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析瞳,以前是上一代摄政王的儿子,现在是竹楼里的小馆。
一朝从云端跌入泥里。
我轻笑一声,拿起衣屏上的衣服。
这衣服是大红色的,袖口有滚金的烫边。本是最俗的颜色却是我的最爱。
四周是非常文雅却又高贵的。熏香飘起一阵阵的白烟。
今天,那人又要来了吧!
我在这里三年了。可喜的是,作为花魁的我,至今的初夜还在。据说是那人从三年前就以天价将我包了下来。
那人很奇怪。每次到我这来就是听听琴,看看书,顶多将我抱在怀里。真是个怪人。
我摇了摇头。
走下床去,脚裸的铃铛轻轻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