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后,我们的军队出了雷迪恩堡,开始向维基亚挺进。
我是第一次来到维基亚这片东方的雪原:白色的熊在雪原间出没,挺拔的松树林里上经常跳下拎着松果的松鼠,雪洞里躲着雪兔,一些大胆的兔子也会在下过雪后的早晨爬出洞穴寻找食物。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有趣,可惜我没有时间去欣赏,我们的任务是战斗。
“这鬼天气,唔…冷死我了。”一个骑兵说道。
“我们回去吧,已**察了一个上午了,可什么也没有发现。”汤姆逊说。
我搓了搓快被冻麻的手掌:“等等吧,在这附近我总觉得有些异常。”
汤姆逊叹了口气,不情愿的催动战马继续前进。
“飒飒…”
“什么声音?”我立刻拔出了剑。
“飒飒~”原来是一只兔子。
“呼~我还以为有埋伏呢…”汤姆逊紧张了半天,看见是一只兔子,舒了一口气,又把双手剑放回了背上。
“嘘,别出声,你看见了那个草丛没,它在动…”另一个小兵指着一片灌木丛说。
“大家别动,你去看看情况!”
我指派的骑兵小心翼翼地向灌木丛逼近。我咬紧牙关,头上直冒冷汗。10分钟过去了,那个骑兵已经无比接近那个灌木丛,却没有任何异动。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挥了挥手,让那个骑兵回来。
那个骑兵松了一口气,开始往回走。突然嗖的一声那个骑兵一下栽在雪地里,头上插了一支羽箭,已是神仙难救。
我大叫:“有埋伏!”指挥骑兵后退。另一边的灌木丛钻出来十几个披着兽皮的强盗。一个领头样的人走了过来走了过来,身后站着十几个张弓欲射的强盗。那人一脸的大大咧咧,说道:“把身上的第纳尔留下,然后给我滚!”
我往身后一看,这一次只带了7个重骑兵(包括汤姆逊),算上我和刚刚被射死的,我们这边只有七个人。我略略一数,对方有16个人。硬碰硬胜利的几率微乎其微,只能跟他们绕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