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闫文清有记忆以来,蔡徐坤这个人就是存在的。所以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某天,她会因为和他相处而感到吃力。
但她不可以轻举妄动,二十三年啊,不是说抽离就能抽离的,或者是说,还差点什么
一个强有力的举证?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闫文清拿锅铲的手抖了抖,收回思绪接起了电话“喂?”
“清清,”蔡徐坤在那边压低了声音,偶尔传来些话筒的电流声,听起来是在会议室开会,“教授夸我们组的实验进展不错,今晚请客犒劳一下我们,等下散会后我就过来接你一起去。”
她在这边犹豫了几秒,看了眼电磁炉上正在翻滚的火锅底料和一桌子的菜,便没了出去吃饭的心情“我就不去了,你们实验室聊的话题我也听不懂,干坐着还不如在家里打游戏。”
“行,”他爽快答应,“晚上回来给你带烧烤”
电话挂断。闫文清重新拿起锅铲搅动火锅底料,陆陆续续倒了好几盘菜进去。等锅里再次沸腾,她端着碗安安静静地吃,味道很不错,就是才多了点,人少了点,心里空荡了点。
透过灼灼热气闫文清回想起三年前。
那时候和他们长大的两个发小黄明昊和金所炫都在同城读大学,四个人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每天结伴去上课,每晚都在出租房里胡吃海喝,二十岁的年纪活的鲜明亮丽
后来是毕业拆散了四个人,黄明昊和金所炫回到家乡工作,她和蔡徐坤留了下来,出租房就冷清了,她起早贪黑地给淘宝店铺当平面模特,保送研究生的蔡徐坤没日没夜的熬夜赶实验报告。
她笑着摇了摇头,夹了快鸭血放进碗里。
她以前不吃鸭血,因为蔡徐坤爱吃,吃火锅时他点的次数多了,她自然而然就吃习惯了。
就像原本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而且还酷爱美甲,也是因为蔡徐坤有次吃外卖食物中毒进了趟急救室,她现在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做饭送到蔡徐坤的学校。
似乎习惯了并没有什么知觉,但静下来一件一件事情细数起来,身体里还是会有消失了某样东西的感觉。
毕竟每个女生都希望自己活成小公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