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汴京后,入乡随俗,我和汉霄一同换成了素白长袍,他见我穿了一身男儿装,不喜道:“我穿着不好看,你穿着更不好看。”
我把他的发冠理正:“在云袅车上说你好看只是一时嘴快,但是现在我收回那句话,换成,你穿素色长袍,才真的好看。”
他扇开我的手,走到铜镜前理了理衣冠,有些忸怩地问:“你果真觉得好看?”
我被他的样子逗乐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扬言要拿我当坐骑时的表情吗?对比现在,根本就是转性了嘛。”
他铁青着脸,把一身素袍换成了黑袍。
我们来得正是好时候,赶上了京里三年一度的百花节。我俩坐在茶楼里,一边品着上好的龙井,一边欣赏对岸绫罗河张灯结彩,彩稠飘飘的景色,一边听说书的讲述历年来夺得花魁的花色品种。
说起花草来,怕是没人比我更内行了。我瞟了一眼专心听书的汉霄,对说书的喊道:“你讲的花品,都是些不入流的东西。”
说书的收回手中的扇子,好奇的说:“方才我说的可是花魁!都是精挑细选选出来的精品,难道公子还有比这更好的?”
“那当然!不过我没有,他有!”我指着汉霄,他停止抿茶的动作,抬头给了我一记眼刀。
说书的半信半疑的走到他面前,拱手道:“公子可愿参加花魁争霸?也好让大家一堵奇花的风采?”
汉霄孤僻,喜静不喜闹,这般出风头的事他肯定万分不愿意,于是我抢白道:“愿意愿意,他的花定能拿下花魁!不知怎么报名啊?”
等我办好一切事宜的时候,汉霄已经不见了踪影,眼瞅着夕阳西下,又人生地不熟的,我赶紧追出去。
还以为他赌气丢下我一个人回客栈了,出了茶楼便看见他站在岸边随风而摆的垂柳下,落日余晖,身上像披着一件金黄的披风,背后一盏盏明亮的大红灯笼,衬得他孤傲的气质多了一份难以接近的招摇。飒是英俊。
看得我心口莫名的多跳了两下。
他向我走来,手里拿着一枝墨绿色的枫叶头钗。
“明天穿女装吧,这个很适合你。”
我道了谢,把它装进衣袖里:“我总不能平白无故接受你的礼物,也该还礼不是?”
“噢?你打算还什么礼?”
“把你的明现花借来夺得花魁,我就给你。”
他摊开骨节分明的手,正色道:“还来。”
以这段时间相处对他的了解,再和他软磨硬泡一会,说几句好话,他肯定会不情不愿的答应我。其实我对是否能夺花魁并不感兴趣,而是觉得像明现花这种稀罕物,就应该拿出来给大家一睹风采,在地球难道还怕被人惦记吗?就算有人敢惦记,他有这个本事吗?当下,我把这些想法以及夸他拥有明现花是如何令人嫉妒的话一股脑全与他说了,但他还是坚决的摇头。
最后我举天誓日的承诺:“我发誓,到时候一定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
他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当真?”
“乘黄一族最看重的就是誓言。”
“我答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