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降临,城市中的灯光亮了起来,好似一座座灯火楼阁。
从高楼的上空往下注视,就会发现这灯光在微弱地闪烁着,配合着这幽森不见底的黑就好像天空之中绚丽璀璨的星光……
就在这座城市中有一条格外热闹的街市,每天夜晚,这条街市都会准时亮起灯光来,特别是在一家名为“辉夜”的酒吧前,熙熙攘攘满是人流。
陈霄月黑风高夜,爷嫖美人天~
一个人开着一辆风骚的红色宝马车一边哼着自己由“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改编而成的曲子,一边缓缓朝着“辉夜”开去。
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听着这不知该怎么形容的曲和词,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爱脑洞大开和唱歌老爱跑调啊……不过,这调子怪是怪,声音还是蛮好听的……
思此,他闭上了眼睛,并不打算打断那人的哼哼。
就在此时,一句似乎饱含命令意味的话语响了起来。
“二货,快给我接电话!二货,快给我接电话……”
听到这铃声,正在开车的男人也不哼曲了,忍不住笑了出来。
陈霄噗呲!
噗!哈哈……
尽管听了这么多次,可还是没想到一脸成功人士模样的Boss竟然会配这么蠢的电话铃声!
真是没想到啊……
哈哈,笑的他都肚子疼了!
秦越歌陈助理,专心开车。
男人警告身边开车的人,随后不在意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漫不经心地按下了接听键,
秦越歌哪位?
经过男人的警告,陈霄这才想起来自己正在开车,连忙止住了笑,专注地看向前方,只是那朝着男人微偏的头怎么也瞒不住他对电话内容的好奇(八卦)之心。
到底是谁打来的电话?
竟然让一向不苟言笑的Boss露出了笑容?
陈霄看着男人脸上快要溢出来的笑,不禁脑洞大开。
难不成是Boss的女朋友?可是不对啊,要是女朋友的话Boss还去酒吧干嘛……
对哦,Boss平时都不会去酒吧的,今天怎么改性了?难不成是觉得饥渴了要去找美人解解馋?
也是,Boss都去鸟不拉屎的地方出差半年了,是个男人都憋不住……
嗯,一定是这样的!
唉!
Boss还真是惨呐……
这么想着,陈霄自认为正确地点了点头,完全没注意自己的想法已经歪楼了。
秦越歌嗯好,谢谢。
这边,男人说完了最后一句挂了电话,就看到陈霄一脸同情兼理解地看着他,就明白这货又在开小差了,当下气的就要踹他一脚,但一想到这是在车里,只好作罢。
秦越歌调头!
男人看了看车外的景物,没好气地开口。
这家伙竟然给他开过头了,眼睛是摆设吗!
陈霄从脑洞中苏醒过来,也看了看车外的景物,顿时一阵心虚,听话地调了头往回开去。
见此,男人也消了气,看着窗外的景物,想着刚刚那通电话,心中有些庆幸。
还好有云端那家伙帮他出主意,不然真的要被他老妈给骂死了……
想起自己老妈那呛死人不偿命的口才,男人竟然害怕地抖了抖。
幸好一旁的陈霄并没有看到,不然铁定要笑到肚子疼了。
男人名叫秦越歌,是s市有名的大人物,很受女人的欢迎。
人长得帅,又有钱,是s市老大秦家的独生子,十八岁的时候去当了几年兵,混了个教官当当。后来接管了秦家的公司,当了个Boss,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也是蒸蒸日上,成为了全国有名的公司,跨入了国际市场。
可惜,这个家财万贯英俊潇洒才华横溢的汉纸他至今都没有谈过一场成功的恋爱。
所以,自然而然的,他也还没有结婚。
于是,就在前几天,他家那两个为他的终生大事操破心的父母终于受不了了,让他尽快找个女朋友娶了。
无奈,他只好打算前往好友也就是“辉夜”的老板所在地去请教。
所以,他才会在此时去酒吧。
当然,这么有损他形象的事他才不会说。
这还真是个令人同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