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少今年二十八,比我,整整小着六岁呢。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不过是因为都曾经沉溺于,一款早年间很火爆的网游。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这款游戏早就已经彻底凉凉了,无人问津。只有我和辉少这样的骨灰级玩家,才会这么始终一如既往,不离不弃。现在网吧里流行的都是竞技游戏,那些年轻人常常说,现在,只有民工才会玩这种网游。
差不多得有十年了吧,反正那时候,我还在那家名字叫做金三角网络的小网吧里上班,而辉少,是这里的常客。他那个时候刚刚高中毕业,整天泡在网吧里,跟所有长期沉溺网络不能自拔的年轻人一样,苍白,消瘦,精神呈现出一种病态的亢奋。
我薪资微薄,也不舍得在游戏里花钱,所以,我在那游戏里,总是充当炮灰的角色,所谓垃圾中的战斗机,见谁都掉头就飞,不然肯定被灭,死得要多难看又多难看。
辉少显然比我有钱,他有一个搞装修工程的老爸,据说活儿很多,有时候就把辉少也拉到工地去干活去,但辉少很少自己动手,他几乎跟我一样的懒,在工地上,最多也就是做个监工,找个犄角旮旯,要么睡大觉,或者翘起个二郎腿,一天到晚刷手机。
有一次,就在他躺着的地铺旁边,一桶油漆被人碰倒在地上,他明明看见了,可就是情愿继续舒舒服服地干躺着,也绝不舍得爬起来收拾一下,结果硬是让那油漆淌了一地,不幸的是,这事刚好给他老爹亲眼见到了,老头子气得腿抽筋,抄起棍子就是一顿臭揍。
不管怎么样,我想说的是,辉少在游戏上,是比较舍得花钱的。而在我们那款游戏里,有钱就是大爷,很拉风,穿一身牛皮哄哄的装备,手上是三洞极品加十二镶满攻击宝石的大砍刀,身边整天跟着一堆吹牛拍马的小弟,到处杀人放火,攻城略地。而我,在这个游戏里,也是他的小弟之一,而且,还是最不起眼的那个,渣得不能再渣。还好,自从有他罩着我,就不至于被别人杀得满天飞,还可以偶尔装装逼,借着他的名号狐假虎威一把。
自从离婚之后,我就很少回家,吃住都在网吧里。反正回到家里也是一个人,冷锅冷灶冷被窝,未免冷清寂寥。这些年,我总在不同的网吧里上班,除了这个,我啥也干不了。下班没事的时候,我常常到城东头去,到一个小区的老人活动中心打麻将。路途有点远,可王五说,那里清净而且安全。说是老人活动中心,其实在里面玩的,大多都是年轻人。因为老和王五他们这几个打牌,还因为手气背老是输,一不小心,我就欠下了不少外债,三百五百,一千两千的都有。这么说吧,在这座小城里,但凡我认识的人,只要肯借钱给我的,现在都成了我的债主。后来,又因为我总是还不上,一拖再拖,经年累月,那些债主慢慢也就变成了仇人。也多亏得辉少是个铁公鸡,从来不肯借一分钱给我,不然的话,嘿嘿,可以肯定,我现在的债主里头,恐怕也少不了有他一个。
以前,打从一早上睁开眼睛,一天到晚,要债的电话响个不断。终于把我给惹毛了,干脆,换了个联通卡,这才一劳永逸,耳朵根儿清净了不少。
几天前,我又一次失业了,现在网吧的生意相当的不好做,那个又矮又黑的,我的上一任老板最近老在我面前念叨,说什么生意撑不下去了,恐怕只能裁人啦。我可是个懂事的人,听不得这样的话,于是就干脆自己辞职,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