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时,我和他都狼狈不堪。
我趿拉着人字拖,他踩着凉鞋,我穿一件沾满颜料浑浊不堪的T恤,他披一件衣摆上有一个大缺口的外套,我们一起来到小区门口——倒垃圾。
更尴尬的是他牵着的哈士奇似乎对我的垃圾袋分外感兴趣,直直的盯着它看。
他开口了:“可以把垃圾扔了吗?我不是很想让我家二哈吃了它。”
声音很好听,像一阵微风拂开了山峦,将孤山荒岭染上了青葱。我木然扔掉了手中的垃圾袋,问他:“你家二哈叫什么?”
“二百五,”他打了个哈欠,“我家二哈叫二百五。”
他拉拉绳子,拖着仍对垃圾堆恋恋不舍的二百五走开了。
我们的相遇真是戏剧性啊,月黑风高夜,垃圾堆旁边,无辜的垃圾桶仿佛也染上了一丝文艺青年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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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美院的学生,正准备报考本地的传媒大学,那段日子我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任由头发疯长,把自己折腾成三流作家笔下颓废的文艺青年,过着单薄的蓝调生活。
虽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是我生活中的光。
他开一家花店,店名叫“One Day”。
他低头专注修剪花枝的样子,好看的不真实。
我可以透过我的窗子,撞见一片喧闹的花香,以及他待客时的温暖微笑。
骨子里的文艺情怀让我画下了他的花店,题目就叫“One Day”,他家的二百五,懒懒的窝在店门口,日光倾城,将他的花店变成了人间仙境。
于是单薄的蓝调生活有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