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以后的每个上学日,我都做了同一件事。
站在四班门口,朝他招手,然后看着他在周围同学异样的目光中,心不甘情不愿地红着脸出来,任我蹂躏他栗色的头发。
那个少年。
那个鲜衣怒马的,我喜欢的少年。
天气愈发寒冷,孩子们有的已经穿上厚厚的冬装。
李郢杰就是其中之一。
都说穿校服是要看颜值的。
深蓝的冬季校服,在别人身上大多显得臃肿,可这个少年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所以,我总是喜欢在凌乱的草稿本上重复写着一句话:你果然还是这样好看啊。
我相信着,我对那个少年的悸动不过是短暂的冲动。
可随着时间的洗涤,我才发现,这种感觉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烈。
强烈到让我觉得,当初对他的喜欢,不过是冰山一角,沧海一粟。
强烈到,看到他就有一种想要把他占为己有的冲动。
这让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的占有欲是如此强烈。
它针对于,我喜欢极了的事物。
但是少年眸中的不耐之色也在不断变得明显。
他开始躲避我:
我站在四班门口朝他招手时,他总是要隔了很久才出来;
有时候在食堂碰见他和他的朋友们,少年也总是垂下眼帘,抓着朋友的手,疾步离开。
他终于开始厌烦了吧。
我想。
但我习惯了。
我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笑着出现在他的视线。
只是出现的次数不再频繁。
我还是笑着,
用力地笑着。
笑到,我自己都开始怀疑。
我是不是没有心。
因为教室的缘故,我们每次遇到要上什么户外的课,都会经过四班。
他们班的窗户总会打开一扇。
而开的那一扇,又总是能让我清楚地看到李郢杰。
我便默默告诉自己,
看吧,这就是运气。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无论开哪一扇窗,我都一定能看到他,不是运气使然。
是因为他的座位与……我每次关注的重点。
而每当我会经过他们打开的窗户时,我都是笑着的。
哪怕刚刚才受了天大的委屈。
哪怕心情再差。
我都不会将那些负面的情绪带给他一丝一毫。
又哪怕,是最糟糕的情况:
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
“The innocent can never last.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天真不是永恒的,请在九月的时候叫醒我。)
现在十一月了,又有谁能来叫醒我?
果真是一个人的暗恋啊。
就好像,我特别喜欢的一个句子:
“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短亭短,红尘碾,我把箫再叹。”
当初,我又自己在后面加了一段:
“长街长,烟花落幕,你踏无踪迹;短亭短,红尘消散,我落伞雨淋。”
李郢杰,我亲爱的少年啊。
只要你微微一笑,我便愿意将世间所有繁华赠与你。
只为博君莞尔一笑。
但,你却连在我眼前笑一笑的机会都不给我。
那么,我该如何是好?
我也反思过,是否我的方式太过偏激。
但我再无他法了。
我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啊。
而且,能让我放下尊严甘愿去讨好的,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