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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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了不再表露难过,习惯了不再把心事诉说,也渐渐习惯了你不在我身边继续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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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渐渐接近地面,微风夹杂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阳光洒在她的发间,投下光影。
黑板上是她的点点笔记,纤细的手指在黑板上划过。她的手好似一支笔,勾勒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教室里除了她以外已经没有人了。
顾云初看了看手表,已经六点了,她加快了速度。板报渐渐成型。
“阿初,你好了吗?”
朱正廷倚靠在门上,歪头问她。
“马上。”她的声音在黄昏时大地被霞光染透,绚烂如春红秋实,可紧随来的必然是谢幕。
‘唰’,刺耳的声音划过朱正廷的耳旁,他来不及反应,顾云初已经摔下椅子。
朱正廷三步跨作两步跑到她身边,把她扶到椅子上。
他蹲下来,语气极其温柔,带着一些紧张,“哪里伤到了?”
“脚腕。”
他将手抚在她的脚踝,轻轻地揉着,温柔的手掌付在顾云初的脚裸,“幸好没伤到骨头。”
“你那么马虎,我妈妈可不喜欢哦。”
那你回喜欢吗。
朱正廷从书包里拿出一瓶红花油,倒在手上,揉在她的脚踝上。
“可……可以了,我们回家吧。”
他转身,把她的手搭在肩上,缓缓起身。
“背小猪回家喽。”
“那你就是大猪。”
而且还是,最笨最笨的大笨猪。
五岁的时候,你可以为捕捉一只蝴蝶,而跑到一公里外的田野;十岁的时候,你可以为一个冰淇凌,跑遍大街小巷的商店;十七岁的时候,你可以为喜欢的人,一个人去陌生的城市;二十五岁的时候,你可以只为了生活,而随便就找个人,过一辈子。
后来,你说,你越来越懒了,已经懒得再去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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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勤奋一点好了,我来追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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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走了九十九步,最后一步,你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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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忽地抬眸看向朝阳,微微刺眼的阳光迫使她眯了眯眼,伸出一只手挡在眼前,摊开的五指,阳光穿过。
他穿着白衬衫载着她穿遍大街小巷,街头老奶奶吆喝着,街尾小孩拿着冰糖葫芦追逐嬉闹。
顾云初喜欢这种感觉,好像他们都没有长大,他还可以把她当做小女孩去挑逗,去打闹。而她也可以毫无顾忌的抱着他,抬头看他笑的样子。
“到啦。”
车停在了她家门口,顾云初下车,和他挥手告别。
“再见,回家记得擦药。”
“知道啦。”
顾云初看着他骑着车慢慢走远。她突然想到之前在树上看到的一段话:
你穿臃肿的衣服掩藏你的身体。你走路从不看路,你沉默或者随便应和隐藏你的观点。
你言语柔和淡定,掩藏你脑子里的锋芒毕露。你浑身是刺,平时这些刺都软呼呼的耷拉着,因此你看上去还是像个孤独的怪物。你假装讨好世界,实际却一直随时敢对它说:不。且真的这么说这么做,所以你过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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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喜欢玫瑰,只有我喜欢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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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夜已深。
顾云初拿着毛巾擦着湿头发,插上吹风机等我插头,桌上手机突然振动,她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拿起手机。
【晚安,好梦。】
嘴角不自觉地上扬,眼中泛起浅浅涟漪。
她没有着急回朱正廷,按下吹风机的按钮,耳边都是风声,手上的动作也是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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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祝你梦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