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把时光错付,那就当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你笑着掐我的脸颊,痛的我哇哇直叫,然后我从梦中猛然醒来,大片虚无的光打进我的眼眶,脑子里面混沌的仿若有低声波的怪物在鸣叫,我把你记起,却分不清是不是在梦里。
我曾经遇见过你,没有在逆着光的地方安静的让人移不开眼,也没有柔和轻软的微风吹起我的秀发,更没有时光渐缓恍然对视一见钟情。
第一次遇见,我怂包的不行,你觉得我有些不可思议。
但总之,我们还是遇见了。
单单就这点,我就比全世界好几千万人要幸福。
我决定把故事说给人听,一个搞笑的故事,不过这个搞笑的故事,有一个非主流的名字,和一篇无病呻吟矫情的开头。
在那个故事里,没有悬念,所有人都知道结局,我也知道,可我还是想说。
就像多年以后,我在摇摇晃晃的木藤吊椅上晒着太阳突然想起你,有些哑然,却依旧不后悔遇见你,而且时光再倒流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我也不后悔遇见你。
遇见过对的人和好的爱情,就没算辜负过青春年华和最盛的时光,所以从不会觉得后悔。
那个被给过一百分的人,是我整个青春韶华里遇见过最美好的人。即使后来变成六十分,他也仍然是唯一一个拿过一百分的人。
——喜欢你,是一场盛世单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