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从梦中惊醒,我下意识看向床头的闹钟,04:36。
起身下床,从窗边的书桌上翻找出一个褐色药瓶,上面写着一串串白色英文字母,却属Estazolam这几个放大加红的字母最为扎眼。
我熟练地倒出一颗白色药片服下,自嘲的笑了笑,什么时候我也要靠药物才能支撑过每个夜晚。
我一向没有拉窗帘的习惯,没有光线的地方,会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我现在站着的地方一扭头就可以看到窗外,现在正值初夏,这个时间天空已经开始泛出微弱的光,不再是墨黑一片。
但因药物作用,没过几分钟,我便有了困意,只好重新上床休息,确定了闹钟已经设置好了时间才放心的入睡。
星星在夜空暗色的幕布中眨眨眼,为我驱赶了噩梦,让我得以再次入眠。
时间是早上七点整,阳光已经从玻璃折射进来洒在了床尾,窗外阳光也刺眼,床头的闹钟开始叫嚣着新的一天的来临。
我伸手关掉了闹钟就起床了,我向来没有赖床的坏毛病,起床梳洗后,照例给妈妈打了电话,她总不放心我自己在外面一个人居住。电话接通无非是一些嘘寒问暖的平常话,无非是“最近还好吗?”“挺好的。”“你这孩子,永远只会说挺好的。”便了结了对话。
是呀,除了挺好的,我还能跟妈妈说什么啊,我不想让她替我担心,从小我就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后来长大了才慢慢明白父母的不容易,为了不让他们为我担心,我开始努力的让自己变优秀,想让自己成为他们提到便会昂首挺胸的骄傲。
所以高中时期的我,每天几乎都是在书海里度过的,回忆起整个高中时期,好像除了书就是书了,没有什么特别的色彩,而且我还因为过度用眼,光荣的加入了“四眼”行列,站在那里,关注度还没有空气高。
直到上了大学,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抹阳光,该怎么形容他呢,像薄荷一样清爽、干净,他好像很喜欢白色T恤,每次见他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白T恤。
他真的很干净,第一次见他就是在篮球场,由于天气闷热,其他的球员的衣服背后都有了一圈圈的汗渍,唯有他好像一点都不受天气的影响,要不是脸上莹莹闪亮的汗珠和反着光的锁骨,我还真会以为他不怕热呢。
那时少年的眼眸里透露出的认真,是我到现在想起来都会忍不住的心动。
又想到他离开时的绝决“弋桉,分手吧。”简单五个字就足以把我从天堂拖下地狱,心痛到无以复加。
“认真的?”我抬起头质问他,试图透过他的眼神看到他的内心。
“嗯。”他转过头不看我。
我其实不是死缠烂打的性子,却下意识想要挽留,“是我做……”可王源没有给我说下去的机会,转身离开了,连一眼都不再施舍于我,我只能看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知道从我的视线中完全消失。
我摇了摇头,收回了思绪,苦笑了一下,王源啊,你这个坏家伙,已经忘记我了吧,也只有我一个人,还在苦苦抱着回忆死不撒手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