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熬过这一劫,以后谁给的糖,我都不要了……
◎为什么?
‖不敢要了……
我叫边伯贤,是B市教育公司老总的儿子。
我从小被父母送去加拿大,因为那里能够让我得到一种绅士的熏陶。
可能是水土不服,我在那里没有得到绅士的熏陶,反而还被家里人惯的无法无天。
勉勉强强上完了高中,在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里不是激动,而是烦躁。
我讨厌学校,也讨厌人多的地方。
我不想被拘束着,自由自在才是我想要的。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对爱情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甚至想去学校里找女朋友了。
但是因为自尊心,我没有。
一年以后,我爸死缠烂打着我,非要我去上完,我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他上完大学我就再回到加拿大。
回去的时候,我看着窗外的云,那是世界上最美的的东西,纯洁又美好。就像女孩子一样。
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爸离婚了,原因我也不知道,我甚至都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走,要丢下我。她说女孩子就像云朵一样,纯洁又天真,善良又可爱,我信了。
我真的相信了。
遇到恩星,我真的没有想到。
原来学校里也有这么与众不同的女孩。
真的就像我妈说的那样,她确实很优秀,很纯洁很可爱。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当时看她这么内向,那么害羞,我也没敢和她搭话,因为太尴尬了,我就想去厕所解解围。我刚站了起来,她就拉住了我的手,这让我……更喜欢她了。
当时就像沙漠里干枯的树枝得到了水源那样,看到她慢慢接受我的关心接受我的保护,心里也是很满足。
我本以为我能很好的保护她,可我错了。
自从我见到她,第一次不是我,是宋雨琦保护的她;第二次也不是我,是吴世勋。
看到她不怪我还安慰我的样子,我真的想把她紧紧的搂在怀里,亲吻着她的脸庞,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
学校里的欺凌是不会消失的,所以我跟我爸联合公司所经营的学校作出决定。只要发现欺凌者,一律退学,永不回来。
我以为,她身边有很多人的。
可是我到后来才发现,她只有我一个人。
那天,我从公司里逃了出来,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就开车来到了她的家里。
我想看她笑,我喜欢她开心的样子,更喜欢她对我笑的样子。
她的笑容,真的很容易让人沦陷啊。
到了晚上,我送她回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妈妈也很认同我和她的感情。
那就在一起吧,我在心里对她说。
既然互相喜欢,那就一起吧。
因为我妈妈和我说过
喜欢就去追啊,不然等别人追到了就后悔一辈子的。
即使拒绝我的话,也比我不说好吧。
比起后悔,丢脸一次更好。
那是我第一次把女孩子压在身下。
也是我第一次表白一个仅仅认识几天的女孩。
更是我获得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