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高中的时候,我被孤立了。虽然还没有到被殴打或受到性侵犯的程度。但同学们就是非—常—讨—厌—我。那时候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讨厌我的理由。
因为我不止成绩不错,性格方面也觉得没什么大问题。直到上大二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理由,就是知道的有点晚。
踏踏踏...本以为会迟到的呢,还剩下一点时间真是太好了。
“啊,荆绣薇?”
停顿...
“她不是喜欢到处勾引男人吗?”
!!
“是啊,真的好恶心哦。”
无意间听到了本以为觉得关系不错的同学在背后是怎么说我的当时我那种惨淡的心情...都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
不过我真的很冤枉,因为当时的我明明就是母胎单身一个。
*母胎单身:从出生开始都还没谈过一次恋爱。
呜呜,讨厌。好丢人的解释...好桑心...
反正在其他女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到处勾引男人的...大概有一百万条尾巴的狐狸精。
“你看那摇尾巴的德行...”
“狐狸精啊...”
“嘀咕嘀咕...”
到23岁为止我都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直到过了25岁我才慢慢的一点一点明白了那些话的意思。
其实我也没有刻意去做什么,然而却有很多经济能力不错的男人在接近我,会给我买一些我从来没有开口要过的名牌包包也会送我一些化妆品。
刚开始我是拒绝的,不过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反而开始享受起周围的一切了。
“绣薇,这个送你。”
“谢谢你。”
也许就像我大学同学说的一样,我大概真的是有一百万条尾巴的狐狸精吧...
但是在我26岁的那一年,遇见俊杰之后便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他没钱,长得也不是很帅,但他确实很疼我,很爱我。
跟他在一起虽然不至于幸福到要死要活,但就是感觉很安心,很喜欢。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与被无数男人追求,送礼物的时候比起来和他在一起挤在小小的单间里自己做饭吃的时候更为开心。我可以断言26到27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但是,就在那一天,这美好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
踏踏踏...
滋滋...滋滋...一闪....一闪...
踢嗒...踢嗒...一闪...一闪...
叮——————突然停住...
(惊讶)呃...你是以前...
“我爱你...”
“但是...既然得不到你那就一起死吧!”
哗哗哗——————————
(吓)什...什么?!
刺...刺...刺....
“嘻嘻嘻...”
(瞳孔无神)啊...好疼...
刺...刺...刺...刺...
(无力)啊...
“都是你的错!如果你接受了我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不行...不要啊...不能这样...我想活下去...
(叮————俊杰:今天我下班的早,在煮汤呢。快点回来,我想你了。)
俊杰还在家里等我呢...我得回家...我得起来...至少让我说一句“我也想你”...
我...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