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相距126.8公里。
于2015年初夏相识。
于2015年盛夏相忘于江湖。
他是个明朗清秀的少年。
他笑起来时很好看,很动人。
他喜欢陈奕迅,他喜欢听十年。
他成绩很好,喜欢他的人很多。
他的字迹亦如他人一般清秀有力。
我喜欢他,亦喜欢他所在的城市。
我喜欢他,亦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讨厌他所在的城市。
我们相距126.8公里,看似不远,实则无法接近,不是那座城市,而是那人而已。
他渐渐淡出我的记忆里,不是不曾忘记,只是被埋在了心底,不愿提起。
就在我把他忘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回来了……与之携带着的是他微不可乎的幸福和满身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