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
清悦知道他是马嘉祺,但知道自己与他不可能
转身的每一步都是艰难的
清悦想多看他一眼,又不能
矛盾的心情像一条毒蛇,在咬啮她的脏腑.·不知道怎样好。·她一会儿想往前走,一会儿想往后撤退
安清悦不行,安清悦!(于是飞奔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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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发夹掉在地上
发夹上有一道彩虹,灯光照下来银光闪闪,美丽极了。
背面克着安清悦三个大字。唯一不足就是上面,缺失一颗颗小亮钻,
马嘉祺(捡起来)这........怎么少了一颗钻
马嘉祺(放在包里)嗯,回头把钻补上
可馨妈嘉祺!!!休息好了吧
马嘉祺嗯!
可馨妈六镜三次马上开始了!
马嘉祺来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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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马嘉祺::祝高考生明天高考顺利!#高考————#@高考生
安清悦(吃完饭)嗯,加油吧!明天
我打算退快本了,这个地方太。。。。。。
里面全是什么小学生,什么换衣服。。。
衣服图片
根本都玷污了小说
明星同人,我觉得是满足自己私心罢了,我觉的一个人不要这样,小说是要想象力,但是你的想象力丰富,我们和明星是有一段距离的,我们粉丝是支持他的但是,我觉的不要太过
我想如果他们看到这些,我想,我会后悔,我是不是太过,是不是太丰富了,一个名字,一个头像都同人
写得真的太过了,甚至想象他们没成年就,,,,,那什么。太邪恶了,真的
我退了,我觉得真的太烦了,在这里,我不喜欢这里,太坏了,把他们的形象都玷污了
我后悔
对不起
对不起
感觉不配爱他们
可是你们这些小学生都在写些什么,明星同人起码有好多,特别小马哥,我后悔
一些读者,也是。我的收藏人,几乎收藏了好多
难道你们就是为了一时快感!!!!
就,,,,玷污他们
这就是所谓的粉丝,不择手段,为了自己!
橙光也是,为什么要这样
小说同人最受欢迎
你们就喜欢这样?!
臆想症
我。。。。。。。。
我写这些也是有过私心
但是我想明白了
我希望你们也这样
写明星的同人文犯法吗?
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同人目前并不是在所有国家都严肃地写到法规里,所以不能笼统的说它犯法,应该说是侵权。
如果被当事人和版权所有者比如事务所知道了,还是会被告的。
哈利波特和宠物精灵的同人作者就被罗琳和游戏公司告了
被法院罚得几乎倾家荡产。
J家的同人以前也被45所发现警告过,也罚过钱。
所以现在日本的J家饭写同人都加密码,而且还要警告绝对不要被当事人和事务所发现。无论是否商业用途都一样,自娱自乐不卖钱的也必须隐藏起来。
而且这些同人文的作者都必须自动放弃作品版权
就是说,如果同人作品被人剽窃,二次侵权,自己是没有权利告的,因为同人版权不归自己所有。除非二次侵权的作品被拿去做商业用途或者在网上流传太广被当事人发现,会由他们来进行法律处理。
结论就是,写这些艺人或者作品的同人不算犯法,算侵权。不过只要不被J家发现抓住就没关系。
毁三观。
我悔过
如果被当事人和版权所有者比如事务所知道了,追究的话还是会被告的。
我对不起他+7
希望你们给喜欢的明星退一步
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替+7谢谢你们
我是一个粉丝,我不希望他看到这些。。。
感到,,,,,,,
再见,快本
我知道了喜欢一个人,一个明星
要有一个距离
可能距离产生美吧!
我是离子
再见!
。
。
。
不套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