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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发歌

我的歌姬朋友

放学了,洛天依等人便回了家,童一翁带着王海和郑瑜也和洛天依等人一起回到了洛天依等人的家,先头南和洛天依说了,让童一翁三人来自己家,讨论交流比赛的事情,洛天依也没有拒绝,点头答应。

  洛天依等人到了家,南便开始做饭,童一翁三人坐在沙发上等待着,做完饭了,南把菜和饭摆在桌子上,其他人便开吃起来,南的手艺令郑瑜不得不感叹,郑瑜已经大吃了起来,满脸幸福感。

  当这些人吃完了饭,南便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大箱子,对着大家说到。

“好了,大家,我来和大家说一下要唱的歌!”

说完,南又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了自己的笔记本,对着洛天依这个团队说到。

“洛天依,你们要唱的这首歌,叫做汇梦宴!你们还记得我先头和童一翁跳舞的那些把戏吧?我还可以操作人,在表演里,你们要穿上这些衣服!”

说完,南便从自己的箱子里翻出来了五件衣服,分别交给了洛天依五人,洛天依星尘心华的衣服好说,当乐正绫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便炸了毛,对着南喊道。

乐正绫“你你你什么意思?居然给我一个男生的衣服?喂!言和,你不也拿的是男生的衣服吗?怎么不生气啊?”

言和“啊?我……我穿男生衣服穿惯了……对于这个并不感到生气啊。”

南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个情况,不慌不忙的对乐正绫说到。

“我知道你喜欢洛天依,我这是特意的,不要这么生气。”

乐正绫脸一红,不知道南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洛天依的,也无法反驳。南又说到。

“汇梦宴呢,你们要穿这些衣服,还有,心华要弹古筝,言和要在自己要唱的部分之前写出毛笔字,乐正绫要吹竹笛,言和的毛笔字要自己写,心华和乐正绫,我相信你们学过。”

确实,心华先头对古筝感兴趣,便学会了古筝这个乐器,而乐正绫,她就是感觉无聊,便学了竹笛这个乐器。

  见二人没有反应,南就当她们二人同意了,便看着墨清弦,问到。

“墨姐,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你吗?”

过了十秒后,墨清弦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南紧接着说到。

“你有着别人并没有的气势,女王气势,你可以凭借这个气势,获得观众的芳心,这就是我选择你的原因,你就是有一个缺点,反射弧太长了,我不清楚反差萌是什么,可能是像你这样的吧?”

当南说完话后,过了十多秒,墨清弦这才反应过来,对此,南是无奈的,紧接着,南又从箱子里拿出了三件衣服,分给了童一翁三人,说到。

“我们四个,唱一个很魔幻的歌,名叫四方有神,衣服,是我自己做的,我是朱雀,童一翁青龙,王海白虎,郑瑜玄武,没意见吧?”

南见童一翁三人没有反应,当做默认了,接着说到。

“那么,就这么地了,我记得交流比赛应该是在一个月后吧?在这一个月里,我回去给洛天依他们做饭后,就去童一翁家练习唱歌。”

这让洛天依反对了,刚想问为什么,南就说了一句“总不能两个团队在一个屋子里练习唱歌吧?对对方来说都很不方便。”

  洛天依听了这句话,觉得南说的有道理,便不再吱声了,南把该分配的东西分配完了,便让童一翁三人回了家,自己洗完了碗,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睡觉。

作者上一章人物错了,应该是王海和郑瑜的,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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