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廷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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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争抢,因为我一直觉得,能被人抢走的,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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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我真傻,居然忘了问“是这辈子还是下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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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抓着我的手不放,我不能起开,便只好坐在她身边。
“正廷哥,谢谢你照顾我。”
“没事。”我无声息的挣脱开。
“正廷哥,你讨厌我是吗?”
“……”我不想说话,便只好低头看书。
米色的书页上,透过一行行字,却出现了她面容。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
夕阳下她的笑容……
她第一次叫我的时候……
她失望的表情如同魔咒不断回放。
[诺言的诺字和誓言的誓字都是有口无心的]
[既然爱,为什么不说,为什么非要拖到曲终人散时才想起这样的一句话。]
后来的朱正廷看到她写在日记上的两句话,才明白——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她是喜欢我的吗……
朱正廷,你还是别自以为是了。
慢慢大家会明白的,无法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人生的常态。
一段关系里,有耐心比合适更重要,两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想法性格都不一样,总会有摩擦和不合适,总会有想要放弃的时刻。只有对一个人有长久的耐心和温柔,才有一直走下去的可能,所以最甜的不是我爱你啊,而是我对你现在有耐心,以后也有。
当看到黄明昊抱她的时候我承认我是吃醋了,但更多的是心疼的自责。
我爱她,比她想象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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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林楚睡下,打开房门,看到她提着热水壶走过。她没看到我,她穿着病号服,病号服很大,包住她瘦小的身体。她面容有些憔悴苍白,头发有些凌乱,我的心也随着她的脚步而疼痛。
我跟上她,从她手里拿过水壶。
“阿初,你腿没事吧。”
她没有说话,继续走。
“阿初,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
一如既往。
“你听我解释,那天……”我有些着急,按住她的手,热水壶掉到地上,源源不断的热水流了出来,我看到她的脚被热水烫红,氤氲缓缓上升。
“我不想听,你走吧。”她别过脸,手紧紧的握住衣角,她在忍。
我抱起她向病房走去,她比我想象中的轻。
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床上,随后找着医务箱,拿出纱布和烫伤膏,蹲在她面前,轻轻地扶起她的脚。
“不用了,你去陪林楚吧。”
我知道她还在生气,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轻笑出声。
“你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你和还是小时候。”
“没有,我们都变了。”
变得我们都不认识自己了,变得和之前不一样了,变得生疏了,是吗?
喜欢这种东西,捂住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这种烫伤膏摸上去是冰冰凉凉的感觉,她没有说话,眼神不自然的躲过我的视线。
“其实,我很后悔那天没有把你救下。反应过来时我只能先救林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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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心里都明白,只是多少有点不舒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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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只会有寥寥几个这样珍贵的时刻。你撞上了一桩什么事物,足以改变你和这个世界的相处方式。就在那个瞬间,你永远告别了懵然的旧时光。你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饱满,然而也感觉到用些些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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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喜欢上一个人,应该是害羞的不敢表白,会总感觉配不上,可却渴望追到你,发信息时连绵不绝,见面后却欲言又止,沉默地微笑离开,而心却有万语千言在翻滚。喜欢一个人,宁愿被对方误认为是木头,也会本能的少动几下,少说几句,只因怕最丑的样子被看到,最没品味的话被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