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结束,一切重新回到原来的秩序。
手腕上深深的疤痕在慢慢痊愈。
心里的痕迹也逐渐被抹平。
认识这么久,直到这两天,周雪淞才终于起到了我期待的作用:
“小三儿,帮我要一下男神的扣扣。”
“报偿?”对方沉迷于数学题,头也不抬。
我眼珠一转,好半天才吐吐舌头,道,“今天作业,语文加英语。”
“好。”又是简单的一声。
对了,忘了介绍。
“小三儿”就是指周雪淞,这个名字是因为第一次考试时,我英语比他高十三分,而数学比他低三分。反正就是离不开“3”这个数字,所以就索性叫他“周小三”了。
当然,其实还有其它原因,与他和李郢杰的关系有关,不过都是次要的,所以这里就不再阐述了。
第二天一大早,一团小纸条便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在我的座位上。
噢,小三这么厉害?
居然把QQ要来了。
我的心情那是相当好,跟彩票中了五百万似的。
至于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才想起要他的QQ嘛,也不过是头脑一时发热。
那次去食堂,路上听到两个女生满脸羞涩地谈论着:
“我好喜欢四班那个黄头发的男生啊,长得太帅了。”
“我一个小学同学也喜欢他诶。”
“好想找他要扣扣啊。”
看来喜欢他的人还不少啊。
他也还没认识我呢。
我的心里不免有点小小的失落。
至今为止,我与李郢杰唯一的接触不过是上周四放学后他来找周雪淞一起去食堂吃饭,没看到周雪淞,便趴在窗口问离自己最近的我看到他没有。结果我脑子一热,还没说话就朝李郢杰的头发伸出了魔爪。
结局自然是他脑袋一偏,轻易躲过。然后淡淡地瞥我一眼,走了。
我当时...
真想给自己一下。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就浪费了呢?
现在想起来都感到一阵忧伤。
熬过剩下的时间,我回到家便兴致勃勃地登录QQ,添加了他。
不过我惊奇的是,他竟然没有设置添加好友的权限,我刚申请就直接加到了。
毕竟是住读生嘛,不能玩手机。所以我只是加了他的号,并没有发信息打扰他。
再等等吧,熬到周五就好了。
这只是时间问题。
在从前的每个难以起床的清晨里,我都会在潜意识中这样告诉自己。因为度过周五便意味着周末来临了。
而现在,熬到周五,我就可以跟他聊天了。
熬到周五,就可以让他也认识我了。
我笑笑,不自觉地从心里升出一股甜蜜,尽管不知这感觉究竟来源于何处。
我想,我知道他的一切。
这些在别人眼中没有多大用处,却在我眼里如若珍宝的消息,是我费劲心思,用我的作业在周雪淞那儿换来的。
现在想来也真是好笑。
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
喜欢到觉得自己卑微到了尘埃。
以前,在别人的肯定中许些迷失。
现在,在他闪烁的眸光里感到自卑。
这还是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