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好想你。
那一年,千玺和王俊凯,王源组合出道。
起初人们并不看好这个稚嫩的少年组合。
虽然三个少年凭借干净的嗓音赢得了一部分人的关注。
但是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个组合是哪一号人。
而当他们有了一点人气,质疑和责骂接踵而至。
三个少年顶着压力,努力地歌唱,练舞。
因为他们知道,身后还有千千万万的粉丝在支持着他们。
三个人像逆风生长的小草,在粉丝的呐喊声中努力生长。
而后三人被更多人知道,被更多人喜欢。
千玺常常是很严谨的样子,像个小大人,粉丝们称他为千总。
事实上千玺获得了那么多人的喜欢和支持,他想见到的只有一个人。
夜小漓。
思念一个人似乎已经成了习惯。
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身上所有角落。
不论在哪里,不论做什么,想她,习惯性的想念她。
似乎成了一种病,已病入膏肓。
而千玺从不后悔认识她,思念她,爱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