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你这么一说,我可以断定,就算他还没有确定是否喜欢你,起码不讨厌你,你赶紧写一封信,把你的疑惑写出来,就让我帮你送过去,我这个人一向能给人带来好运,这次运气一定也不会太差!”阿塔笑呵呵的说道,用一只手拍着猪倌的肩膀,是在给他勇气和鼓励。
他本可以让猪倌自己亲口去问,可他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就决定有他去送信。
猪倌喜不自胜。‘她真的喜欢我吗,你不是在骗我吧,我已经够倒霉了,你不是在安慰我吧?’猪倌还是有些不太相信,虽然这个判断结果他很喜欢听。
“别磨叽了,快写吧,回来就知道了。”阿塔催促道。
猪倌赶紧找来一张缅纸,一支妙香国的毛笔,这是他自己在李寡妇的羊尾巴上剪下来的毛做的。找来一块砚台,就着房檐流下的雨水磨了点墨水,就着昏暗的油灯写起来。
他小时候跟着庙里的和尚学习过鸡爪文,这几个字还是难不倒他的。
“我日思夜想的孙辛夷小姐,我是住在村西的猪倌梁萦泓,自见君一面起,被你天人般的美貌深深惊艳。以后就食不甘味,寝之难安,每每魂牵梦绕,难以释怀。今天吾将远去不知归期,只有君让我放心不下,心中倍感煎熬。特差吾之绝对可信任之好友,修书一封奉上,汝讨厌我吗?望君为我解惑。拜上”
写完之后对折一下,塞进一个素面信封,交给阿塔。
“你一定,务必,绝对要亲手交到孙小姐手里,最好能得到他的回信,兄弟我再次等候佳音。”梁萦泓向阿塔鞠了一个躬,又做了一个揖。
“他家在哪里?”
“村中十字路口最气派的那家就是,孙小姐的屋子在最西边那一间,记住了,别搞错了,她还有一个臭丫头,别搞错了。”
他一边作揖一边说,不等这个揖做完,阿塔就操起门口的一件蓑衣,挂着宝剑就走进茫茫雨夜里。
大雨仍在继续,注定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龙王好像憋了许久终于在今天憋不住了,完全释放了出来。此刻的情景恰如萦泓的心境。
这是他自己在李寡妇的羊尾巴上剪下来的毛做的。找来一块砚台,就着房檐流下的雨水磨了点墨水,就着昏暗的油灯写起来。他小时候跟着庙里的和尚学习过鸡爪文,这几个字还是难不倒他的。“我日思夜想的孙辛夷小姐,我是住在村西的猪倌梁萦泓,自见君一面起,被你天人般的美貌深深惊艳。以后就食不甘味,寝之难安,每每魂牵梦绕,难以释怀。今天吾将远去不知归期,只有君让我放心不下,心中倍感煎熬。特差吾之绝对可信任之好友,修书一封奉上,汝讨厌我吗?望君为我解惑。拜上”写完之后对折一下,塞进一个素面信封,交给阿塔。“你一定,务必,绝对要亲手交到孙小姐手里,最好能得到他的回信,兄弟我再次等候佳音。”梁萦泓向阿塔鞠了一个躬,又做了一个揖。“他家在哪里?”“村中十字路口最气派的那家就是,孙小姐的屋子在最西边那一间,记住了,别搞错了,她还有一个臭丫头,别搞错了。”他一边作揖一边说,不等这个揖做完,阿塔就操起门口的一件蓑衣,挂着宝剑就走进茫茫雨夜里。大雨仍在继续,注定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龙王好像憋了许久终于在今天憋不住了,完全释放了出来。此刻的情景恰如萦泓的心境。猪倌望着阿塔消失在雨幕里的身影,心里忍不住美滋滋的,同时又有些紧张,忍不住蹦蹦跳个不停。‘这种感觉也不错,没有必要让他快点结束,就多持续一会吧,让我多体验一下这种既复杂又美妙的心情。”他痴痴的想着。突然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歪风,竟然把挂在屋内摇曳不定的油灯刮灭了,屋内陷入一片漆黑。猪倌的眼睛突然感到一片发白,脑子里也是一片白,这是人正常的生理反应。当眼睛突然从明亮的环境变换到黑暗之中眼睛还会短暂的停留在明亮的环境。所以眼睛会出现短暂的失明现象。猪倌眺望了一下远方。远处佛塔的顶上,长明灯在不停地闪烁,这是佛主的光芒,是世人心灵的寄托。他们宁愿自己一辈子不修房子,住漏雨的草房也要给佛像盖一座宏伟的宝塔,宁可自己衣不遮体,也要给佛像披上金装,宁可自己夜夜抹黑工作也要给佛塔的长明灯添油。人们一生的愿望就是建造一座佛塔,做一个大大的功德,以求死后圆满。猪倌虽然也信佛,可他不迷信。他小时候在庙里的师傅就是这样的人。因为他是一个站的更高的人,是一个看透了一切的人,也是一个大策大悟的人。猪倌从门后拿出一个葫芦,这里面有他从庙里顺回来的灯油。这佛前长明灯里的有可不是现在的煤油,柴油什么的,而是各种植物油,还有有钱人供奉的芝麻油,橄榄油,棕榈油,等香的不得了。不但可以点灯,还可以炒菜。他向油灯里填了一点油,拿出火镰吹着火,把灯捻子点燃。灯捻子滋啦啦响了一阵,是因为粘上了水。灯光一亮,猪倌又感到一阵晕眩。调节好眼睛一看下了他一跳,可是他已经跳不起来了,因为有一把明晃晃的双刃剑按在他的肩头。若不是扶着桌子,他差点一屁股坐地上。“怎么回事?难道是杀人被发现了,不会这么快吧?胖子把我出卖了?不可能,他完全可以把我抓走,直接交给官差,没必要跟着我干那么多事。莫不是有小偷来光顾我家,那颗真是瞎了眼了,我的丫丫已经没了,家里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猪倌不断的腹诽。排除了各种可能后,他给自己定定神,稳住情绪,调整好呼吸。看对方没有下一步动作。就说道“不知大侠深夜来到寒舍,所为何求?是寻仇啊,还是求财?寻仇您找错地方了,求财的话,这里的东西尽管拿走。”他故意这样说就是要告诉这人家里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让他识趣儿点自己离开。其实他还是很担心放在床上那一小笔袋儿的铜钱啊。“别废话,我问你,猪圈里东西是不是你挖走了,快说,东西在哪里?说出来饶你不死。敢有一句假话立刻叫你身首异处!”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虽然是喝问的话,可依然让人感到有些稍缓紧张,在他的印象里女人是不会那么轻易取人性命的。何况这是一种十分有磁性的声音。只要用心一听就知道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人说出来的。能说出这么动听这么动听声音的女人一定也很漂亮。对着昏暗的灯光,映射着她红润的脸庞,圆圆的额头上面搭着几缕被雨水打湿的头发,头发上还不断有水珠滴下,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瞪圆的杏核眼睛发射的眨巴了几下,真有些妩媚含情的感觉。薄薄的嘴唇有些发白,应该是着凉了,尖尖的下巴,向上微微的翘着,透露这一种高傲和不容侵犯的感觉。萦泓感觉到他在肩膀上的剑分量又重了几分。“你说的是什么东西,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没有在猪圈里挖出过什么东西。”萦泓心里想,她又没有看见我挖出东西,东西在我家就一定是我挖出来的吗,这个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我说这位姐姐,你能不能先把你的剑拿开,你这个样子吓得我脑筋都打结了,怎么回答你的问题。这是我家我又跑不了,你就放心吧。’萦泓边说边用两个手指头捏住那个剑尖,轻轻的推开,这把剑很顺从的样子挪到了一边。萦泓一看剑离开了自己的肩膀,赶忙跳到一边,和她保持一定距离,虽然这个距离距离不一定是安全的,起码不用感受兵刃那冰冷的温度和寒冷的光芒。“现在可以说了吧,东西放哪里了,这东西对你没用,而且非常危险,弄不好有杀身之祸,你把它交给我,去他有用的地方,在你手里充其量就是一根烧火棍和一块垫桌子的石头。”美女把剑装进剑鞘之中,用冷冰冰的眼神盯着他,寄希望于善良的劝说,和威胁让他说出东西的下落。萦泓见她把剑装进剑鞘里了,心里松了一口气。这说明她暂时不会要他的命。这东西对萦泓来说确实是没什么用,那根棍子似的东西已经成为他的锄头的一部分了,并且还跟着他一起干了一件大事。至于那块石头那个墙角的老鼠洞里塞着呢。要说威胁他的话,他现在还真是不怕,连国王都杀了,害怕什么威胁。他当然不会傻到把这件事说出来。既然这东西对她来说如此重要,那一定也很值钱,怎么着也得要一些钱,再说自己马上要跑路了,当然需要许多路费。“那东西的确是我挖出来的,不过我已经托人拿着去卖了,你若想在要回去就得那钱去赎回来,你把这东西埋在我家猪圈里,这保管费------”不等他把话说完,那把明晃晃的宝剑再次“锵”的一声出鞘了。“这保管费就免了,免了。”得萦泓赶忙改口,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真是财迷心窍了,连命都不要了。“给我要保管费,我看你是活腻歪了,与虎谋皮,你是找死。我看你满嘴放炮,没有一句实话,今天就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生不如死。让你渐进姑奶奶我的手段!”言毕,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根绳子把萦泓捆起来。“你要干什么,非礼啦,非礼啦,我可还是处男呢,你不能这样对我。”萦泓有些惊慌失措,就连求救都喊得语无伦次。“非礼你?真是梦里拜天地,想的够美,”她的嘴角微微的上扬,露出一个邪恶还很迷人的笑容,“你还是处男呢,那好,今天就了结了你的处子之身!”“你到底要干什么?”他声嘶力竭的叫道。“干什么?不是告诉你了么?我这就结束你的处男身份,让你去做太监,好不好?”她咯咯的笑着,简直就是花枝乱餐,摇曳生姿,风情万种,眉目含情。伴随着屋外隆隆的雷声,说不出的诡异。~~~~~~~~~~~~~~~~~~~·~~~~~~~~~~~~~阿塔带着萦泓的情书踏着雨水走在泥泞的街道里,雨水汇成小溪,裹挟着黄色的淤泥,在街道上欢快的流淌着,就像是要会见自己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一般,和另外一条街道上的消息牵手。阿塔拐过了一个街角走到村子唯一一条比较宽的街上。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高大的宅院,四周都是青砖砌墙,门楼高耸,乌黑的大门紧紧关闭。院内三排大瓦房整齐伫立。这个时辰应该都已经睡下了。阿塔捡了一块小石头,轻轻地丢进院内。这个院子就是萦泓给他说的第三排最西面的一间。小石子咚的一声敲在地上的石板,溅起一朵小水花,又向前滚动了几下,停止了声响。没有听见狗叫和其他声响。阿塔走到墙下,把蓑衣卸下来,放在墙角。把衣服下摆塞到腰带里,把竹笠带结实了,双脚站稳,十趾抓地,提一口气在腰间,屏住呼吸,猛然向上跃起。他肥胖的身躯竟然有如此弹力,他已经趴在墙头了。举目四望,院子不大,石板铺地,东西各有两颗芭蕉树,在大雨中垂头丧气。在西面哪件房里还亮着灯,摇曳的灯光从窗纸上微微泛出,有两个人的影子映射在窗子上。阿塔观察好了环境,轻轻跳下,足尖点地,如四两棉花坠下,没有一点声响。只是建起了两朵水花。沿着既定好的路线,绕过一棵芭蕉树,攀上台阶,弓腰走到窗户底下。先判断一下里面是什么人。阿塔想着,他不只是送情书这件事,还有自己更重要的事。这时里面有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人,用压抑的声音对另一个人说道;“贤弟啊,我听一个在宫里当差的朋友说,陛下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有回去,钦天监传来消息,紫微星动,东宇城已被直通国的兵马包围了。现在正在封锁消息,以宫里逃出了宫人为由,全城搜捕呢,我看,说不定陛下已经不在城里了。凶多吉少啊!”“大哥,这国不可一日无君,眼下陛下失踪,改怎么办呢?太后可有指示?”另一个人也用低沉的声音问道。“太后早就想另立新君了,可是陛下把传国宝石也带走了,没有宝石,无法服众,王位争夺恐怕在所难免了。太后也没有好办法,现在又是强敌压境,只是靠李忠等大臣在苦苦支撑!”“现在重点就是在找那颗宝石,那个王子一旦找到那颗宝石,谁就可以成为新君”阿塔听到这里,有些吃惊,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能听到宫里的的事,好有就是直通国已经打进来了。他心里有一股莫名的激动,天下大乱,他正好趁乱升天。“这不是孙小姐的闺房吗,怎么两个老头子在里面,这颗宝石太危险了,他不能一直带在身边”阿塔心下思紨。正在他不知所措,焦头烂额之际,突然听到有簌簌的脚步声过来。阿塔四下看了一下,掩身在台阶下一块大石头后面悄悄的观察。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一手撑着伞,一手托着一个茶盘,盘子上一个碗。她没有打灯笼,黑乎乎的看不清脸。等她走近了,阿塔一跃而起,从背后捂住她的嘴,防止她乱叫,吓得她雨伞和碗从手里脱落。阿塔早已将托盘和碗稳稳地接在手中,轻轻放在地上,任凭那把伞掉在地上,也没有发出什么声响。阿塔把他拖进一个墙角处,拔出佩刀,又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告诉她不要叫唤,否则就杀了他。,见那个胖丫头点了点头就松开了捂嘴的手,轻声问道‘你是孙府的丫鬟?’她点了点头。“你这是去干什么?碗里是什么?”阿塔又问道。“这是孙小姐,给老爷做的参汤。”丫鬟怯怯的说道。“是哪个小姐?”阿塔听萦泓说过他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出嫁,可还是经常住在娘家,赶都赶不走。二女儿也待字闺中。“是三小姐。”丫鬟不假思索的说。“她在哪里,带我去。,放心,我不会伤害你,我是受人之托,来给你加三小姐送情书来的,”阿塔用温柔的语气对这胖丫头说道,他可不想把她给吓晕或吓死,要不找谁带路呢。“别去送汤了,拿来我喝了吧。”阿塔笑咪咪的对那胖丫头说道,显得他生性纯良,童叟无欺。小丫头悄悄的走过去把那碗汤端了过来怯怯的看着他的刀,。递给了阿塔。阿塔脸上浮起一个灿烂的微笑,结果汤碗,一饮而尽。这参汤真不错,咸淡适口,香气醇厚,关键是极其温暖,顿时感觉全身的寒气一扫而光,手脚更有劲了。他把刀收起来,别吓着人家小姑娘,然后抱住小丫鬟的头在人家脸上啄了一口,算是安慰吧。天色很暗,若是阿塔看清楚了,估计会倒胃口。小丫鬟也挺兴奋,就拿起雨伞还有托盘和碗前面带路去了。因为在亲她时,阿塔在她袖子里放了十两银子。他不会白占人家便宜。“你家小姐不是住在后院西面那间屋子吗,怎么搬走了?”阿塔问道,就如多年熟悉的老朋友一样,一点也不陌生。“老是有许多纨绔子弟往院子里丢石头,石头上包着情书,让我家小姐烦不胜烦,就搬到中院了,像你这样亲自过来的,还是头一个,勇气可嘉!”小丫鬟曾赞到。“你家小姐真的很漂亮吗,让我那朋友魂不守舍,寝食不安的。”‘见了你就知道了,像你这种人,看来你哪位朋友是所托非人了。’小丫鬟打趣道。穿过一个林荫的甬道,转过一个墙角就来到了中院。中院和后院是一样的格局,只是多了一个花坛,花坛里中了许多牡丹。其中一间房亮着灯,小丫鬟就在门口站定,看来这就是三小姐的房间了。“小姐,快开门,我回来了。”她一边敲门一边轻轻地喊。“怎么这么慢啊,是不是偷偷去会情郎了?”屋子里传来急速的脚步声,还有一句埋怨。看来他们主仆关系还不错。吱呀一声门就开了,一阵香暖的风就从屋子里涌出来,同时迟来的还有一位调皮可爱,俏丽逼人的少女。只见她瞪着瞪着一双大大的桃花眼,不停着闪烁着,惊讶的神情把樱桃小口都撑开了。“你---你怎么比我还大胆,还把情郎领回家了,这是要我给你把关吗?快,快进来,别让人看见了。否则就满烦了。”孙小姐急忙侧身把他们让进屋,关上了门扉。“小姐,你误会了,我哪有什么情郎嘛,这是你的情郎托人给你送情书来了。”小丫鬟笑着说道。“又是无聊的人,不隔着墙扔情书了,还把人扔过来了,真是有本事,说吧,谁的?”孙小姐有些不耐烦,情书对他来说已经有免疫力了,她倒是对这个敢亲自半夜过来送情书的事感兴趣。“小姐果然是天生丽质,名不虚传,难怪让我那位友人念念不忘!”阿塔虽然宫中见过的美女也不计其数,可如此天然的妙人还是给他吃了一惊,想不到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竟然有此超凡脱俗的美女,这本身就是奇迹。深山出宝玉,民间出美女,看来古人诚不欺我。“别废话,快说是谁?”“看了你就知道了”阿塔已掏出了信件,递给孙小姐。孙小姐展开那封信,看到上面歪歪曲曲的字,有一种亲切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她才能感受得到。大约十年前的一个凉季,她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姑娘,有一天傍晚,妈妈带着他去附近杜云山的瑞喜宫佛塔上香,她趁着妈妈磕头许愿的空档跑了出来,到瑞喜宫后的塔林里去捉蝴蝶,可是她没有注意到有一个坏人悄悄地跟着他出来了,见四下无人,就扑上去,抱起他就走。当地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对于快要死去的人,用小孩子肝脏做成浆糊,涂抹在病人身上,不但可以消灾祈福,起死回生,而且还可以强身健体,增加勇气。她拼命的喊叫着,可是没有人听见。她被夹在那个坏人的胳臂下面,恐惧使他浑身无力,四肢瘫软。只有眼睛里滴答滴答的流着泪水。他们穿过一座一座的佛塔,一座一座的佛像,每一尊佛像都用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她无助的眼睛。这时突然从一尊大佛后面闪出一个敏捷的身影,拦住了坏人的去路。在他眼睛里是那么高大,魁梧,就像是佛显灵了一般。他大叫一声,“快放了那个小女孩,我跟你走!”出现了一个正在放猪的小男孩。那个坏人就丢下她,抓住了那个小男孩,当他再次把小男孩夹在腋下要下山时,之间小男孩从怀里掏出一把柴刀,一下子就捅进那个人的腰上,又一连几刀下去,杀死了那个坏人。然后他们一起挖了个坑把他卖了。小男孩把她送回庙里,她妈妈正好刚出门,就拉着她回家了。这件事她谁也没有说,只是深深的埋在心里。从小时候朦胧的情愫到逐渐懵懂的感情,更使她心猿意马,任意驰骋。少时的记忆竟然越发深刻,难以释怀。辛夷读着这封并不长的信,竟然看了十多分钟,他应该是看了不止一遍。她的表情不断的变化,一会眉开眼笑,一会又愁眉不展,一会满脸疑窦,一会又倩云密布。让人琢磨不出他在想什么。“小姐,可有结果了,我还要赶紧回去转告他,这对她极其重要,请小姐考虑清楚再回答,要不你写封信吧,我给你带回去。”阿塔看到这种情形,基本可以判断出事情有希望,他接着说;“我的朋友还拖我,将意见重要的东西交给小姐保存,因为你是他唯一值得托付的人。”阿塔车热打铁,要把这颗宝石交给她,相信有这颗价值连城的宝贝,就是佛主见了都会动心的。阿塔将那颗比鸽子蛋还大的红宝石从衣服里拿出来,它没有名贵的盒子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