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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小暖”是林墨为我起的名字,曾经被他用一种很有磁性的声音叫了3年。

  认识林墨是在5年前,我19岁,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父母离异后,父亲很快娶了另一个女人进门。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接连看了那女人几次脸色后,我就不再跟他们伸手要钱。从17岁开始,我在夜市卖过杂七杂八的小玩具,帮开饭店的表姐洗过碗,凡是能赚钱的行当,我都去做。直到有一天,我随意写下的文字在杂志上发表,并且很快收到一笔在我看来十分丰厚的稿酬后,我便开始靠卖字为生。爱情小说、随笔评论,每夜不停地写,食指和中指上,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那天,在那家我常去送稿的报社,第一次见到林墨。大家都坐着,只有他站了起来,伸手与我相握,笑意盈然:“我是新来的编辑林墨,你的稿子交给我吧。”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迟疑。他笑看着我:“在研究我是不是一个骗子?”

  我羞涩地笑了。他个子很高,微微倾下身来,面容表情都像极了《上海滩》里的周润发。在他逼人的英气下,我莫名地紧张,呼吸急促。把稿子递过去的时候,颤抖的手带倒了他办公桌上的一摞书,一只水杯,以及一个精致的相框……

  书散落地上,相框的玻璃碎了,杯子里的水浸湿了照片上一对亲密相拥的璧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完美和谐的恋人,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好看,仿佛上天造就的神仙眷侣。

  我傻呆呆地站着,局促地张着一双手不知所措,只一遍遍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脸,已经涨得通红。

  他一边弯腰去捡东西,一边声音很柔和地安慰我:“没关系,还有底片,再洗一张就是。”

  这一次尴尬的经历,使我在以后很长时间不敢再去报社送稿。但稿子还是要写的,因为我需要钱。我把文稿装进信封,在上面端正地写下“林墨收”,没有一句多余的话。然后,隔段时间,我会准时收到他寄到学校的样报和稿酬。

  其实,我的学校就在报社的对面,中间隔一条马路而已。

  半年后,我突然接到林墨打到学校的电话。

  “小暖!”他在电话里这样叫我。

  我迟疑着,没有答话,他朗声笑道:“晚报新开了一个情感的版面,我向老总推荐了你,来做我们的特约编辑,可好?小暖,是我为你起的名字,用来做这个版块的主持人。”

  小暖,小暖,小爱即暖,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温暖的名字。我笑着,告诉他:“好,我去。”

  我开始在报社兼职,每周一个版面,很轻松。每个星期四,我会和林墨在同一个办公室审稿划版。他坐在我的对面,中间隔着两张办公桌,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午后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我常常在那种光芒中沉醉,恍然若梦。

  是的,我得承认,我爱上了林墨,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起。从那天起,我决绝地拒绝了学校里所有追我的男生,我已经非常明白,我要找的,应该是林墨这样的男人啊,挺拔、俊逸、干净、温和、笑容温暖。

  我原以为,我只能在每天晚上趴在桌子上疯狂写字的时候,想像他坐在对面的楼里,审稿,定版,或者看我的文字,没想到上天竟会如此厚待我,让我离他这样近。

  林墨像个真正的老师那样,他教我做版面,指导我写散文小说,我不上课的时候,他甚至会带着我出去采访,替新闻部写一些文章。我在他的引领下,开始从一个没有目标的自由作者向专业的记者过渡。

  在林墨面前,我是个沉默的姑娘。我喜欢听他说话,说什么都行,我就在他的旁边,静静地展开各种各样的联想。因为我在一篇文章里写到父母离异的事情,林墨才知道我靠写稿打工养活自己。他带我去商场,要为我买喜欢的衣服,我一再推辞,直到他生气。他说:“小暖,你记着:以后你就是我妹妹,哥哥为妹妹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然后又笑着说:“女孩子大了,打扮得漂亮一些,才有优秀的男孩子来追啊!”林墨从来不叫我的名字,他只叫我“小暖”。在报社的大厅叫,在采访现场叫,在路边的小食店里叫,声音浑厚而有磁性,每一声,都深深击中我的心灵。

  中秋节,父亲打电话给我,一定要我回去吃月饼。我回去了,父亲看着突然长高了很多的我,眼睛里满是歉疚。那天父亲喝了很多的酒,他醉了。醉意中,他把一张存折递到我手里,叹息着说:“这两年你一直不肯要爸的钱,这些算是对你的补偿,你快要毕业了,找工作的时候用得着……”

  我不肯要,父亲硬要塞给我。正推辞间,继母突然推门进来,父亲尴尬地拿着那张存折,一时竟然愣住。继母一把把存折夺过去,嘴里叫着:“你竟敢背着我攒私房钱,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父亲抬手给了她一个嘴巴,她立刻尖叫着扑到父亲身上,厮打起来。

  我悄悄出来,这个中秋节没有月亮,空中飘着细细的雨丝。我一个人走在冷清的街头,突然有不可抑制的悲伤,泪水和着雨水,一次次迷蒙了我的双眼。

  正走着,忽然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叫:“小暖!”以为是幻觉,抬头,林墨正从街的对面向我跑过来。他一把拉住我,急急地说:“小暖,你怎么了?下着雨呢,也不知道打伞……”然后,他便看到了我满脸的泪水。他轻轻拥我入怀,摸着我的头怜惜地说:“傻丫头,怎么就不知道照顾好自己呢?”

  那是一个温暖而安全的怀抱,那一瞬间,我所有的思维都迷失了。仿佛我长了20多年,就是为了这个拥抱。泪水,再次倾泻而出。

  已经是大三了,同宿舍的姐妹都已经名花有主,只有我,守着那个温暖的拥抱,在校园里独来独往。有一天,一位要好的朋友私下问我:“晚报的林墨是不是你男朋友?好几个人都看见了,你跟他逛商场,很亲密呢。怪不得你对学校里的男生不动心……”

  我的脸,慢慢地红了起来。漫不经心地把手中的书又翻了几页,才淡淡地笑着说:“是误会,呵。”

  我没有再说什么,脸上的烧,却久久不退。

  因为临近毕业,我不再去报社兼职。林墨偶尔会来学校看我,买些我喜欢的零食和书籍,或者,周末的时候带我去吃肯德基。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他突然问我:“都要毕业了,有男朋友吗?”

  我望着他,目光灼灼,笑着摇头。他伸手过来,像父亲似地摸摸我的头,说:“傻丫头,找个体贴的男孩子来照顾你吧,你总是一个人,怎么让人放心?”

  我低头,一根接一根地,用薯条把嘴塞得满满的,大口大口地咀嚼着,使劲往下咽,直到憋出满眼的泪水。林墨叹了口气,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只是默默地递过来一杯澄汁。我有一些悲哀,是的,在他眼里,我只是个还没有长大,需要人照顾的小丫头。我千回百转的心思,他不会知道。我这样的倔强而固执地爱着他,虽然我知道,在他的身边,还有照片里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而林墨,尽管他从来不在任何人面前提到过她,尽管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情景,但他笔挺的裤线、干爽的头发和始终干净挺括的衬衣,都在无声地证明她的存在。

  我心里是那样嫉妒她,嫉妒她拥有我无法企及的幸福。

  大学毕业,深圳一家常供稿的杂志社邀请我去,而林墨,早在我毕业之前,已将我的资料转到了报社。我没有丝毫犹豫,就推掉了那个杂志社。如果上天注定我和他只能平行,那就让我离他近一些,更近一些吧。我会隐藏好自己的爱,在我的世界里看着他笑,他走,他低头,他转身……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见到了苏焰。

  在王城购物中心,我和同学一起出门,却一眼看到林墨。他正小心翼翼地从车上抱起一个女子。虽然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张被我打碎弄湿的照片,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子,是的,是她!我蓦然惊觉,原来这么多年,她的音容笑貌,一直在我的心底交织萦绕,不曾离去。林墨看见我,愣了一下,随即便笑了:“小暖,来的正好,快来帮帮忙……”我懵懵懂懂地走过去,在他的示意下,把车边合在一起的轮椅打开,然后,林墨轻轻地把她放进去。

  “这是苏焰,我爱人。”林墨说。

  “这是小暖。”林墨又说。

  苏焰向我伸出手,略显苍白的脸上,是浅浅的笑:“看过你写的文章,也常听林墨说起你,是个才女呢!”

  我局促地伸手,她的手指纤细而欣长,握在手里却是冰冷的。我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林墨的手,一直停在苏焰的肩上,他们在一起,仍然是那般和谐,虽然,她已经不能再站起来。

  这种沉默的局面,有些尴尬。

  林墨说:“小暖,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们买几件衣服好吗?”

  我的大脑已经完全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只觉得手脚冰凉,脸上却不住地冒汗。匆忙回了句:“我,学校还有点事情……”便仓惶而逃。

  一路上我泪雨飞扬,我曾经设想了一千种我和她相遇的场面,却独独没有这一种。他的沉默,他的内敛,他的欲言又止……一切一切,都有了解释。可这一刻,我也真正垮了。

  那晚我第一次去了酒吧,从未沾过酒的我,醉倒在酒吧里。

  是林墨把我从酒吧带回来的,因为醉意中我哭着打了他的手机。

  林墨做了醒酒汤,一勺勺地喂我喝,他的眼中满是怜爱,他不停地说:“小暖,你真是个傻孩子……”

  我闭着眼睛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汇成股,汹涌地流。林墨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地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林墨叹气,说,小暖,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你穿着蓝底白花的棉布长裙,一张脸藏在中分的长发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闪着局促不安的光芒,像个落入尘间的精灵。我一直记得你当时的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双眼睛,像你一样深深把我击中。还有你那些精灵古怪的文字,我不知道,要有一颗怎样隽秀玲珑的慧心,才能调配出那样的文字?所以当报社新开那个版面,需要一个特约编辑,我便极力向老总推荐了你。

  认识你的时候我27岁,我相信我可以等你,我可以看着你,读书,写稿,成长。你是那么单纯、静默、令人疼惜的一个姑娘,为了你,我甚至已经决定跟苏焰分手。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跟她说,苏焰就出了意外。那场意外的车祸,使苏焰再也不能站立行走……我一直是个不肯相信命运的人,我相信只要自己想要的,努力了,就一定能得到。但是现在我已经不这样想了,其实当我在医院看到苏焰的时候,就已经不这么想了。我不是最合适你的人,我接受这样的事实。

  林墨面色苍白,小暖,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为你起这个名字吗?小暖,小爱即暖。我只要一点点爱,就够了。我曾经想,一生我只要你三天,一天用来相遇,一天用来相爱,一天用来守望。可是现在,我只有两天:一天相遇,一天守望……

  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怎么也忍不住。原来,原来他都是知道的啊!

  我终于没去林墨的报社,我不愿成为一把利刃,每天在林墨心上刺出新鲜的伤口。只有离开,彼此的伤口才会有愈合的机会。

  所有的爱恨缠绵,终会落下帷幕。尽管,这个落幕并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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