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一个种姓分明的国家……
他,杰克·婆罗门,属于第一种姓,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她,艾玛·首陀罗,属于第四种姓,地位低下。
他是个怪人!明明拥有着成为祭司(神父)的权利,却只愿从事第三种姓“吠舍”的活——从事商业。不过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家财万贯的商人。
她是园丁,明明身世凄惨,身份卑微,却每天脸上都挂满了快乐的微笑,如灿烂的阳光。
她的笑容究竟是真是假?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笑容,触动了他的心……
——预告片:完。
作者来来来,我给你们科普一下。
作者种姓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这些之外。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作者第一等级婆罗门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从事祭司(为神父、圣母)。
作者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作者第三等级吠舍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从事商业、农业、畜牧业。
作者第四等级首陀罗从事农业,牧业,手工业。
作者不同的种姓之间不能通婚。
作者大家国庆快乐呐!
作者祝祖国70周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