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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机密

侦探达人在都市

  饿鬼,一个臭名昭著的极端组织。

  其大多数的成员是各大国家通缉榜上的熟客,至于剩下未遭到通缉的部分里,除了未崭露头角的新人,便是从未暴露过身份,让人无从下手通缉的极端危险份子。

  简单的说,凡是隶属于饿鬼这个组织的人,遭到各国通缉只有时间长短的差异。

  “饿鬼的嗅觉就和海里的鲨鱼一样的,千万别让它们嗅到一丝鲜血的味道,否则你就等着跟一帮不顾一切的疯子抢肉吃吧!”

  这是在佣兵界、杀手圈等等游离在边缘灰色,乃至于纯粹的黑暗地带里特殊人群中流传很广的一句话。

  道德?

  义气?

  信条?

  不,在饿鬼的字典里只有一个词,利益。他们看到利益,就会如饿了好几天的野兽,不顾一切的扑上去,那怕是别人已经叼在嘴里的食物,他们也会找尽机会,去撕下一块肉来。

  “……饿鬼的人就是一帮疯子,草菅人命放在他们身上都是褒义词了,他们甚至连自己人的命都不在乎,尤其是那些基层人员,在饿鬼高层的眼中和用来达成目的的工具没有任何区别。”

  “这些人出来执行任务,都会事先服用一种特殊的药,在预设的时间之内,这种药能激发一个人的潜力,刺激感官,提高反应力,但如果没能及时服用解药,下场就会很凄惨。”

  “就像是压的很紧的弹簧,一下子放开,心脏的运转会达到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血压瞬间突破天际,然后?砰——”

  刘硕握住的拳头放开,做了个爆炸的手势。

  “血管爆裂,血液跟脱缰野马一样往外冲。”

  “而解药只在饿鬼上级的手里才有,这就是为什么每一只饿鬼执行起任务来都跟疯子一样的原因,他们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我保证那痛苦还不如在战斗中被人打爆脑袋要死的轻松。”

  “真是个可怕的组织啊。”

  坐在刘硕对面的中年男人心有余悸的叹了口气,那三具尸体的惨样他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在眼前浮现,恐怕今晚是睡不了一个好觉了。

  “刘老板,无利不早起,饿鬼虽然是一帮疯子,但他们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他们接受买凶,但让他们大动干戈远赴华夏内地杀人,要么就是这笔钱的数字大到吓人,要么就是……刘小姐身上有让饿鬼心动的东西。”

  “恕我直言,刘老板你们刘家在这片城市或许数一数二,但放在整个华夏未必算得上什么,就更别提能入饿鬼的眼了,那么饿鬼就不可能是冲着刘家大小姐这层身份来的,至于美貌?

  我承认刘小姐是很漂亮,但这天下美女多的是,而饿鬼也并非色鬼。”

  “能令饿鬼着迷并且欲罢不能不惜赴内地行凶,应该是刘小姐关乎到某个秘密吧?这个秘密多半还涉及到国家机密,甚至是一些不可告人的计划,而刘老板是维新科技集团的董事长,我猜贵公司最近是不是和政府携手展开了某些研究项目?”

  在刘硕的分析之下,刘国宏除了惊讶就只有赞叹了,不服气都不行。

  “刘神探果然名不虚传,三言两语就把我这点老本全都给说干净了,没错,原因正是我们公司和政府联手进行了一项生物科技研究,虽然在一个月前研究项目就已经圆满落幕了,但就在一个星期前政府来人了,让我将关于研究资料和成果全部销毁,当然作为赔偿,支付了我一大笔损失费,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我照做了,可在四天前,那人又来了,说我被人盯上了,可能会有杀身之祸,让我早做准备。”

  “老实说我当时吓坏了,要不是那人亮出国安的身份,我都会怀疑是不是被人给骗住了。”

  刘国宏苦笑着:“那是一项原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医疗的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叫……”

  “打住,打住,刘老板,就此打住。”

  刘硕做了个停止的手势,轻笑着:“好奇心害死猫,刘老板你都说了是国家机密了,我一个平头百姓听了去不是自找麻烦?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您放心,刘小姐的安全我会尽力保障,其他的就不归我管了。”

  知道的越多,死的越早,刘硕可不想在这档子事上越陷越深,又是饿鬼又是国家机密,那里轮到他一个小小的侦探插足?

  城门失火可是会殃及池鱼的啊!

  刘国宏诧异了一下,随后笑着点点头以示理解,换了是他,如果早知道这件事情会惹出这么多麻烦,宁愿选择一开始就不参与进去,眼下刘硕还愿意替他保护好女儿安危,而不是甩袖走人,在他看来就已经很有职业道德了。

  “不过刘先生,就我所知,以国安的行事风格,他们应该会给你以及你的家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为什么要托人找到我?”

  刘硕可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区区一个人就比国安这一个国家级部门更强大。

  “因为我婉拒了国安的保护。”刘国宏摇了摇头,起身站了起来,从他身上流露出了疲惫和痛苦,以及挣扎。

  “他们的周全保护,要将我和我的家人与外界隔绝,二十四小时被人监视着,不能随便与外界接触,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我自己倒没什么问题,快五十岁的人了,这花花世界都见过看过了,公司虽然是我半辈子的心血,但离了我照样可以运作下去——但我女儿她怎么办?她还年轻,才二十岁,连男朋友都没谈过一个,就要跟我去一个陌生的,见不到外面阳光的地方生活?这对她太残忍了。”

  生命的可贵,在于缤纷多彩的点缀,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遇上什么人,会参与到什么事情里,而双十年华又正是一个女人资本最雄厚最美丽的阶段。

  如果这就要过上与世隔绝的单调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虽然衣食无忧,姓名无虑,但就像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对于它自身而言,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乐趣可言?

  而失去了乐趣,为了活而活下去的生命又有什么值得留恋。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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