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始四处打探他的消息,闺蜜调侃说,不是吧我家万年冰山也发情了。这小子何德何能让你惦记四年,长的还行不是很惊艳。
是呀,她喜欢他什么呢,那时他那端坐提笔,如墨般的气质,就足矣了。
呦,新同学要不我带你,我可学了有几年了。 那是他对她的第一句话,她羞涩低头,走开没理会那人。放好东西开始第一节毛笔课。
说实话,她对书法没有什么天赋,她是学美术的,可能在别人眼里,手巧得很,有四年扎实的基本功,对美术足够有耐心,可拿起了毛笔确实提笔艰难,显得笨拙。
她接触一个新领域,不禁有些心急。
他端端如玉,有时坐在身旁,写够了就看会他的字,下笔穹劲,处处成锋。渐渐的已成为一种习惯,在她眼里,他就如那字般烙进她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