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痛苦久了,总会习惯的
不知道是不是顾纸给在场的粉丝注射了什么药剂,全场的粉丝都开始落泪,边哭边喊顾纸的名字。
啊……这群粉丝真是陷得不轻。
不就是唱了首比较感人的歌吗?不就是长了一副好看的脸蛋吗?
有什么理由、什么价值值得你们这样去喜欢她?喜欢一个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只是一个明星而已,明星也是个普通人啊。他们只是被众多普通人所知晓的普通人罢了。
我很不明白那些追星的人,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试图把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填满他们爱豆的一切。这样做于他们而言,有什么好处吗?
我甚至觉得他们的世界可以用“扭曲”来形容。
就连余猫九,我最好的朋友,也是这样。
最好的朋友?也许是的吧,其实我也不确定,毕竟他从未说过这样的话。
我突然非常后悔坐在这不属于我的世界里,我早知道我不该来这里的。
因为啊,看着余猫九红着眼睛微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痛苦久了,总会习惯的。这算是人最大的优点吧。
我不知道后面的演唱会我是怎么熬过来的,也不记得余猫九到底是哭了还是没哭,只是依稀记得他抱了我,还骂我是傻瓜。
你总说我是傻瓜,可你就不比我傻吗?
我浑浑噩噩地走着,走在冷冰冰的街道上。脑海里总是回放着刚才跟他拥抱的场景。
脚下走的街道,是刚才余猫九跟我一起走过的路。
至于他现在在哪里,我不用猜也能知道。我不由得脑补起来,如果余猫九真的能跟顾纸面对面说上一句话。
那样的余猫九会是什么样的呢?面对他喜欢的人,一定是很开心的吧。
没等我想下去,后面突然有人在我的脖子上套了什么东西。吓得我猝不及防。
转头一看,原来是余猫九。
我松了口气,瞪了他一眼。大晚上的,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不过,我现在更想知道,他刚才有跟他家最美丽最善良的顾纸说上一句话吗?
“这条围巾挺适合你的。”他忽略我的眼神,帮我整理了刚才戴在我脖子上的围巾。
我对这种物质生活没什么兴趣。我不会穿衣打扮,不会去喜欢一样东西,更不会痴迷于一个人。
所以,我的衣服,我的一切几乎全是余猫九帮我买的。
他买,我付钱。
“嗯,挺好看的。”我敷衍了他一句,刚才想问他的话也懒得问了。
败七染就是这样一个人。你一旦浇灭我的热情,我便不会再开口主动向你问好。
“喜欢就好,回家吧。”他笑着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嗯”了一声,便走在前面,余猫九在后面跟着。我们一句话也没说。
仿佛这样的走路方式已经成了固定的形式。我永远在前面走,他永远在后面追。
“对了七染,我早上说的话,你还记得吗?”后面的余猫九突然开口,薄荷般的声音在冷风中有些颤抖。
“不记得了。”我干脆利落地回道,连头也懒得回。
我当然记得他说的话。一个像从疯子口中说出来的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