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火在耳边不断响起,鲁休斯的耳朵早已麻木,枯树叶的最后价值就是为他遮掩住他的行踪。
对讲机里一阵嘈杂,随后就是几发RPG飞弹在飞舞,他和他的战友们迅速冲出掩体,他吐掉口中已经快烧到底的烟头。
面对敌人,他从不畏惧。
对面车里的重机枪手貌似受了点伤,慢慢悠悠地挂上枪栓,整理好子弹链。
“乓乓乓乓……”重机枪手根本顾不上什么枪管热度,上来就是一顿扫射,前面的队友有的晃晃悠悠地倒下。
他停下,向右侧靠拢,他躲在一块广告牌后面,他不确定这玩意能否防弹,他悄悄地探出头去,发现战斗特别激烈。
硝烟缭绕,阻碍他的瞄准,隐约他只看见那几辆车临时组成的掩体旁有不断的火光,他举起AK-47后,三点一线,他果断地扣下扳机,有节奏地射击,“亢亢亢,亢亢亢亢”烟雾迷住他的瞳孔,使它不得不眯着眼射击,一阵点射后,他重新回到掩体后,就算刚才的子弹没有打中他们,杀伤力比子弹强10倍的跳弹也能把他们吓个半死。
“啪”的一声,清脆地回绕在整个街区。鲁休斯不是本能地抱住头部,而是探出头,战火的洗礼铸就了他非凡的勇气。
他看到了今人作呕的一幕,那个重机枪手头部喷出一阵白雾,没有血迹,那个重机枪手依然握着重机枪枪把,头部摇摇晃晃,前后摇摆,终于,那个重机枪手倒下了。
“是我们的狙击手,干得漂亮!”鲁休斯在内心深处呐喊。
这种呐喊,鲁休斯只有在小学二年级时踢足球进球时才有的。
这把狙击枪在鲁休斯看来应该是一把猎枪,就像那种步枪上安了一个瞄准镜那样的枪。
这种枪打在人头上,不会像别的正规狙击步枪那样,这种枪打在人头上会炸开一阵白雾,头部里远看不会变形,而离近看,脸早已面目全非,而其他的强力狙击步枪打在人头上,人的脑袋就没了。
这种枪原来在这个国家的北部乡村泛滥,那里有钱的农场主几乎人手一把,因为那里紧邻一些枪支泛滥的国家。
战斗结束了,鲁休斯依然呆在广告牌后,静静地点上一根烟,在战争期间,烟一般都是用烂菜叶做的,真正的烟草香烟几乎很少见,这包烟是他在恐怖组织临时的一个小据点里发现的,而且那里还有很多水,那里的水他没敢拿,尽管水很重要,谁知道他们撤退时有没有往水里下毒。
“靠,老兄,你他妈的吓死我了,我以为你牺牲了,但我转念一想,这他妈的应该有你的尸体啊,哈哈哈!”“哈哈”鲁休斯也陪着他的战友笑。
月色依稀,乌云密布,黑夜,看不见五指。
他们今天临时露宿在一个图书馆里,还是老样子,他们临时露宿在哪,哪里就会被搜刮一番。
鲁休斯没有参加搜索,他认为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值得搜刮的了。
的确,今夜,他的战友最好的战利品也仅仅是一些过期的速食香肠和一小袋咖啡粉。
几个士兵在惆怅地聊天,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自己的家乡和敌人的化学武器。
鲁修斯根本不想加入他们的对话,他选择在不远处摆弄劣质烟草,因为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心情弄糟。
“嘿,男孩们,快很我来,看乔找到了什么?”嘶哑的嗓音打破了悲伤而惆怅的气氛,鲁修斯问:“怎么?”其他人也都在问:“发生了什么?”大家一边走一边等待着那人的答复,那人说到:“乔找到了一个妞,哈哈哈哈!”“靠,真惊奇”大家的步伐加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