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金光瑶还只是叫孟瑶,因娘亲孟诗是云萍城怡香楼里的头牌艺伎,孟瑶自小便在这寻欢恩客如过江之鲫的烟花之地长大。
伎与妓,读音相同,当中意思却是差天共地。
伎者,卖的是艺;妓者,卖的却是身。
而孟诗,在怡香楼里,本是卖艺不卖身的艺伎,是那禽兽金光善借着高深的修为强幸了她。
所以,孟诗不像其她渴盼沾染金家金糠的女子,千方百计将自己的儿子往金鳞台那地方送去,而是留在身侧,悉心照料、供书教学,纵是环境清苦,却也将儿子教导得通经晓义、知书达礼。
由于是怡香楼里为数不多的识字之人,孟瑶早早就被老鸨安排在了账房做事,身处这个寻欢作乐的场所,孟瑶自小便见尽‘臭男人’百态——
位高权重的达官贵人,每来只点头牌花魁,自以为高人一等,与别不同,几杯迷魂汤下肚,还不是一样色相尽现,丑态百出!
腰粗肚圆的巨贾富户,更如色中饿鬼,一次点七八个名妓伺候,为显男性雄风甚至不惜使用五石散助力,贪婪如此,真恨不得其死于‘马上风’。
家中已有妻有儿的平实百姓,也有背着妻子沉醉温柔乡的时候,喝高几杯,还对自家那个为他洗衣做饭、铺床叠被的糟糠之妻一顿嫌弃,直接唤上‘母老虎’、‘河东狮’的称号。
就连身无长物、未曾娶妻的落拓穷酸书生,自问十年寒窗读尽圣贤之书,纵然囊中羞涩,每月亦会光临那么一两次,找个便宜的相好,好好纵欲一番。
……
所谓食色性也,孟瑶也深知这是生而为人的劣根性,没有任何一个臭男人能免俗,他那个风流成性的亲爹就是最好的证明,直到他遇见了蓝曦臣,这一观念才真真正正被颠覆。
犹记得当晚,天已接近二更,就算是怡香楼这样夜夜笙歌的烟花之地,二更天也是恩客早已入宿之时,又适逢秋意渐浓的霜风天,就连老鸨与掌柜也早早上房就寝了。
偌大的怡香楼前厅,就剩孟瑶一个账面伙计在照看着,蓝曦臣就在那时出现在孟瑶面前。
云深不知处藏书阁被烧,父亲病重,叔父将保护蓝氏重要典籍的重任交托到蓝曦臣手上,命他带着典籍,连夜出逃。
为躲避温氏一门的追截,蓝曦臣一路御剑逃离,足足御剑四个时辰,不敢有半分松懈,直至逃到远离姑苏的云萍城,他才敢稍稍歇息。
由于是匆匆逃离,乾坤袋中藏的尽是比他性命更为重要的典籍,此刻的蓝曦臣,身上没有一厘的盘缠,自然不敢投栈,几番踌蹰,便向着整条西街唯一一间在二更天仍开门迎客的怡香楼走去。
孟瑶第一眼见到的,是蓝曦臣最为狼狈的模样。
由于身负重任,连夜出逃,又连续御剑数个时辰,此刻的蓝曦臣,为躲避温狗追截,连抹额也不敢佩戴,发冠散乱,衣袍沾满风尘,就连那张青俊如玉的脸,也因抢救藏书阁的典籍而沾满了灰,比起那些一个月才敢光顾一次的穷酸书生更为落拓。
若是让老鸨或其他龟奴见了,只怕不问缘由就直往门外赶了,孟瑶也准备将人往门外赶的,是蓝曦臣招牌式的笑容阻止了他。
孟瑶承认,他被眼前这张笑脸给迷住了。
在这怡香楼里,每日见尽千百张带着假笑的脸,孟瑶以为自己早已对所有的笑容免疫了,不曾想在瞧见蓝曦臣对着他笑的那刻,他竟禁不住心跳加速,像有一头小鹿,在心房里胡乱冲撞。
那颗早已认定人心不善、世间丑恶的心跟着蓝曦臣微微上扬的唇角而猛烈起伏。
不卑不亢、清煦如风、暖如艳阳……孟瑶所熟知的那几个形容词里,寻不出任何一个能准确形容蓝曦臣笑容的词,甚至有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或许,回归到本真的话,用上‘窝心’、‘亲切’这样的词才更为贴近。
“在下……我……”一看就知道是个不愿给别人惹麻烦的主,支吾了好半晌,蓝曦臣仍未敢将‘借宿一宵’这样的不情之请说出口,毕竟别人是打开门做生意的,而此刻自己身无分文。
孟瑶记性极好,见过的人几乎过目不忘,眼前这位公子是第一次来怡香楼,他自然知道,然而见他这般拘谨踌蹰,倒也起了玩心。
但见孟瑶堆起职业性的笑容,对着蓝曦臣问了个职业性的问题:
“公子有哪个相熟的姑娘?阿瑶这就去招呼她来。”
“呃……不不不……不是……不是想找姑娘。”闻言,蓝曦臣连忙耍手兼摇头,本来难于启齿的话,在情急之时,反倒脱口而出了:
“在下是想在此借宿一宵,不知阿瑶公子可否行个方便?”
来怡香楼借宿一宵?那不就是想白嫖?!!
以往若有谁提出这样过份的要求,肯定要被龟奴无情的轰出门的。
庆幸,他遇着的是孟瑶而不是其他的龟奴,又或是该庆幸他如今挂着的这张笑脸,即使脸上沾染了土灰,仍不带任何猥琐之气,让孟瑶愿意相信他真的只是想借宿一宵,而不是想借借宿之名而白嫖。
蓝曦臣成功留了宿,他被带进的,不是任何一个姑娘的房间,而是位于怡香楼后院,专属于孟瑶的小院子,不大,但干净而清幽。
由于怡香楼的姑娘白天歇息,晚上营业,而孟瑶读书也需要个清静之地,孟诗就跟老鸨打个商量,孟瑶在账房上工不收工钱,需得老鸨划个环境清幽之地让孟瑶读书,这才有了这重安排,也亏得这个安排,蓝曦臣才总算寻着了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