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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真正相信过某个人。
以前。
现在我有了。
他叫田柾国。
我可以小心翼翼地把心掏出来,就送给他。
我这副皮囊已经残破不堪了,我啊,我除了这颗心再没什么是干净的了。
他那么干净的一个人,我怎么舍得去让他难堪。
所以,所以我就把不该有的心思藏好,统统藏好,最好藏到我的墓里去。
那样最好。
我厌恶那男人虚伪的面孔,厌恶他的丑陋的心脏,厌恶他的一切。
我也厌恶我自己。
厌恶这个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气的自己。
我想逃。
我不敢。
我知道腥臭的污泥已经升到我的胸腔,我已无力抵抗。
我知道,我这一辈子都这样了。
我知道那个男人看他的眼神,藏着让我触目惊心的愤怒和怨恨。
我怕。
我怕他出事。
我宁愿把黑暗都揽到我身上,宁愿做个先例先一步踏入沼泽地。
我希望他永远干净。
我天真地希望着。
那年我19岁,他18岁。
他长高了,脸却没怎么变,还像只兔子。
记忆里那个软乎乎的小朋友也是身姿如松意气风发的少年了。
我期盼着他早早地长大,要逃出这个炼狱,去过自己的生活。
我就那么期盼着。
我知道他没变。
没变。
眼神清澈,干净的像缕不挟春意的风。
凉透了的月光浇在他的身上,沾湿了他的衣领和袖口。
我甚至想化作那缕月光,亲密缠绵地在他身上烙下我的痕迹。
一秒也好。
可我希望他干净。
他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会娶一个志趣相投的妻子,有一两个掏心掏肺的知己好友,他应该活得灿烂耀眼。
花茎上的小刺成百上千,尽数扎进我的心脏,心头上的那朵白色蔷薇总算开了花,花.蕊间却泛起了血色。
我希望他干净。
永远是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