不但站在低处,还要弯腰垂头缩肩,更有甚者,还需跪伏在地,使自己的生理位置低了再低,低到极限,以烘托皇帝的高大伟岸。(摘取沈石溪《混血豺王》第六章)
一般来说,王者是雄性专属,当然,也有个别特殊的,例如野犬。
在狼社会中,从来都是公狼争王,母狼只会在一旁观看,从不插手,等到某一只体格健硕,胆识出众的公狼脱颖而出登上王位,母狼们就会围着这只公狼举行拥戴仪式。
在王位争夺中,母狼没有发言权,只能壁上观,因为狼群中性格差异明显,公狼比母狼强壮,体格比母狼高大,胆魄比母狼出众,母狼不占丝毫优势。
强者为王,这就是丛林世界。普通兽群是如此,灵兽群亦是如此,只不过稍有些不同。灵兽群以修为为尊,修为最高,四肢发达,头脑聪明的即为王,不论雌雄。
不过一般来说灵兽群都是雄性称王,一来一般雄性比雌性修为更高,二来雄性比雌性更有野心,三来雄性比雌性高大,胆量更为出众,四来雄性比雌性更加狠辣,不像雌性那般优柔寡断,丛林法则胜者为王,优柔寡断是大忌。
雨花狼群是灵狼群,这只雌狼之所以能登上王位,靠的就是灵力高强,身姿敏捷,机灵又聪明,雨花狼群最强的灵狼就是它,理所当然它就是狼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它的狼母是上一任狼王。
这只雌灵狼有一身漂亮的蓝色狼毛,额间有一块白色的心斑,体态轻盈,娇小妩媚,正值十七岁芳华之龄,它的名字叫蓝心儿。
与其他雌狼不同的是,它没有太多优柔寡断,继承了它母亲乌雨雷厉风行的性格,做事狠辣果断,比公狼还要厉上几分,这也是它能成为雨花狼群狼王的原因之一。
蓝心儿棕色眼瞳里没有丝毫慌乱,它欧呦啸叫了一声,示意狼群安静下来。
乱成麻花的雨花狼群迅速静了下来,每只狼都把目光投向了蓝心儿,狼群唯狼王马首是瞻,狼王就是一面旗帜,狼王一逃,众狼溃散,狼王不逃,众狼相伴。
蓝心儿跳下大石头,带领雨花狼群回了巢穴。蓝心儿并不害怕这只狼妖,不只因为它是狼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太阳渐渐西沉,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被子,月亮小姐上班了,她给天空和大地换上了朦胧的黑裙子,星星点缀在这条无边无际的黑裙子上,煞是美丽。
雨花山一个山洞口,卧着一只白狼,一个狼孩跪坐在白狼边上,同白狼一起望着星星和月亮,眼里充满了憧憬。
在这一带,唯一的白狼只有狼水。狼孩,自然是小王一博。
“甜甜,看见了吗?那就是我们狼族世代信仰的月亮,月亮会保佑我们,那是狼族心里的光,月亮不离,狼族不灭。”狼水柔声道。
小王一博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狼水笑了,“知道吗?娘亲就快死了,离开了娘亲之后,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活下去。”
“呦–”王一博乖巧的点了点头,它知道死亡意外着什么,可生老病死是自然,没有人可以躲过。
狼水伸出狼舌舔了舔小王一博的额头,“甜甜真乖,记住娘亲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人类,永远。人类总说妖是魔鬼,可人才是最恶的魔鬼,人类,是最可恶的。”
她说的话也许有些偏激,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两面三刀,忘恩负义之小人。可她是妖,只站在妖的立场上说话,再者,人类曾经伤害过她,一个被人伤害过的妖,是不可能再去相信人类的,更不可能去为人类说一句好话。
小王一博的眼里充满了懵懂,他从未见过人类,“可恶”“魔鬼”两个字印在了他心上,形成了他对人类的第一印象。
“甜甜,娘亲给你讲个故事吧。”
“从前啊,有个女孩儿,是个青春年华的姑娘,她是狼族圣女,前任狼皇唯一后代,狼族公主叫她一声姐姐,可见其身份尊贵。”
“她血脉高贵,资质极佳,是狼族百年不遇的奇才,后来巫女算到她有一情劫,她便去人间历劫了,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头了。”
“女孩儿到了人间游玩了半年,半年之后,她救了一个少年,那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啊,剑眉星目,华衣飘飘,令人一眼难忘。”
“再后来啊,她与少年几次生死相依,日久生情,少年在一个悬崖边上向她告白了,她笑着接过少年送的项链,悬崖边的冷风吹进心里皆化为了一汪暖洋。”
“可惜啊,她忘了,她是妖,少年是人,她是高贵的狼族圣女,少年是高傲的人族皇子。妖和人自古以来势不两立,别说在一起了,就是交朋友也是死罪。妖和人在一起从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女孩儿不信,偏要固执求个白头偕老。她很聪明,和少年把情爱掩藏的很好,所有人都没有发觉。”
“在一片竹林中,他们拜了天地,成了婚,和和满满。”
“多么美好的生活啊,令女孩儿至今难忘。她抛弃圣女身份,少年弃了皇子身份,不分彼此,幸福快乐。”
“女孩儿为了少年学做饭,却弄得满身灰,她毕竟是高贵的圣女啊,哪里做过这些粗活?娇嫩的双手被弄出了大大小小无数伤痕。少年心疼的为她受伤的双手擦药,叮嘱她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了,少年贴心的话语慰藉了她,温暖了她。”
“少年也去学做饭,结果也弄了满身灰尘,少年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子啊。她细心为少年因做饭受伤的脸擦药,告诉少年她已经学会做饭了,让少年不必再担心。”
“可实际上,女孩儿压根没学会。她没日没夜的开始学习做饭,每天炒给少年吃的都是黑糊巴巴,少年从不嫌弃,黑糊巴巴吃在她嘴里比屎还难吃,可少年却如吃蜜糖一般吃的津津有味。再后来啊,她终于学会做饭了,她总是变着花样给少年炒菜,尽管是些林子里的野菜,可少年每次都吃的如同大餐一般。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所以他们隐居竹林,从不露面。少年每天背着金竹弩出去狩猎,打些野味回来,而她为少年做饭炒菜,两个人一起躺在草地上,一起散步,少年倚树,女孩跳舞;女孩端坐,少年舞剑,多么好多么惬意的生活啊,令狼心向往。”
“三年之后,女孩儿怀孕了,有了少年的孩子。那些天少年一直在外面,隔十几天才回来一次,因此并不知道此事。女孩儿不知道少年在外面做什么,她很开心,他们有了孩子。几天之后少年回来了,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少年,她清楚的看见,少年神情急骤变化,惊喜,思考,慌张,无措。她知道少年在慌什么,她肚子里怀的是不该出生的孽障,一旦被人知道,将会诛连九族,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将成为人妖两族的公敌。她安抚了少年,道这竹林偏僻宁静,只要不传出去,绝不会有人发现此事。少年点了点头。”
“转眼十一个月过去,这段时间里少年出去过许多回,女孩儿并不知道少年去干什么,但她什么也没问。她相信少年。少年曾许多次安安静静的半跪在她面前,将脑袋侧放在她鼓起来的肚子上,聆听里面的动静。她也曾见少年许多次独站窗边,似有所思。她从没有对少年起过疑心,多年的安乐,已令她几乎忘却了狼的歹毒和丛林法则,她忘了,丛林法则适用于任何人,哪怕是心上人。”
“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了,至多再有十几天他们的孩子就会呱呱坠地。这几天女孩儿明显察觉到少年的慌张不安,少年独坐窗边发呆的次数越来越多。女孩儿临近生产了,在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里,少年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她等啊等,一等就是两天,少年始终没有音信。”
“她联想到少年临走前的眼神,决绝又带着似乎放弃了些什么的无望,甚至有一丝歹毒一闪而过。当时她以为那是错觉。女孩儿突然心感不好,在少年消失的第三天,她走出竹林,来的附近一个村子里,询问村里人,一个大妈告诉她,少年在三天前就驾马走了,朝着西边走的。女孩儿不可置信,她何等聪明,一瞬间就猜到少年去哪儿了,朝着西边驾马疾奔三天即可到达人族主城万灵城。女孩儿感觉心里有某种东西碎了,少年在她临产之时离开,去往万灵城,还能有什么用意?少年是要带着除妖师来杀了她,杀了她腹中的孩子,绝了后患。”
“她不知道少年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是他的妻子,她腹中的孩子也是他的。曾经的山盟海誓如今成了空言,曾经的美好时光如今成了碎片。她回到了竹林,她要赌一把,赌她和少年的情,哪怕是奉上性命。”
“天黑了,少年带着许许多多的除妖师驾马而来,少年带着他们闯进竹林小屋,里面空无一人。窗外一棵大树上,一只白狼从开着的窗户旁观了一切。白狼,就是女孩儿。”
“女孩儿赌输了,少年彻彻底底背叛了她。她眼里充斥了刻骨恨意,恨不能直接冲上去杀了少年。可她知道,她现在不能冒险,除妖师人多势众,她还有腹中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她绝不能连累孩儿。她跳下大树,转身离去了。”
“谁知这群除妖师如此狡猾,竟沿着女孩儿的踪迹找了过来,一路纠缠不断,她身上越来越多伤痕,其中一些,是少年刺的。她纵是奇才,也敌不过百来个修为高强的除妖师,更何况,还有一个熟知她弱点的少年。女孩儿一路逃跑,跑啊跑,怎么也无法摆脱这群讨厌的除妖师。连续逃了两天,在一个风雨之夜,雷电交加,除妖师们在一个村里避雨,她浑身狼狈的躲进林子里一个山洞内。就在这天晚上,她生了,她疼的撕心裂肺大喊,痛苦使她在山洞内乱滚乱抓,好好的山洞被她锋利的狼爪抓出了十几条深痕,随着清亮的一声婴儿啼哭,她的孩子诞生在了这个世间,那一瞬,她有一种放松感和无比的自豪感,浓浓的母爱涌上心头。”
“女孩儿的孩子是个男孩,男婴一出生就注定与众不同。男婴生着人类的身体,长着狼的耳朵和狼的尾巴,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令人着迷。她给男婴取了个名字,王一博。她希望这个孩子将来会是君临天下的王,如果有一天狼孩的身份暴露,她希望她的孩子不会下跪求饶,而是拼死一搏,做一只高傲的妖。”
“女孩贸然去了一个村子,向一个大嫂买了婴儿的衣服,然后给了大嫂许多银子让她千万保密。女孩儿给男婴穿上衣服,抱着婴儿冒着大雨连夜走了。”
“那个大嫂终归是没守信用,将女孩的行踪告知了除妖师。除妖师们很快追了上来,所幸昨夜的大雨抹平了她的足迹。她抱着婴儿躲在一片灌木丛后,除妖师们在远处搜索她的痕迹,她小声哄着男婴,祈祷孩儿千万别出声,男婴很乖,只眨巴着水蓝色的大眼睛,煞是可爱。”
“除妖师们没能寻到她的踪迹,到另一处去寻了。可惜南辕北辙,只能落个一场空。女孩抱着婴儿钻出灌木丛,迅速离开了那儿。”
“女孩摆脱了除妖师们,可她必须寻一个安全的地方。她的孩子是众人众妖厌恶的孽障,她绝不能让可怜的孩子被发现。最后,她咬咬牙上了青黎山,占据了此地,这儿从没有食肉兽敢占领。最胆大的食肉兽也只敢路过这儿时上来捕食一两只食草兽,吃饱喝足后迅速下山离去,因为这儿是君女的禁忌。女孩也是被逼急了才会上青黎山的,她没有办法了。女孩儿就带着男婴在青黎山生活了下来。”
“转眼,就是十年,女孩终于病倒了,大限将至,她在一个山洞口,在月亮的见证下,把她一生的经历告诉了她的孩子,那个年仅十岁的狼孩,那个万人厌弃的孽障,那个与众不同的孩子,那个女孩儿心中的宝贝。”
小王一博跪坐在一旁静静听着,眼里闪着似懂非懂的光芒。
狼水轻笑了笑,“你还小,什么都不懂,甜甜,以后你就会明白的,情之一字,害人害己。”
“甜甜,你记住,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感情,是致命的毒药。如果你以后强大了,就杀了所有质疑你的人,称王为君。”
“娘亲不逼你,如果你不愿意,安安心心生活在丛林世界就好,但一定记着,无论在哪儿,你是最高贵的王。你身上流着狼族皇室和人族皇室的血脉,你是天下间最高贵的孩子,无论别人怎么说你,甜甜,记住,你就是王。”
“呦–”王一博轻轻啸叫了一声,乖巧的点了点头。
狼水望着月亮,月亮将柔和的月光撒在了这只可怜的狼妖身上,看起来白狼似乎变成了银狼。
咔嚓咔嚓,食肉兽行走山间的脚步声突然响起,一只食肉兽正朝这边走来。
王一博耸动鼻子闻了闻,迎风扑来一股腥味,是一只正值青春年华的雌灵狼。他看见娘亲的眼神里没有丝毫敌意,便也放松了下来。
一只雌灵狼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这是一只浑身蓝毛的雌狼,体态娇小,身姿轻盈,正是蓝心儿。
蓝心儿朝狼水和王一博走过来,离近前时,蓝心儿突然侧躺下来,露出最易受到攻击的脖颈。
小王一博露出疑惑的表情。
狼是丛林世界的优秀猎手,拥有尖牙利齿,但狼的颌骨远不如狮、虎、豹的颌骨有力量。换句话说,狼面对大中型猎物时,不可能像狮、虎、豹那样扑到猎物身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住猎物的颈椎,猛烈一拧,将猎物的脖颈拧断。狼没有那样的本领,狼扑到猎物身上,首选是叼咬猎物的颈侧,将其动脉血管咬断,这对猎物来说也是致命的噬咬。由于具备这样的打猎本领和噬咬习惯,狼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脖颈。与其他犬科动物相比,狼脖子上的毛丛特别厚密,就像套着狼毛项圈。同类之间发生争斗时,狼总是正面相向,绝不轻易暴露自己的颈侧。即便同伴之间扑打嬉闹,它们也会小心翼翼地避免将自己的颈侧袒露在同伴的尖牙利齿前。(摘自沈石溪《狼国女王第三章》)
只有在三种情况下,狼会放松警惕,将自己脆弱的颈侧暴露在同伴面前。
第一种情况是狼发情时,无论是公狼还是母狼,在自己中意的异性面前,都会袒露出自己的颈侧,以示自己不设防,也是向对方表达友善与真诚的情感;第二种情况是育幼期的母狼和它的狼崽,双方生死相依,绝对信任,当然也就不会在意是否暴露了致命的颈侧;第三种情况就是当狼群产生新的首领,群体成员会依次来到新狼王面前,侧躺下来,暴露最易受到攻击的脖颈,以示对新狼王的信赖和臣服。(摘自沈石溪《狼国女王》第三章)
此时此刻,蓝心儿向狼水做出这样的姿势,只有一种解释,它在向强者表达臣服之意。
小王一博心里感觉奇怪,娘亲并没有威胁到这只雌灵狼,它为什么要突然窜出来表示臣服呢?
狼水只是轻轻一笑,伸出舌头舔了舔对方的颈侧,柔和的啸叫了一声,以示友好。
蓝心儿站起来,也柔和的啸叫了一声:
“呦呦–”
这声啸叫是表达友好,也带着疑惑的询问。
狼水看了小王一博一眼,又看了蓝心儿一眼,轻轻叫了一声,“欧呦–”
蓝心儿是只聪明的狼,它立即猜到了狼水的意思,狼水是让它收养这个小狼孩,护他长大。
它犹豫了,眼里闪着无措的光芒。
它是雨花狼群的狼王,它需要为雨花狼群考虑,先不提如何让狼群接纳他,如果被发现小王一博是狼孩,怕是不等除妖师来,雨花狼群就会把他撕成碎片。就算瞒天过海,一旦将来被戳穿狼孩身份,它的狼王地位将受到严重威胁。更严重的是,如果被人族或妖族发现,雨花狼群也将面临危机,它们会成为包庇孽障的罪犯,诛连九族。
可是狼水与母亲有恩,也与它有恩。狼不是忘恩负义之徒。狼水身体虚弱,皮毛失了色泽,远不如以前蓝心儿所见到的那般妩媚动人,蓝心儿很聪明,它猜到了狼水为什么要将狼孩托付给它,大约是因为狼水即将步入生命的终点了,这叫临终托孤。
母亲曾嘱咐它,如果狼水需要帮助,它一定要倾力相助,因为狼水与母亲有救命之恩。
可是…
蓝心儿犹豫半响,终是轻轻啸叫一声,在小王一博的额头上舔了舔,又反哺出一些肉糜在小王一博面前,这个形体动作是在告诉狼水,我一定会抚养他长大,只要有我一口肉吃,就绝不会饿着他!尽管放心吧。
小王一博一直乖乖的跪坐着,什么也没说。
狼水露出欣慰的目光,朝蓝心儿感激的看了一眼,柔和啸叫了一声,站起来舔了舔小王一博的额头,轻轻啸叫了一声,眼里是惜别之意。
孩子,娘亲走了,好好活着。
狼水朝远处走去,再未回头。临死之前她要去找一个人,了结一份仇。狼有仇必报,尤其是狼妖,绝不会因为时间稀释仇恨。
小王一博目送狼水远去,依依不舍,直到再也看不见狼水的影子,他眼里仍残留着眷恋…
/
一片竹林内,一个竹屋的院子里,坐着一个男人,一袭华服,剑眉星目,俊美异常,他薄唇轻抿,眼睛微闭,不知在想什么。
“皇宁,你竟还记得这儿。”
如空谷幽兰的女声突然响起,语气是嘲笑和讽弄。
华服男子睁眼,入目是一只坐在大树上的白狼,白狼眼里闪烁着仇恨和讽刺,华服男子眼里闪着惊讶的光,眼底带了些喜悦。
“阿水,你如今…怎么样?”他开口道。
“怎么样?一切拜你所赐,躲躲藏藏,一辈子无法露面,满意了吗?”狼水讽刺一笑。
“我…”
华服男子沉默了。
“皇宁啊皇宁,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是我们当初成婚的日子,是你带着除妖师想灭口的日子,但,也是你的祭日。”
狼水勾起一抹毒笑,她跳下树,一步一步朝皇宁走去,周身环绕着淡白色的光芒,那是妖力,同归于尽的妖力。
皇宁起身,手中灵力现出。他和狼水实力相当,只要他运出十成灵力发出绝招,狼水必死无疑,但狼水一定会拼死一击,他最好的结果也是重伤,他只有一线生机,但如果他不反抗,他必死无疑。
狼水一步一步走了过来,白光环绕周身,衬的她虚弱至极的身体重现光彩,娇柔妩媚。她带着一生的仇恨,走向了皇宁,走向了地狱。
看着踏着仇恨走过来的白狼狼水,皇宁突然愣住了,恍然间想起了昔年。
他曾危在旦夕,是狼水救了他一命。
当时他已重伤,千把剑向他刺来,原以为必死无疑,这些剑却被一股妖力反弹了回去,一只白狼出现在他眼前,多么洁白的狼啊,多么耀眼啊,从此再难忘。
几次生死相依,情定悬崖。
他们成了相爱的夫妻,隐居竹林。
一起笑,一起闹。
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啊。
后来,有一次他背着金竹弩出去打猎之时,遇到了寻他的亲卫,万灵城如今乱成了一团,圣上驾崩,三皇子失踪,二皇子被刺客杀死,只剩一个大皇子主持大局。
他一听就知道是他那贪婪的大皇兄在捣鬼,父亲身体健康,怎么可能突然重病驾崩?二皇兄待人和善,哪里冒出的仇家派刺客杀他?大皇兄这棋局布的妙,可惜,算错了他。
他可是查的清清楚楚,之前那些刺客可是大皇兄花了半座城的代价买来的,他还真差点就死了,幸亏狼水相救,否则大皇兄怕是做梦都会笑醒了。
来寻他的亲卫说,大皇兄正在清除他的党羽,试图一举剥夺他所有势力。大皇兄还真是狠啊,想趁他不在时夺去他所有势力,这样就算哪一天他突然回去大皇兄也不必忧心了,呵,既然皇兄无情,做皇弟的又怎能有心呢?
他回了万灵城,失踪已久的三皇子突然回归,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尤其是大皇兄,面上和善,心里指不定早已杀了他多少回。
他一方面开始收拢和稳固各方势力,一方面和大皇兄周旋,一方面搜集大皇兄谋害父亲和二皇兄的证据。他很聪明,他知道大皇兄绝对不会容许他留下,可惜,大皇兄再怎么算,怕也算不到他布了一个很大的局,引着大皇兄慢慢往里钻。
但他同时记挂着狼水,那是他心爱的女人啊。为了不让狼水担心,他十几天就会回去一次,让狼水安心。但他更多的时间是待在万灵城,布局,下棋。
眼瞧着大皇兄已经钻进口袋,就差他轻轻一点,大皇兄就身败名裂了,他心情很好。突然间,狼水告诉他,她怀孕了。
他惊喜却又恐惧,无措占据了他的心。
这是个最大的变数。
之前大皇兄便一直在查他,如果让大皇兄查到这件事,他便是扳倒大皇兄也无济于事了,唾手可得的皇位会灰飞烟灭。
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权力,叫王位,让人心甘情愿付出生命。
他生在皇室,野心深埋心底,他从小就渴望那个高高在上的王位。遇到狼水后,他将野心藏了起来,想安安静静和狼水过一辈子,直到亲卫的出现,他的野心再度升起,无法抑制。他想称王,想成为那个高高在上的王。
狼水肚子里的孩子无疑是块绊脚石,就算大皇兄查不到,这件事也瞒不了一辈子,一旦被发现,他必死无疑。
人妖两族禁止私通,更别提生子,这是千刀万剐万箭穿心都不能抵消的罪名啊。
他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狼水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灭口,可他他始终下不了决心伤害狼水,伤害他的孩子。犹豫了多天,他时常独站窗边,也时常半跪在狼水面前,聆听狼水肚子里孩子的动静,他想安安静静的陪狼水一辈子,又想坐上高高的王位,始终做不了抉择。
他三天两头待在万灵城,隔十几天才回竹屋一趟,大皇兄已经下台被贬为了庶民,现在万民推举,他是唯一剩下的皇室,他理所应当称王,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就这么拖着。
再后来,狼水临近生产了,他不能再犹豫了。思考几天几夜之后,他做出了抉择,他选择了权。
他走了,在狼水临近生存的时候,他离开了她,从此放弃了这个他心爱的女人。
他回到万灵城,带着修为高强的除妖师们前去竹屋,这叫借刀杀人。
他知道,狼水是个聪明的姑娘,一定早就察觉到了异样,离开了。果不其然,他们闯进竹屋时,里面空无一人。
他看到了那扇开着的窗户,他了解狼水,他知道狼水一定就在窗外某处静静看着,然后带着刻骨仇恨离去,他没有做声,他心底终是不想伤害她的。
这群除妖师修为高强,千里迢迢赶来怎么可能放弃,他只能带着除妖师们一路沿着狼水的踪迹追撵,最后,还是被狼水逃了。除妖师们只能悻悻回去了。
那天,他其实知道狼水躲在灌木丛后,虽然狼水藏的很好,但她发间一朵白色的花露了出来,那是他送给狼水的,狼水将这朵花别在发间,从未取下过,因为狼水给花输送了妖力,花从未枯萎。远远看去,就像是灌木丛里开着一朵白色的小花,没有任何异样,他一眼看出了那朵花,却没有惊动除妖师们,最后,他带着除妖师去了别处找寻,亲手放了狼水。
明明是他带着除妖师们想去灭口,却又心软放走了他的威胁。他并不后悔,只是,他现在彻底失去了他心爱的人。
他登上了王位,娶了一个很爱他的千金小姐,有了一个孩子,一个男孩。
七年过去,他依旧是高高在上的王,容颜俊俏,妻子忠贞貌美,孩子乖巧懂事,已经很圆满了。可他总觉着心里一直缺了什么,他又一次来了竹屋,独坐窗边忆往昔,终是叹了口气。
回万灵城后,他将王位传给了年幼的孩子,封妻子为摄政王,让其在一旁扶持,他知道,他的妻子很聪明,她有那个本领。实际上,他压根没喜欢过他的妻子,一切皆是逢场作戏罢。
外传他重病驾崩了,实际上,不过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出戏而已,他离开了万灵城,回了竹屋,在这儿生活了下来。
转眼就是三年,他在等,他知道狼水一定会回来,他了解她的性子。他放不下她,他想见见她,哪怕一眼。
狼水终是来了。
…
一点一滴回忆浮现在皇宁脑海中,他手中灵力消逝,他终是舍不得伤害这个他爱了一生的女人。
他抱起走近前来的狼水,温柔的摸了摸狼水的头,“阿水,让我抱一抱。”
狼水眼中闪过错愕,终是温柔代替了仇恨,昔日情重回心海,她卧在皇宁怀中,小鸟依人。
就让她,任性这一次吧。
淡白色的妖力环绕住了一人一狼,一个阵法出现在他们脚下,阵法中心是一朵血红色的花,阵法散去后,环绕在他们周身的淡白色妖力融入了他们体内。
皇宁温柔的抱着白狼,道:“阿水,下辈子,我不会再离开你了,永远不会。”
“你如敢食言,我定亲手取你性命,永远记住你的诺言。皇宁,来生…再见。”狼水勾唇一笑。万千仇恨尽融于水。
终是彼此互通心意,许下来生之约,随后双双陨落,一人一狼皆化为了星光点点消散而去…
不远处,一个蓝衣少女叼着一颗糖坐在一棵大树上轻轻笑了笑:
“倒是一出好戏。”
/
作者有话说:
谢谢走慢丢丢啦,兔子_一串数字,cici,林森。,寒隐的收藏和市井隐者,踩着棺材看日落,寒隐的评论以及话本船长的打赏!
谢谢寒隐小可爱的催更♡
比心心♡
/
接下来就是狼群生活了,大概三四章之后战哥就出场♡(◉Θ◉)♡了。
对不起,我不太会描写男女之间的感情,文笔有些粗糙,不过看看感jio比另一本好些(๑•॒̀ ູ॒•́๑),欢迎小仙女小可爱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