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云笙应当是不记得他了。但也不能这么说,她还记得黑瞎子,她只是不记得他了。
这点在莫云笙发了七八张不同戴墨镜男人的脸,并写了五百字的赞美词以后得到了证实。
但她对他还是不错,只是这个时候黑瞎子忽然很清醒。他知道,莫云笙对他热情不过是因为他也是“黑瞎子”,在她的QQ里有一个黑瞎子分组,所有和黑瞎子有关的人都在里头。
他也在里头。
他再也没有特关单分和置顶了,晚上发消息给莫云笙总是要等到下午才能得到回复。小姑娘会告诉他得去洗澡,再也不会关掉水龙头擦擦手回他的消息,因为他的一两句话半夜爬起来整理装备了。
他是黑瞎子,但又不是黑瞎子。可以得到优待,但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他有点不认得莫云笙了,他没有见过不以他为中心的莫云笙。记忆里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小姑娘便很喜欢他,喜欢到什么地步呢?喜欢到想把星星都摘下来送给他。他是地球,莫云笙是围着地球一直转的月亮。
现在莫云笙忽然不喜欢他了,不对,也不能说不喜欢,只是说没有那么喜欢。
他是芸芸黑瞎子里的其中一位,莫云笙给他的注意力十分有限。
他不是最喜欢,不是只喜欢,甚至都谈不上喜欢,只是“一个出黑瞎子特别还原特别好看的coser新人”。
他失去了最重要的黑瞎子身份,从此以后他就只是芸芸众生里的尘埃,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每周三千字给黑瞎子的情书不是给他的,也不是给任何人的,是给黑瞎子的。
这个时候的莫云笙过得很好,上了个不好不差的大学,染着喜欢的艳色长发扎双马尾。没有受过伤,没有去过也并不关心地底下的世界。早睡早起偶尔熬夜,作息规律生活健康。拿着家里给的生活费和做一些兼职,稳定更新动态,有一圈自己很喜欢,可以半夜唠嗑的朋友。
他以前很想让莫云笙过这样的生活,他也觉得她本来就该是这样的。只是真的当她看他不过路人,他又忽然有些后悔了。
他一直认为莫云笙是会永远喜欢黑瞎子的,这一点所有人,包括莫云笙本人都从来没有否认过。莫云笙喜欢黑瞎子,就像肺要呼吸胃要消化,大脑要思考一样理所当然。莫云笙的喜欢对他而言就像是五官,内脏,空气。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对,是什么恩赐或者了不起的大事。一切都顺顺利利,理所当然,没有谁觉得这件事有问题。
可是莫云笙不喜欢他了,他才忽然明白。原来就算是莫云笙也不是有设定的,她没有义务去喜欢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话铭记于心,做另一个人要求她做的事。他根本没有资格去强求什么。
没有黑瞎子也没什么,她一样活得很好,甚至比没有的时候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