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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人

武林外传:短篇合集

  <郭芙蓉第一人称>

  我至今都记得初入江湖时,我揣着一颗劫富济贫的心,梦想着有一日自己能名扬天下,成为酒肆茶楼里说书评弹的江湖传闻。

  于是年少的我偷偷离开家,从京城到汉中,一路上满心期待着能遇上个强抢民女的采花贼或者欺行霸市的恶商,但是没有,这江湖似乎有些太平的过了头,让我感觉自己毫无用武之地。

  当我走到一个叫七侠镇的地方的时候,我终于有机会大显身手,花轿上抽噎哭泣的新娘子,草席上挣扎痛苦的乞丐,他们都是我的解救对象。

  我解决这一切,准备离开这里继续去下一个地方的时候看到了一家黑店,这家黑店门口不点灯,门前还有一地血,我在月黑风高时登门投宿。

  我们郭家有四个孩子,偏偏只有我一个女子,切磋武艺时师兄弟们也都手下留情,那时的我却不知道其中真意,只当自己是天资卓越,武功超群,放眼京城似乎已是无人能敌。

  自负的我栽在了这家黑店里,被一个跑堂的用剑抵着脖子要挟,甚至屡次被他点在原地动弹不得。

  说来可笑,我自以为惩治了河盗,制服了恶霸,到最后反而是错怪了好人,成了七侠镇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恶煞。

  我告诉小青,我要留在这里,寻找一个答案。

  扫地,擦桌子,刷碗,洗衣服,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粗活累活,起初撒泼耍滑想要蒙混过关。

  这对于我来说根本就是大材小用浪费时间嘛,我可是要当女侠的人唉。

  可是掌柜的说,侠,就是一个人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夹道欢迎,连一点小事也做不好,何谈当什么大侠。

  我想,或许我有点明白了。

  我开始习惯这里的生活,鸡鸣而起,洒扫庭院大堂,洗衣刷碗。

  这里的糟糠腌菜似乎比京城的燕窝鱼翅更有滋味,这里的木板棉被似乎比家里的金丝软榻睡着更舒服。

  小小的客栈里似乎常有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上门,常老五、展红绫,更没想到朝夕相处的跑堂老白居然就是我心心念念的盗圣。

  起初是不信,可是我心里也想不出真正的盗圣应该是什么样,这世上竟再没有哪张脸比老白的一张脸更适合盗圣的名号。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我就常女扮男装,跟着三个哥哥出入酒楼茶馆,白玉汤夜盗九龙杯的故事我每天都听,甚至能倒背如流。

  盗圣跟别的贼不一样,他侠肝义胆,是我心中的大侠,我那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跟他一样,做一个侠盗,劫富济贫。

  白玉汤这三个字对于他来说或许是不堪回首的过往,或许是提心吊胆的逃亡,但于当时的我,是梦。

  我缠着他比试武功,要他跟我行侠仗义,跟我浪迹江湖。

  我那时是看不到这江湖人心险恶刀剑无眼的,没有过颠沛流离,没有过死里逃生,我永远不能理解,以前是盗圣现在是白展堂的大侠,他口中所谓的江湖。

  他不当盗圣很多年,一身白衣也搁置了多年,在客栈里他总是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粗布麻衣,我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有一年有余竟也从未见过他如传闻中的那样“一袭白衣,面如冠玉”的模样。

  后来因为跟老白、大嘴和秀才一起打败了金银二老和上官云顿,我在江湖上渐渐声名鹊起,后来我们又打败了姬无命,我的名字便流传出去,偶尔甚至能听到一两句关于自己的传言,兀自感叹自己在江湖的名号终于也能跟盗圣平分秋色。

  我借此机会离开了客栈,去过我真正梦寐以求,浪迹江湖行侠仗义的生活。

  不过这些年来风餐露宿,舞刀弄剑,救过人也伤过人,却再也没能从谁的口中听到一句小郭的命我保了。

  说起来我现在应该也能算是江湖上一号响当当的人物了吧?

  跟盗圣勾过肩搭过背,跟关中大侠吟过诗作过对,衡山派掌门给我捏过肩捶过背……

  再后来我也曾打马路过同福客栈,一人一马好不潇洒,客栈看起来生意不错又重新翻修过,规模看起来比以前大了不止一倍,里面吵吵嚷嚷的,跑堂做菜的伙计也招了好多个,真成了我当初说的大酒楼,我却没看见我梦里的那个人。

  前日里日头正盛的时候我骑在马上看着前面的一家小客栈,不知道怎么的,眼一花就将那牌匾看成了同福客栈。

  客栈门口跑堂的伙计穿着黑白相间的粗布衣裳,一根布条束着马尾,我当即在马上隔着乌泱泱的人群朝他招手:“老白!”

  尴尬的是那人不是老白,他歉意地冲我笑笑然后转身进了身后的那家客栈,我那一嗓子喊的中气十足实在洪亮,半条街的过路行人和小摊商贩都哄笑着朝我望过来,他们似乎是嘲我不知礼义廉耻。

  笑声最大的那个是个手上带着大金扳指的恶霸财主,我心想姑奶奶非让你哭着求我给你留点家底不可。

  那日夜里我就进了胖子的府邸,估计是亏心事干的多,胖子的院里头不少能人异士,我这数年未能精进一分的三脚猫轻功被让人给逮个正着。

  把包裹揣在怀里死命逃,躲在状元府门口马棚的草堆里,捏着鼻子不敢喘气,才好不容易耗走了他们,躲过一劫。

  又饿又累,人一困倦,就容易想起往事。

  “以后劫富的事儿由我来,济贫就交给你了。”

  你看,以前咱们两个人干的事,我现在一个人也能干。

  我单人匹马行走江湖几年了,未曾做梦,唯有那日的夜里梦到了当年离开汉中的时候,我骑着高头大马,自上而下的看着客栈门口的那些旧友。

  那是老白刚跟掌柜的成亲后的一个晴天,阳光明媚,黄历上写宜远行宜迁徙。我当下就拿定主意要去闯荡江湖,我意已决,当即就收拾行囊。

  换回初来时的一身蓝色短打武服,将一身靛色棉布麻衣收好,拿回被搁置已久的那柄红穗佩剑,掌柜的特意从五里铺为我牵了马。

  我骑在马上冲他们握剑抱拳,酝酿多时的表情和思虑良久的道别在看到他的时候都变成了眼里含的雾气,到嘴边只露出一个龇牙咧嘴的微笑,如释重负般地说了告辞二字。

  其实,我想说的是“白大侠,告辞。”

  后来收到了秀才寄来京城的书信,信里说我走以后的第一个夜里,他口渴起来喝水的时候从窗缝里看见了后院里流泻了一地的月光和烂泥一般倚靠在水井边的一身白衣的白展堂。

  他迷迷蒙蒙半梦半醒间听见老白轻轻地说:“郭女侠,后会有期。”

  我真庆幸自己当时走的匆忙,片刻不敢耽搁,连夜扬鞭策马,一骑绝尘赶回京城,寒风冷刮骨不敢停一步,日头高照刺目不敢一回首,现在想来只怕自己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生性洒脱。

  姑奶奶我拿的起,就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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