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秋天有种莫名的抗拒,因为秋天的来临意味着我最喜欢的夏天已经结束了,而且秋老虎很烦人。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在那个落叶铺满操场的秋天,我永远的失去了我最最要好的挚友。
——题记
我和她在小学就认识了,但我们的友谊没能成功维持到初中。
那个时候谁都还不懂事,我因为看了很多书,便摆着早熟女孩的派头,冷眼旁观着班里形形色色的幼稚儿童。
她不止一次地听了我的点评后,终于忍不住了,说你这是中二病,得治。
中二病?那是中学二年级才会有的好不好?
当然这只是一种戏称,现在街上还不乏有各种颓废青年,嘴里喊着“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啊”,典型的中二病老龄化……不,青年化。
但在当时,被严重熏陶的我甚至已经开始写言情小说了,而她却捧着本练习册焦头烂额,然后抬手戳戳我,一元一次方程到底是什么?
乖别说话,我在构思剧情。
剧情?
是的……
咦,你要写吻戏吗?
……
诚然我彼时是写不出吻戏的,毕竟小学生再成熟还是小学生,如果做的太过分我会被妈妈逐出家门的。
现在有不少人很嫌弃小学生,比如一看到玛丽苏小说就说是出自小学生之手,再比如打王者时会说“小学生滚粗啦”。
但其实我上小学时不写玛丽苏小说也不玩王者荣耀,那时候连手机都没有,小说全都是写在作业本上,于是那段时间作业本换的很勤快,连妈妈都怀疑我是在写作业还是吃本子。
前几天我整理房间,一连搬出了几箱小学时候用过的书。本想全都卖给收破烂的,但突然心血来潮想找找我小学时候得过的奖状,你是花了一个下午时间把这些东西翻了个底朝天。
结果奖状没有,蟑螂倒是有几只——我万分好奇它老人家到底是怎么进去且安家落户的。
等我气喘吁吁地把最后一本书扔回箱子时,有一本没有封皮的书啪地掉在了地上。
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死亡笔记。
但很快我就把这个念头甩开了,我姓李又不姓夜。
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才发现那是一个本子。
——我写的小说。
长大后再看自己小时候写下的东西,那种感觉是很奇妙的。但当我看到小说的主人公获得了超能力解救了变成奥特曼的女主后,我有种想从我们家阳台跳下去的冲动。
果然,这种东西还是烧了吧。
正当我四处寻找到打火机时,我突然看到那本已经散架的本子错出了一个页角,上面似乎画着什么东西。
我愣了一下,拿起来一看,发现那是一幅简笔画。线条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小学生的作风……等等,我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嫌弃小学生了?
但我很快发现,这幅画有点不太一样。
起码和普通的画不一样,因为这是她画的。
画的是我俩的初遇。